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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要闻:故宫遭遇“人情债”尴尬

时间:2021-09-24 11:45:10 来源:

故宫遭遇“人情债”尴尬

故宫遭遇“人情债”尴尬

从2004年初开始,一条“故宫为表感谢拟为捐赠者塑像,对象为从1925年到1999年的所有曾向故宫捐献过文物的人士”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而日前“故宫将为文物捐献者修建功德榜”的消息,更是通过各种媒体迅速地传遍了海内外,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这两项“感谢活动”的进展如何?这些文物捐献背后蕴藏着怎样的故事?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故宫博物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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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宝·澄清“为捐献者塑像”并无其事

景仁功德榜“五一”前完工,上榜献宝者至少612人。

关于“故宫为表感谢拟为捐赠者塑像,对象为从1925年到1999年的所有曾向故宫捐献过文物的人士”的消息,日前故宫博物院文物管理处处长梁金生,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明确表示:“到目前为止,故宫并没有为文物捐献者塑像的方案”。

但故宫确实正在通过另外的方式,表达对向故宫捐献文物的各界人士的感谢和敬意,并以此倡导文物捐赠之风气,那就是在景仁宫修建“景仁榜”,把自解放前开始的所有向故宫捐献过文物的人的名字镌刻在榜上。

梁处长告诉记者,“景仁榜”的相关资料目前尚处于整理阶段,最后的统计数据还在进一步的确认当中,因此,此前有关媒体报道的“572名捐献者”的数据并不准确,具体数据只有到整理确认工作完毕后才能公布。解放前的捐赠者名单主要是从故宫的档案中查找,有规范的捐赠记录和编号是从1952年5月开始的,到2001年时已有313号捐赠次数。

截至日前,捐献者向故宫捐献的文物已超过24万件,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难以统计。记者从梁处长提供的一份捐赠名录上看见,从1949年到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时,共有573人向故宫捐赠文物,而从新中国成立50周年到日前,又新增了26名捐赠者,加上解放前的13名捐赠者,目前的“景仁榜”上榜名单至少有612人。这项工作预计在今年的5月1日前结束,而“景仁榜”也将在此前正式修建完工,届时将向游客开放。

献宝·历史命可以不要 宝贝不能卖

张伯驹倾家荡产购得《游春图》,之后又无偿捐献给故宫。

梁金生从1984年开始,就在故宫文物处工作,至今已有21个年头。在这21年中,他几乎天天都在同文物捐赠活动和捐赠者直接打交道,经他亲手登记的文物捐赠次数就多达131次,对故宫的文物捐赠有着鲜为人知的深切体会。然而,最让他刻骨铭心的是1985年的一位捐赠者。

河南农民何刚家住河南商水县围墙乡围墙村。1985年,他在自己的院里盖房时挖出一个大缸,内装“银镀金钱錾花双凤传花玉壶春瓶”等19件造型华美的元代银器皿。何刚立即与本村村长一起连夜赶到北京,要求将其捐献给故宫,经鉴定为十分罕见的元代窖藏银器,填补了故宫银器收藏史上的一项空白。为了更加完整地收藏这批窖藏银器,在梁处长的建议下,何刚又一次不辞辛劳地赶回河南,将其盛装银器的缸送到了故宫,其行动令梁处长至今回忆起来,依然感动不已。

而故宫博物院的副院长杨新告诉记者:“新中国成立以前,多年战乱不断,也是珍贵文物流失最严重的时期。不少有识之士,不惜倾家荡产,用自己家产购回无价国宝,新中国成立后又无偿捐献给故宫。我最佩服的一个捐献者就是著名书画鉴藏家张伯驹先生。解放前,张先生号称当时银行界四公子之一,家里十分富有,酷爱收藏古代名家书画。有一次他遭土匪绑架,土匪向他家人勒索,为了赎命,家人想卖掉张先生珍藏的宝贝字画,张伯驹写信说:命可以不要,东西无论如何不能卖!最后看敲诈不出多少油水,土匪把张伯驹放了。这个把文物看得比自己命还值钱的人,1956年将他以重金购藏的西晋陆机《平复帖》无偿捐献国家,《平复帖》为我国传世最早的一件名人墨迹,以现在市价估算超过千万元。张伯驹爱其重于身家性命,抗日战争中曾把它缝在自己随身穿的棉袄中一同避难。1946年,当张伯驹先生得知隋代展子虔的《游春图》在当时北平出现后,惟恐如此重要的国宝被商人转手流出海外,变卖房产试图购下,钱不够又把夫人首饰卖掉后借了钱,才将《游春图》保留下来,使它成为故宫博物院的永世藏品。”

