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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曾肇《行复岁暮帖》

时间:2021-09-11 17:45:29 来源:

曾肇《行复岁暮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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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岁暮帖 曾肇 书 行复岁暮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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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岁暮帖 曾肇 书 行复岁暮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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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复岁暮帖 曾肇 书 行复岁暮帖(之三)

曾肇 尺牍《行复岁暮帖》 纸本 28.7x50.5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释文:

肇奉别。行复岁暮。倾乡实倍常情。但公私纷纷。为问不数。甚自愧也。别纸丁宁。岂惟益友忠告之谊。亦出于忧国恳恳之诚。反复数四。不胜感叹。衰拙于此。岂能恝然。但再三则渎。终恐无补尔。余非会面。不究所怀。远书万一流落。不可不虑也。海陵过此相见。诚如所谕。广陵之传,乃邸吏误报。乘流得坎。任其自然。未尝以此为念。上下匮乏。所在皆尔。非独彼也。岁晚益寒。强食自爱为祝。肇又上。


《行复岁暮帖》,纸本,行书,纵28.7厘米,横50.5厘米,凡十六行,每行字数不一,共一百五十字。本帖用笔纯熟,点画牵引自然,通篇有些苏书的味道,是一件相当流畅耐看的作品。

曾肇(1047-1107),字子开,号曲阜先生。宋建昌南丰(今属江西省)人。曾易占之子。曾巩异母弟。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北宋政治家、诗人。历任吏、户、刑、礼四部侍郎。 自幼聪慧好学,师承其兄曾巩。重儒学,博览经传,为文温润有章法。容貌端庄,为人忠厚仁义。为官40年,历英、神、哲、徽四朝,在朝任过礼、吏、户、刑四部侍郎和中书舍人,对朝中事敢直抒胸臆;在14个州、府任地方官时,多有政绩,为人称颂。

曾肇治平四年(1067)中进士,初为黄岩县主簿、郑州教授,后调崇文阁校书、馆阁校勘兼国子监直讲、太常寺同知。到崇文院后对秦汉以来的礼仪之规增补修正,使其完善,同时删定《九域志》,得到宋神宗嘉许,调国史馆编修,进吏部郎中,改右司,为《神宗实录》检讨。元祐初(1086),任起居舍人,不久为中书舍人。多次谏言朝廷应辩邪正,少宴乐,因意见不合,辞给事中职,以宝文阁待制知颍州(今安徽阜阳),调知邓州(今河南邓县)、齐州(今济南)、陈州(今河南淮阳)及应天府(今南京)。元祐七年,调为吏部侍郎,又因有关祭祀一事,改刑部,出知徐州、江宁府。

元祐八年(1093)十月,宋哲宗继位,起用一些旧臣,召曾肇入朝。曾肇建议选用忠信端良之士,防止近臣参政,遭贵戚攻击,出知瀛州(今河北河间)。绍圣四年(1097),前史官范祖禹等在修撰神宗《实录》时有讥讪言语,被降罪。曾肇参与修撰,亦被降调滁州。后复为集贤殿修撰,出知泰州、海州(今连云港市)。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徽宗即位。曾肇复为中书舍人,上疏建议广开言路,昭雪元祐党人,改任翰林学士兼侍读,掌管起草诏令。时有谏官陈灌、给事中龚原以言获罪,无人敢救,曾肇挺身而出,极力进行辩解。建中靖国元年(1101),因兄布在相位,避嫌拜龙图阁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出知陈州,再任太原、应天府、扬州、定州(今湖北麻城)地方长官。修《哲宗实录》、《神宗宝训》、《国朝会要》,提举中太一宫。后出知陈、扬、定、岳、和州,历太原、应天府。

崇宁元年(1102),元祐期间的士大夫再度遭贬,曾肇亦被放逐到和州(今安徽和县)、岳州(今湖南岳阳),再贬到濮州(今山东鄄城)为团练副使,最后到汀州。四年,得以归。

大观元年(1107)卒于镇江。

事英、神、哲、徽四朝,共40余年,践14州,任吏、户、刑、礼四部侍郎,两为中书舍人。卒后30余年才被追封为曲阜县开国侯,赠少师,绍兴初谥“文昭”。明王世贞谓其书“如玉环拥(“九”加“重”),自是太平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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