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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视剧中 人称叙事与非人称叙事混用 有哪些特点 「影视剧叙事模式」

时间:2022-11-27 11:41:05 来源:娱记三十六

大家好,在影视剧中 人称叙事与非人称叙事混用 有哪些特点 「影视剧叙事模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无论是哪种人称叙事,“叙述人”在影视文本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不管他是否直接存在,是否明显,他都是存在的。

罗兰·巴特曾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指出叙述分为人称系统和无人称系统。

电影中的叙事人称可以分为人称叙事与非人称叙事两种类型:所谓“人称叙事”指的是在叙述中有一个清晰的叙事主体,他/她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他/她会有一个确切的人物身份和明晰的语言行动来指引叙事的行进方向。

例如,《调音师》中,从一开始阿卡什的一句台词“说来话长,喝杯咖啡吗?”拉开序幕,非常明确的可以让观众感受到是以他的第一人称来叙事,包括后来在国外再次遇见苏菲,他又一次说了这句话,之后也是以他的第一人称来讲述之前发生的事情。

在犯罪悬疑片中,通常不是固定的同一人称叙事,可能是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人称中交叉进行的,或者以不同人物的第一人称来叙事,如《天作谜案》中分别用作家维克拉姆和主妇玛雅的第一人称叙事,在不同叙述者的交叉叙事中产生悬念。

另一种如《未知死亡》这部犯罪悬疑片,分为两条主线,一条是以失忆后作为人物的“我”来叙事,一条是回忆里的“我”的第一人称叙事,这两个“我”是有区别的,失忆前的回忆有部分是以他的第一人称画外音的形式来叙事的,但大多是通过日记来回忆的。

书写日记的“我”也是带有主观色彩的,在这种全知与限知的聚焦中恰如其分的切换,让影片产生了更多的悬念。

“非人称叙事”是指叙事文本中没有明晰可辨的“叙述人”出现,也没有画外音和字幕来进行解释说明,单纯依靠镜头的运动组接来进行叙事。

仿佛叙事行为在自主地进行,通常利用字幕的形式来推动故事进行。印度犯罪悬疑片《26个特殊劫匪》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影片,描述了印度历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诈骗团伙的故事。

片头以一段警方公开追捕假冒中央调查局劫匪的新闻来介绍主角的形式开场,随即便是中央调查局的一场面试,之后又有一段印度阅兵的新闻介绍。

紧接着便是阿杰与当地警局一同到部长家进行了一场突击调查,他们以非常专业的行动和敏锐的洞察力很快便查获了部长家的所有赃款,并且非常迅速的带离了现场。

整部影片的劫匪抢劫和警方追捕好像都在自行发生,虽然没有明确的叙述人,但好像有人在推动着故事发展,似乎故事是在自然地进行着。

影片中有画外音或者有字幕来对叙事进行串场推进,这类叙述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它─他”叙事,即“IH”叙事,这个“他”即在画外叙述故事的第三人称叙事。

基于以上理论我们再来分析《26个特殊劫匪》这部影片,虽然没有明确的叙事人,但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推进着叙事,这股力量是由于影片中的人物是有计划的在进行抢劫,他们计划的语言和行动都在促进故事行进,可以说一切都是通过他们的行为举止“讲述”出来的。

以不同的叙事人称讲述故事给观众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在犯罪悬疑片中,不同的人称叙事给观众的可信度是有很大差距的,第一人称出现的形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我”的形式出现在影片中,另一种是通过画外的“我”来叙事,这种情况可能是老去的我来讲述之前的故事,叙述者对事件的把握是全知的。

第一人称是最具可信度的,以第一人称叙事,尤其是画面内第一人称口述的故事是极易让观众信服的,容易让观众产生心理认同,感觉是主人公在吐露心声。

当然,以第一人称叙事也是有限制的,观众只能够从他的视角或者说从他的口中去了解事件的信息,但他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事情的全貌。

他所说也并不一定真实的,这种不真实一种是由于他无法以上帝视角来了解事件的全部造成的,另一种是由于某种原因他刻意隐瞒或者歪曲了一些真实信息。

例如影片《无畏之心》,这是一部由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影片一开始回忆了一段因为奶瓶碎裂,里面的有毒液体挥发而导致整个车厢的乘客死亡的事件,之后便是铺天盖地的新闻,紧接着出现字幕“两年后”便展开了两年后的故事,故事讲述了“孕妇”薇迪雅·巴奇孤身来到加尔各答寻找失踪的丈夫。

以她的第一人称开始了对故事的讲述,她凭借着零碎的证据一步步深入到案情中来,在观众一度认为她被警局利用为她担忧时,却发现她不是孕妇,真正被利用的是警察。

观众在非人称叙述的影片中通常专注于故事本身,而没有考虑是谁在讲故事,又是谁在推动进展,以一个看似全知的视角来观影,更有赞同感。

而看似最具可信度的第一人称叙事,在犯罪悬疑片中其实是最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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