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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列之二十七:艺术的根本特性是什么「艺术的本质及特征」

时间:2023-01-10 13:33:16 来源:白峯哲学评论

大家好,艺术系列之二十七:艺术的根本特性是什么「艺术的本质及特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艺术表现分为两部分:人的存在与表现技术,相应于表现什么和如何表现的问题。


艺术表现是一种奇迹,一是超越的“一”难以被确认;二是超越的“一”难以被表现,即使已经被表现,它的呈现度也并不可观。


随着诗学的实现,超越的“一”的这部分已经能够被确认,只是技术那部分仍无法得到彻底的克服。当然,技术部分也得到了一定的分解,即技术可以分为表现超越性和符号表现两部分,前者是就相的属性——“一”而言,后者是就相的形式与内容而言。


总的来说,两者又是一体的表现。由于只有符号表现的技术是可学的,因而一种整体的技艺仍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对“一”的整体表现仍有其不确定性。但重要的是,艺术家现在能够知道自己要表现什么,同时也能够对自己的表现作出判断。


另一方面,人的存在分为实体与道德实体存在,其不同存在的自我表现最终会呈现出不同的艺术面目。


这个艺术面目是非完全的,因为技艺无法表现完全的“一”,以及基于“一”而存在的形式与内容,这跟艺术符号自身的特性有关,即艺术符号无法实现一种对特定感性存在的完全表现。当然,也无法实现对非感性存在的完全表现,那么艺术表现必然是非完全的。


可见,艺术的根本特性是显性与非完全性。基于这两种特性才能真正理解艺术的原理:显隐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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