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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藏赏析:“书品论”的溯源与解析(4)

时间:2021-09-15 11:45:20 来源:

“书品论”的溯源与解析(4)

人品并不能决定书品。清人钱泳在《论书》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岂在区区笔墨间以定人品乎?”吴德旋在《论书随笔》中表述了同样的观点:“明嘉靖以后,士大夫书无不可观,以不习俗书故也。张果亭(张瑞图)、王觉斯(王铎)人品颓丧,而作字居然有北宋大家之风,岂可以其人而废之?”松年《颐园论画》亦说:“历代工书画者,宋之蔡京、秦桧,明之严嵩,爵位尊崇,书法、文学皆臻高品,何以后人吐弃之,湮没不传?实因其人大节已亏,其余技更一钱不值矣。”书以人贵,书人之节操、德性和人品有过人之处,其书法墨迹必为人所珍、为人所爱,其传必久。至于奸佞之徒、小人之辈,虽能作书,为人所弃。这一根深蒂固的观点,明曰品书,实乃品人,且一直影响到今天的书法批评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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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书品和人品并不一致,不能把书品等同于人品,人品不能决定和支配书品。元好问在评论潘岳其人其文时就说:“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潘岳的《闲居赋》写得很好,而其人却是一个对权贵胁肩谄笑、舐痔吮痈之徒。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中亦说:“心画心声,语本《法言》。而《法言》者,模仿《论语》,非子云心裁意匠之所自出;譬声之有回响,画之有临本,出于假借,所‘形’者,果谁之心哉?”他又指出:“心画心声,本为成事之说,实鲜先见之明。然所言之物,可以伪饰,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字如其人,何尝不如此呢?

“书如其人”,不是如其人的节操、德性、品格,而是如其人之气质、性情、学养、个性和性格。明人李贽说:“性情舒徐者,言调自然舒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皆性情自然之谓也。”性情出于自然而非人为。李贽重申了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的天然禀赋论。刘熙载则持此以论书法。其《艺概·书概》引“扬子以书为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写字者,写志也。故张长史授颜彦公曰:‘非志士高人,讵可与要妙?’宋画史解衣槃礴,张旭脱帽露顶,不知者以为肆志,知者服其用志不纷。”因此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因而“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厉落,才子之书秀颖”。而且“秦碑力劲,汉碑气厚,一代之书,无有不肖一代之人与文者”,那就是时代风尚的个性表露。所以,刘熙载视书法为“心学”。他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他认为:“书可观识。笔法字体,彼此取舍各殊,识之高下存焉矣。”书法是书家心性的流露、性情的迹化和性格的确证,而不是道德的表征。清人王澍在《论书剩语》中说:“唐代诸大家无不学王书:虞得右军之圆,欧得右军之卓,褚得右军之超,颜得右军之劲,柳得右军之坚。”与其言“得”,不如说是书人自身性格、气质的表露。他又说:“‘宋四家’书,皆出鲁公,而东坡得之为甚。姿态艳溢,得鲁公之腴。然喜用偃笔,无古人精迥拔俗之趣。”书法从点画的抑扬收放到结体的疏密相间,均可与人之性格互照。“字如其人”,如其人之性格、气质和性情。性为本性,情为情趣。狷介者字僻,茕独者字寒,豪迈者字旷,闼适者字逸,雄放者字肆,高迈者字奇,鄙 者字奸,端方者字朴,深心者字怪,大略可作如是观。

笔相学认为,笔迹能表现人的性格:流畅圆润的笔迹,显示了易于相处的灵活天性;清晰而有棱角的笔迹,显示出希望控制别人的进攻性格;断笔多,显示了直觉的跳动;连笔多,显示了推理的逻辑链条。书法笔迹也呈现了书家的个性特色。因此,书法创新,就是在笔法、结构和章法等笔墨技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突出书家自身的修养特色。诚如王廙所言:“画乃吾自画,书乃吾自书。”创新,绝不是在浮躁心态的驱使下,把字写得光怪陆离。光怪陆离不是书法,不是通向创新的正确途径。

书法之所以如人之气质、情怀和性格,那是因为书法是“心学”,而不是单纯的“形学”。书法如其人之气质,那是将书法生命化,出于曹丕的“文气说”。人秉自然之气而生,气有清浊之体,书法本于人性,因而推论书法创作本于天然禀赋。庾肩吾品书,遵从“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张怀瓘《六体书论》曰:“若顺其性,得其手,则何功不克,何业不成?”“顺其性”,即顺其气质,合乎个性。气质有刚柔、厚薄之分,个性有温烈、强弱之别。表现于书法,则:温柔者,其书雅逸妍美;谨严者,其书法度森严;豪放者,其书轻隽疏放;刚强者,其书劲健雄伟;情弱者,其书媚俗拘谨……凡此种种,皆气质之殊,个性之异。所以祝允明《论书卷》亦曰:“有功无性,神采不生;有性无功,神采不实。”书法如其人之性情,那是将书法心灵化,着眼于性情、情意和情趣,而不是指人的一般感情。王澍在《虚舟题跋》中分析说:“《祭季明稿》心肝抽裂,不自堪忍,故其书顿挫郁屈,不可控勒。此《告伯文》心平气和,故容夷婉畅,无复《祭侄》奇崛之气。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情事不同,书法亦随以异,应感之理也。”王澍所言“情事不同,书法亦随以异”,又归结为“应感之理”,与卫夫人的“通灵感物”、王僧虔的“骨丰肉润,入妙通灵”之说如出一辙,都表达了“书之为学,性情而已”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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