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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复评注意事项

时间:2021-12-04 17:45:03 来源: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复评注意事项

复评注意事项:请初评入围作者在2018年5月3日前,将原作(附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古城北18号,邮编:101318,收件人:陶艳 15010748870、010-80419156。(注:参评作品必须为公布的入围作品,不得更换。作品请妥善包装,安全运输。不在此名单内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作品不参评,并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特此声明。)《复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第六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复评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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