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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作品:我国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尴尬

时间:2021-12-02 10:45:04 来源:阿里巴巴

我国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尴尬

日前,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家企业侵犯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著作权案作做出一审判决,其中格兰特、 田中信发、嘉艺、嘉美4家广东企业被判共赔偿海畅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这一判决无疑是国内陶瓷制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胜利。然而记者在采访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时却发现,我国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正面临着全国至今还没有一家权威陶瓷鉴定中心的尴尬。

据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洪珂珉介绍,陶瓷业遭到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专用权、滥用驰名商标、仿冒名人名作、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近5年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及到保护陶瓷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共128件,约占整个知识产权案件的70%,其中专利纠纷约占12%,商标纠纷约占18%,著作权纠纷约占26%,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约占5%。

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陶瓷著作权已经成为陶瓷业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而目前国内只有几家古瓷鉴定机构,既没有相应的现代陶瓷艺术品的著作权鉴定机构,也没有一家权威性的陶瓷鉴定中心。本案中的陶艺品著作权鉴定是由法院牵头, 邀请有关专家临时组成了一个鉴定小组。司法机关和海畅法蓝瓷公司在邀请、鉴定、出具证明的过程中费了不少周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该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邀请全国陶瓷鉴定专家组建专业的权威的陶瓷鉴定中心,使之能够出具司法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证书,并成为应对瓷艺品侵权的一种有效机制。他说:“司法机关不必每一个案子组织一次鉴定小组,而且由于出具的鉴定证书是司法部门认可的,企业之间可以根据鉴定证书自行和解,协商解决方法。不管是对于司法机构还是陶瓷企业,权威性陶瓷鉴定中心的出现都将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

洪珂珉表示,目前阶段的陶瓷著作权案件是采取法官比照和征集专家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而由于专家意见并不是唯一的,有时可能会有完全相左的专家意见,所以主要还是以法官比照为主。

他指出,“如果长的像双胞胎一样当然一眼就可以比照出来,但是在陶瓷造型上不完全一样却又很相似的情况也十分普遍,那么究竟相似到什么程度,是相同创意的相似造型还是不同创意的相似造型就需要专业的鉴定了。”

洪珂珉说,景德镇市是名符其实的“千年瓷都”,在全国仍至世界上都有很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另外在景德镇市云集着三十多位国家级艺术大师,专业人才济济,具备成立国家级鉴定中心的条件。所成立的中国陶瓷鉴定中心或江西陶瓷鉴定中心,主要是对陶瓷价值的评估,对现代陶瓷作品真假的鉴定,对古陶瓷真实性进行鉴定,对仿冒知名陶瓷品牌的鉴定等。这有利于景德镇市陶瓷市场的健康发展。专家、教授、大师聘用为中心的鉴定人员,所做出的认证意见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这些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法定的证据,由司法机关直接采信。

陶瓷文化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更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陶瓷文化的发展和制止陶瓷文化知识产权不正当和不公正利用密切相关,我国作为瓷器之国应早日结束没有权威性陶瓷鉴定机构的尴尬。促使陶瓷文化在知识产权机制保护下,获得保存、使用、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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