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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的基本特征是「愙斋书法」

时间:2023-01-05 09:57:04 来源:愙斋书法

大家好,书法艺术的基本特征是「愙斋书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书法在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旺盛的创造力,追究这个创造力背后最直接的文化根源,正是我们国人并不陌生的哲学思想。

一部书法史,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部“写法”、“写意”互为表里、互相渗透的风格演变史。书法的演进是不可逆的,它的发展始终受着创作主体与时代审美思潮的影响,字体由篆而隶而草而正而行,风格由尚朴、尚韵、尚法、尚意、尚态,法度由积淀、确立、突破到新创,载体由甲骨、青铜铸件、竹简、纸帛甚至岩壁……在变动不居之中,一个“意”字,始终引领书法发展至今。可以说中国书法就是写意书法。

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写意”特征。书法创作必须重视创作中的“有感而发”与“心手双畅”。所谓“有感而发”,主要是用“书意”笔触去表现“诗意”境界,重视书写内容与书写风格的和谐统一,这就是书法的抒情达意之特征。

“写意性”应是中国书法发展演进过程中的基本特征。书法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具有一种“写意”特征。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它所采用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六种造字方法,本身就有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写意”性特征,加上书写工具毛笔的笔软特性,使得书法的抒情写意功能得到了很好的结合与发挥。

这种抒情写意性为传递书家的心灵图象与主体情怀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书法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具有了很高的艺术起点,具备了抽象表现艺术的各种元素和特质。而随着篆、隶、楷、行、草各种字体的出现和演绎,书法在静态构图、动态构图,以及动静相兼构图三种构图方式上都有了极致的表现,并出现了众多的名家与经典之作。

书法所展现的体势之美、力感之美、时空转换之美,以及书法线条笔触中所呈现的诗性之美和人性之美,使得书法在表现“天人合一”的大美境界中,获得了充分的自由与扩张,并形成了自己的“传统”。

书法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它的写意性,这是从整个书法史的角度去考量作出的结论。实际上古代一些著名的书法家和书论家也都一直在论证这个问题,东汉蔡邕在其《笔论》中就提出“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的观点,唐代孙过庭《书谱》中提出的书法创作要“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观点,唐代另一书论家张怀瓘提出的“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的观点,宋代苏轼提出的书有骨、肉、血、气、神五大要素的观点,以及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提出的“书当造乎自然”的观点,都是在肯定和强调书法的写意性。

书法的写意性又与其写意用笔密不可分。书法的写意性用笔,是书法表现书家主体情怀的精义所在,它是不可变易的,是需要代代承传的。对此问题,元代的赵孟頫看的最清楚,谈的最透彻。他说:“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也需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这里他所说的“用笔千古不易”,实际上就是指书法的写意性用笔这一根本大法是千古不易的,是不能改变的。需要指出的是,书法的写意性用笔,是和毛笔的笔软特性及书法的“气运用笔”创作方式息息相关。

笔者认为,在书法创作中,“气运用笔”这一机制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隐与显、自觉与非自觉的差异。古人在论书时就曾说过:“善书者用笔,不善书者为笔所用”,又说“笔所未到气已吞,笔所已到气不尽”,这并不是什么虚语玄言,而是创作时的真切体验。

书法创作通过气运用笔将创作主体的人文气质,转化为书法作品中的气化线条,这是书法作品能展现书家精神气质,能呈现“书卷气”、“山林气”、“金石气”等不同气韵特征与气息特征的根本性原因所在。书法家通过“养气”和“运气”,在创作中表现深心般若,传递心灵图象,从而达到“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创作目的,这正是书法的精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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