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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题之艺术「名画的秘密」

时间:2023-02-02 19:17:17 来源:林兴宅

大家好,谜题之艺术「名画的秘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二、系统理论改变了艺术认识论的逻辑结构

艺术审美活动是怎样的一种精神过程?审美活动中主客体的关系如何?这是一个与艺术本体论相联系的艺术认识论的核心问题。由于过去把艺术的本体看作意识形态的形式,因此人们就把艺术审美活动看成是精神反映的过程,而直接套用哲学反映论的逻辑框架来解释艺术审美现象。反映论基本上是一种外因论,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呈现单向的客体决定论的模式。当我们把艺术审美活动看成是精神反映过程,那么在生活与艺术、作品与欣赏者的关系中,我们就必然贯彻客体决定论的原则,艺术家和欣赏者的主体性就在这种逻辑结构中消失了。

过去文艺理论教科书中的一系列重要命题,诸如题材决定论、真实是艺术的生命论、现实主义主流论世界观决定创作方法论、内容决定形式论、政治标准第一论等,都表现出强烈的单向决定论的逻辑倾向。尽管它们也注意到反映主体的能动性问题,但由于没有摆脱客体决定论的逻辑框架,这种能动性就只能是被客体所决定的有限的反作用力。这种所谓能动的反映论丝毫不能挽救主体性的失落。

我们可以把过去文艺理论教科书对反映的能动性的阐述简化为逻辑推理的三段式:文艺是客观生活的反映;优秀的文艺是客观生活本质的反映;因此艺术家的能动性就是深入地揭示客观生活的本质,很明显,这种逻辑行程忽略了艺术对生活的创造,艺术家的主体性仅仅表现为思维从客体的现象到本质的接近,表现为对客观现实反映得更准确、更真实、更概括、更典型,因而更强烈、更带普遍性而已。而这几种“更”只是数量的概念。

那么,从生活到艺术岂不只是量的变化吗?这种误解常常导致生活与艺术的庸俗类比。在艺术接受理论方面,过去的文艺理论教科书也是遵循客体决定论逻辑的,比如,我们总是把艺术的魅力理解为作品单向的感染力,因而企图从作品的客观因素来寻求艺术感染人的原因,企图寻找作品中某种不变性因素来解释某个作品的永恒魅力的问题。我们总是把艺术欣赏看成是认识,认为艺术接受过程就是对作品内容的反映。因此人们往往在读者与作品之间寻找线性联系,荒谬地指责那此与古典作品产生共鸣的人灵魂深处有一个地主资产阶级的独立王国,同时也在作品内容与社会效应之间寻找直接的因果关系。把社会现实问题归咎于艺术作品的描写。这些荒唐的做法正是遵循客体决定论逻辑的结果。

从表面看来,过去的文艺理论教科书也强调人的能动性,可是它仍然未能摆脱机械论的思维惯性,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过去的文艺理论教科书离开人的实践这一基础,而套用哲学本体论中物质与精神关系的原理来解释艺术审美活动。这样一来,审美客体就被当成直观的客体,而不是实践的客体。作为审美主体的作家或读者则被理解为一块白板,其作用仅仅在于反映审美客体中那些预先存在着的内容。

艺术审美过程也就被理解为一种单向的活动,而纳入客体决定主体的线性因果逻辑之中。这正是旧唯物主义的逻辑思路。艺术审美系统的确存在着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它常常诱使人们在这种矛盾中寻求因果关系,因而在考察艺术审美活动的性质时容易陷入因果决定论的思维模式而不能自拔。有些同志以为用能动的反映论解释艺术审美过程就是坚持了唯物辩证法,殊不知他们仍然滑进了机械唯物论的陷阱。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纠正了客观决定论的偏颇,用人的“物质实践”而不是从物质本身来说明所有的精神现象。在实践结构中,主体与客体应理解为一个互相作用的联合体,一切精神现象的产生以及主体与客体自身都应在这种联系中得到说明。人的主体性不仅表现在从现象进入本质的反映的能动性,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创造上。客体对主体的规定和制约,恰恰是在主体对客体的创造和规定中实现的。而主体创造和规定客体,同时就是主体被客体所规定和制约。在艺术审美活动中,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与客体的美学结构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相反相成的。艺术审美活动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的实践过程在精神领域中的复演。因此,艺术审美活动不仅是一种反映活动,更是一种创造活动,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

那么反映与创造这两种精神活动如何在审美过程中统一起来呢?系统论在辩证法的主客体对立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系统的整合机制。一个自组织系统不断从无序走向有序,它的基本原理就是整合作用,即把系统的各种要素整合进某种统一的结构中去。系统论认为,认识活动是人与自然、精神与物质相互作用的整合运动,人对外界信息的感受以及信息的加工处理(即思维)是人体内外,进而神经细胞、脑细胞之间的一系列质、能、波动的传播、相干、调谐、反馈、共振等过程。在这过程中,主体不是单纯被动地接收客体的信息,而是主客体双向建构的。

