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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爱是一门艺术吗「弗洛姆认为爱的核心要素」

时间:2023-01-02 11:25:13 来源:精典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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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德裔美籍社会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者、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成员。著有《逃避自由》(1941)、《自我的追寻》(1947)、《爱的艺术》(1956)、《一个墨西哥村庄的社会性格--一项社会心理分析研究》(1970,与马科比合著)等多部著作。

艾里希·弗洛姆


爱是一门艺术吗?

艾里希·弗洛姆

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运儿才能“堕入”爱的情网呢?这里以第一种假设为基础,而今天大多数人毫无疑问相信第二种假设。

但这大多数人决不认为爱情无关紧要,相反他们追求爱情。悲欢离合的爱情电影他们百看不厌,百般无聊的爱情歌曲他们百听不烦。但他们之中没有人认为,人们本可以学会去爱。

他们之所以持有这种奇怪的态度是有其各种原因的,这些原因反过来又分别地或共同地加强了他们的这一态度。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为了使自己值得被人爱而采用的许多方法与人们要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所采用的方法雷同,即都是“要赢得朋友和对他人施加影响”。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值得被人爱”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产生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二个原因是: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产生这一看法有多种原因,这些原因的根源基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二十世纪在选择“爱的对象”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如同在许多传统的文化中,爱情往往不是自发的、最后导致婚姻的个人经历。婚姻多半是通过男女双方的家庭、介绍人或者在没有撮合者的情况下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并进行的。婚姻要门当户对。至于爱情,人们认为婚后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几代人以来,浪漫式的爱情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认。尽管传统形式在美国依然可见,但人们更多的是寻求“浪漫式爱情”,寻求个人的会导致婚姻的爱情经历。这种自由恋爱新方式必定会大大提高爱的对象的重要性,而不是爱情本身的作用意义。

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反之亦是如此。“有魅力”一般就是指这个人有许多令人喜爱、目前又是人口市场上被人问津的特点。什么东西能使一个人有魅力则取决于一时的时髦,这不仅指一个人的生理条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气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个抽烟、喝酒、难以捉摸和性感的女子被看作富有魅力,而今天则要求女子能操持家务,为人要谨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富有刺激性和雄心勃勃的男子具有魅力,如今却是关心社会、心地厚道的男子更受欢迎。(归根结蒂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我想做一笔交易,那我既要考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虑基于我的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这样当双方感觉到在考虑到他们本身的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已经找到市场上所提供的最合适的对象,他们就开始相爱。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地皮一样,对方的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抱有吃惊的态度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 in love和being in 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迄今为止同我们一样是相互陌生的人,当他们突然决定拆除使他俩分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迄今为止没有享受过爱情的孤独者来说就更显美好和不可思议。这种两人之间突如其来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与性的吸引力和性结合密切相关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这两个人虽然熟谙对方,但他俩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其奇迹般的特点,一直到敌意、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人过去是多么寂寞。

“再也没有比爱情更容易的了”,这一看法尽管一再被证实是错误的,但至今还占主导地位。再也找不出一种行为或一项行动像爱情那样以如此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是别的事,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失败的原因,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或者永远洗手不干。但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放弃爱情,所以看起来只有一条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爱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爱情的意义。

在这方面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要认识爱情是一门艺术。人们要学会爱情,就得像学其他的艺术——如音乐、绘画、木工或者医疗艺术和技术一样的行动。

学会一门艺术的必要步骤是什么?

可以简单地把学会一门艺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学医的人首先要认识人体的结构和各种疾病的症状。但光有理论还无法行医。只有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一直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融会贯通起来变成灵感——也就是掌握了艺术的灵魂,才能成为一名大师。要成为大师,除了学习理论和实践外,还有第三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为大师看得高于一切,这一目标必须占据他整个身心。这一点既适用于音乐、医学、雕塑,也适用于爱情。这里也许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我们这个社会有不少人经常不断地遭受爱情的挫折,却很少有人去努力学会爱情这门艺术。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我们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于努力达到上述目的,却很少用来学会爱情这门艺术。

难道只有获取名利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而“爱情”——只对灵魂有用,在现代意义上毫无用处的爱情只是一种奢望,一种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的奢望吗?

(节选自弗洛姆《爱的艺术》,李健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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