献宝·尴尬儿孙讨人情 故宫陷两难

捐献文物绝对不能索后账,这是根据中外一般惯例来办的。

近年来,故宫的文物捐献出现了一个新现象。一些曾经无偿捐过国宝的人去世后,他们的个别儿孙又来找故宫,或者索要父辈捐出的东西,或者想请故宫帮忙找工作,或者是为了要些补偿费,这其中也包括个别确实生活困难的人。

据梁处长介绍,故宫接受捐献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完全无偿捐献给国家;一种是故宫对献文物者给予少量物质奖励,一般按一定比例给予现金奖励;还有就是故宫直接购藏的文物。“对于已经捐赠故宫的文物,除了在“文革”时期因落实政策有部分文物退还给原主外,其他捐献文物一般是不会退还的。对那些退还的文物也是分别对待的,有全部退还的,也有故宫出面购藏的,还有归还原主后又被物主再次捐献的,这样的情况故宫已按照规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奖金。”

面对文物捐赠的“事后人情账”,梁处长深有感触,“对那些无偿向故宫捐赠了文物的人,确实在其生活上遭遇到了困难时,故宫是会伸出援助之手的。比如河南农民何刚,2002年就曾在爱人病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找到故宫,故宫当即为他解决了为爱人治病救命的困难。然而,我国法律对捐赠有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于法而言,文物捐赠一旦完成,故宫并没有义务满足捐赠者或其后人的不合理的事后要求。特别是有些捐赠涉及时间跨度太长,查证当年的具体捐赠情况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就算查证后,故宫也无专项资金解决其索要的金钱。这让我们陷入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

而关于文物捐献的“事后人情”和是否会涉及到法律纠纷,杨新副院长告诉记者:“捐献文物是绝对不能索后账的。经调查家庭确实有困难的,我们会给予补偿,但文物不能退还,这是根据中外一般惯例来办的。至于法律纠纷,到目前还没有一起,因为所有捐献,故宫都有登记,并给每个人发捐献证书,还要立下字据。”

献宝·法律文物捐献期待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针对文物捐赠的法规,也没有相应纠纷的处理办法。

当记者提及故宫目前所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时,梁处长告诉记者:“对博物院而言,不断地丰富馆藏文物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在文物市场上确实出现了不少珍贵文物,其中一些还是从故宫中流失出去的。这些文物一经拍卖,立即会出现一个惊人的价格。想购买必须提供巨额的资金支持,不买又会失去馆藏的机会,这令我们感到尴尬和痛心。”

杨新副院长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了这一困境:“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虽然无偿捐献十分可贵,但在时下商品社会中,是否应该出台一些新办法来鼓励捐献?我建议政府对捐献文物要立法,特别是明确文物捐献标准和以后发生纠纷法律如何处理。过去故宫只收藏古代艺术品,现在我们也收藏现代著名工艺美术家、绘画大师的作品,我认为这些东西在100年后的价值就是历史的见证。如今,故宫出钱购买大量现代作品很困难,这就更有赖于捐献。像傅抱石家属捐献其作品,画家董寿平生前捐过的书画,没要一分钱,都将被故宫永久珍藏。”

记者随后从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文物捐赠的法规,惟一与此有关的只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其他规定只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的网站上看到了《文物、博物馆单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捐赠细则及对相应纠纷的处理办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也没有提到文物捐献的详细规则以及出现纠纷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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