这就是说,一个自组织的开放系统必须不断监控自己的状态和条件。它要求从外界输入足够数量的自由能,来抵消系统自身不断产生的增熵,因此系统就必须具有自我控制的反馈回路,来分析感觉,并把它们与贮存在系统内部的代码进行比较,然后对感官知觉作出评价。这种过程就是认识的内化和外化的统一。即一方面是客体(客体信息的因果决定性)对主体的制约,并转化为主体的结构和状态;另一方面是主体(生命的目的性)对客体信息的选择,并转化为客体的结构和状态。或者说,一方面客体发出的信息被主体精确地破译,并进行同型转换;另一方面主体的感受系统从内在的目的性出发处理并向客体发出信息。

现代心理学对知觉的研究表明,人对周围世界的反映,不仅以对外部信息的生理知觉过程为前提,而且以主动地把这些信息转换为可以被理解的知觉印象和概念结构的过程为前提。知觉的结构一方面是外部信号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主体选择的结果。通过这种主客体的双向建构过程,就把客体的因果性和主体的目的性统一起来,就把反映与创造、认识与价值统一起来。这一切都是在人这一高度发展的自组织系统的整合作用下实现的。

系统论的整合论启发我们、必须把艺术审美活动当作审美主客体复杂的整合过程来研究,必须摆脱传统的单向的客体决定论的逻辑框架,而贯彻主客体双向建构的逻辑方法。艺术的认识论就不仅是关于主体(审美意识)对客体(现实关系)的反映论,而且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整合论。一切艺术审美现象都应在主客体的观向建构的逻辑框架中得到说明,从而重新确立艺术规律的范畴。

那么,艺术审美活动的整合机制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先从一些通俗的实例来看看审美关系是如何建立的。

比如,书页里一片萎黄的叶子或一朵裙色的花,孤立起来看是不美的,但如果它是你当年热恋的爱人送你的爱情的信物,那么你就会格外珍爱它,激发起你的审美情感。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片叶子或这朵花与你的内在价值尺度发生了联系,它们成了你的爱情经验的符号,从而激发出爱的记忆和情感,因此你就与它们建立了审美关系,在这种过程中。外界事物由于主体人的价值取向被抽象成为标志人的某种内在价值尺度的符号。从而激发起人的象征活动。所以一事物所产生的审美效应,实际上是这一事物的象征功能。

比如,月亮之所以是美的,主要是因为月亮的阴晴圆缺与人间的悲欢离合发生了联系,月亮柔和的光色与女性温柔的特质发生了联系。这就是说,月亮这一实体已转化为标志人间的悲欢离合和女性的温柔性格的符号,从面引起观赏者的象征表现活动。

又如罗丹的雕塑《欧米哀尔》,它的形象非常丑陋,诉诸人的感官的只能是一种不快感。但由于这个雕塑融进了艺术家对人间畸形变态的沉思和对人类不幸的深刻同情,因此它成为标志人类崇高的人道主义感情的符号。从这些例子不难看出,在审美关系中,客体不是直接走向主体,进入主体的结构。而是被抽象成为符号,通过符号中介作用于主体。从主体这方面看它也不是直接走向客体,进入客体的结构,而是经过一番自我的超越,即超越现实关系和现实意识,用全面人性(即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尺度去评价客体。艺术审美活动只能发生在一个具有审美个性的人身上。

总之,艺术审美系统是通过上述两个基本过程来实现其整合作用的:一是客体事物的符号化,也就是艺术家通过典型化手段以及一切艺术技巧,把描写对象改造成表现一定情感和经验的感性形式(即艺术形象),使之成为标示人类某种价值的符号;另一个是主体人的完善化,也就是艺术家进人全神贯注的创作心境甚至迷狂状态,以摆脱庸俗的势利之心,用审美意识和审美个性观照世界。自由地处理对象,因而情感获得升华,人格得到陶冶。

这两种过程是两种超越:一是超越对象的实体性,它是借助于人的思维抽象的作用来完成的;二是超越主体的现实关系,现实意识,这是借助于人的联想和情感升华等心理功能来实现的。在艺术审美活动中,主客体正是通过这样两种微妙的过程扬弃自身,进行逆向转化和建构,从而整合为一个具有更高组织程度的系统。

在这个系统中,人的本质充分对象化,人在对象上面确证自身。而自然也充分地人化,最大限度地表现出自然的属人的特性。这实际上就是在精神领域中实现的人与自然的一次接近,一次和谐。人类正是在这种主客体的整合运动中体验着与对象融合和谐的精神自由的愉悦的。很明显,这种整合机制不能用“反映”的概念来表述,只有用“象征”的概念才能概括艺术审美活动中双向建构的本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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