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陶瓷 >

音乐所表达的情感「音乐是表达情感的最高方式」

时间:2023-01-19 19:57:21 来源:转身留夏

大家好,音乐所表达的情感「音乐是表达情感的最高方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音乐是一门古老的艺术,一个简单的事实是自人猿相揖别一直到现在,几千年以来音乐以形态各异的表现形式始终伴随着我们。今天更是如此,音乐理论的发展、音乐种类的繁多、乐器的丰富多样、音乐文化的多元异质性……音乐伴随或者说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这样看来,音乐应该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事物。但当我们真的静下心来直面音乐的时候,我们总不免忍不住问,“音乐究竟是什么?”就像前面所说的,每当我们提及音乐时,我们立即想到的是歌唱、各种琴声、管弦乐、电子乐、钟鼓声……然而到底什么是音乐呢?声音抑或音响,进一步说,人们按照某种规则制造或合成的声响,专业点说,一种和谐的声音的集合。这固然不错。可究竟什么样的规则才能称之为是音乐的呢?我们为何要选取这样的一些规则而不是其它呢?为什么音乐关联着和谐呢?韵律一定是规则的么?……

音乐中的自律和他律这一提法由伽茨(Felix M.Gatz)在其编辑的《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中较为鲜明地提出。其中所谓的音乐的自律性主要是针对音乐自身就具有的美提出,这是十八、十九世纪兴起的一个音乐美学流派,我们通常认为这一流派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音乐美学理解。该派主张音乐的美是由音乐自身所具有的形式即节奏所决定的。最早由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爱德华·汉斯立克提出,他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认为:“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只是乐音的运动形式,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音乐也不是必须以情感为对象,音乐不描写任何情感。”

实际上,汉斯立克主张音乐的美来自于音乐本身,与其表达的情感和内容无关。因此,他又说:“音乐的原始要素是和谐的声音,它的本质是节奏。”实际上这与丹纳对音乐这种艺术形式的理解是一致的,即内在于音乐中声音的物理结构的数理形式决定了音乐自身的和谐之美,这与最早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对于音乐的理解也如出一辙。问题在于,丹纳认同音乐对于情感的表达作用,特别是认同歌唱对于情感的表达超出了其它的艺术形式。但是汉斯立克却把歌曲排除在音乐范畴之外,其实际的主张在于语音没有乐音那么纯粹,可以由纯粹的形式来把握。这当然遭到了另一主张音乐他律的学派的强烈反对。

自律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最早由康德在他的批判哲学中提出,是与道德律相关的概念。康德提出人的自律旨在为人的先验的自由找到保障。由人的自律,即自己为自己制定律法和规则,从而人所遵守的是自身的规定性或绝对命令,因而人仍是自由的,所以说自律即自己为自己立法是人的自由的保障。然而音乐中的自律却是类似自然规律的一样的客体,就像是数学或物理中的公式或定理,这种自律恰恰是与人无关的自在之物。问题在于节奏或者说某种数理形式带来的和谐是与人感情无关的自在之美么?即便音乐不描写任何情感,能否认内在于音乐的“公式”与人的情感没有某种对应关系么?进一步,有能够离开人的情感而客观存在的“美”么?即使有,离开感知的主体,这种美又是被谁言说?

所以,康德本人就持一种音乐的他律论。康德认为“音乐在美的艺术中占有最低的地位是因为它仅仅以感觉来做游戏”,从而音乐这类艺术是“从诸感觉到不确定性的理念……只有短暂性的印象。”康德继而认为音乐中较少先验的规定性,就根本无所谓自律的问题了。

显然,极端的音乐自律性并不能回答上面的这些问题,也很难回应康德。这也正是音乐的他律性熟稔的领域。明显地,音乐他律论者的主张基本和自律论者相反,他们认为音乐受人类的情感制约,是人类情感的表现。这与我们在上文中的主张是一致的。无论是从音乐的产生还是发展来看,音乐总是我们抒发情感和意志的一种艺术方式,离开人类情感的纯粹形式对于早期的人类来说是无意义的。而且纯粹的音乐审美行为是后来至少是在中世纪的欧洲才开始发生的事情。音乐自它产生之日起就不可避免地甚至可以说是天然的混杂着其它的人类活动,比如说舞蹈,更早的如祭祀甚至狩猎或者田间的劳作等等。在这样的意义上,音乐是一个后来才有的“发明”。不过自律论说的意义也很明显,那就是在艺术审美领域,使得我们关注纯粹的音乐之美,这纯粹是形而上学的事情。但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我们却总要试图去关联这纯粹的形式的音乐或者韵律、节奏之美同人类的情感结构之间的关系,一如康德曾经做的那样。至少我们需要指出这一点。当然或许按照爱德华·汉斯立克,这仍是在试图揭示美学中自律的那一部分。这一点我们并不反对,只是问题远比这复杂得多。

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直接反映出艺术的双重本质。关于艺术的双重本质,阿多诺曾指出,“一方面,艺术本身割断了与经验现实和功能综合体(也就是社会)的关系;在另一方面,它又属于那种现实和那种社会综合体。这一点直接源自特定的审美现象,而这些现象总是在同一时刻既是审美的,也是社会性事件。审美自律性与作为社会事实的艺术并非相同;另外,各自需要一种不同的感知过程。”

阿多诺的这段话将问题的复杂性呈现了出来。通俗地说,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但是并没有纯粹的艺术行为。按照阿多诺,纯粹的艺术审美只是一种虚假的直接性。当然有人会提出,阿多诺的批评超出了美学的范围,阿多诺是在社会批判的层面上来审视美学理论。而这恰恰是问题之所在。我们探讨音乐之本体,总离不开具体的历史规定和社会场域。并不是我们不想直接地在音乐的自律性即数理逻辑范围内在寻找音乐的本体,这会使问题简单的多,但是这样的本体却免不了他律性或者“异律性”,因此这还不是本体。所以音乐的本体需要能够综合音乐的自律性和他律性这两重本质。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