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产业哲学」

时间:2022-12-14 15:17:25 来源:林兴宅

大家好,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产业哲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4历史唯物主义才是现代文艺学的哲学基础

艺术的问题与其说是一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践问题。因为艺术是在人类劳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产品,是实践的产物。艺术活动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实践的过程,凝结着实践主客体关系的丰富内涵。只要人们不是把艺求作为抽象思辨的对象进行抽象的考察,那么艺求就是一种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存在物,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因而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维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新的逻辑起点,即不是以纯粹思维自身,而是以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为逻辑起点;二是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框架,即不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而是以主体对客体的实践关系为逻辑框架的;三是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方法,即不是纯粹思辨的形而上学,而是实践辩证法。

寻找文艺学的新构架,当然只能求助于哲学。哲学的灵光普照科学的一切领域!同样,它也指导和制约着文艺学的发展,使文艺学具有高屋建瓴的逻辑力量。理论范式的转换归根到底是其哲学方法论的转换,即哲学基础的转换。凯德洛夫在《列宁与20世纪的自然科学革命》中指出:任何科学革命的本质,都首先在于对认识客体的研究方法和解释观点本身的根本破坏,在于向“新的思维方式”,即与科学认识的更高水平相适合的方式的决定性转变。所谓科学革命,实质上绝不是只是以新的科学知识对原有理论进行补充,或者使原有理论及它的概念体系精确化,而是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和这些概念赖以作为基础或出发点的那些初始的抽象,即假定和公理等等。(参见拉扎列夫、特里伏诺娃《认识结构和科学革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年6月第1版,第9页)

这就是说,真正的科学革命,不仅仅是知识的进化和体系的改良,而是基本范畴和方法论的变革。文艺学的变革当然也不例外。没有哲学基础的转换,就不可能突破旧的文艺学体系,建立起体现当代科学水平的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学。哲学思路的变革,是文艺学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的突破口。

通过对旧文艺学体系的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艺学变革的根本出路就是摆脱传统认识论哲学的束缚,建立新的认知模式,即建立对文艺的哲学考察的新思路。我们说旧文艺学体系的逻辑思路是传统认识论哲学,就是因为它的哲学基础是反映论,即传统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这一点在过去的所有文艺理论著作和文章中都是明确申明、毫不含糊、无可争议的。近代哲学认识论的传统已经积淀为整整几代人的思维定式,它必然会成为文艺学的一种定型化的认知模式,这是毫不奇怪的。

传统唯物主义认识论能否作为文艺学的哲学基础,这在一些同志看来是不证自明的问题,其实却是最需要认真证明的。我们对旧文艺理论体系的全部分析,都旨在说明:传统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思路正是旧文艺学体系的症结,是旧文艺学体系存在的一切弊端和失误的总根源。旧文艺学的失误归根到底是哲学方法论的失误。当然,问题不在于唯物主义认识论哲学自身的真理性如何,也不在于文艺理论研究者对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理解和运用是否发生偏颇和错误,而在于对文艺现象的哲学考察选错了逻辑支点,即把文艺本质问题错误地纳入认识论的视野和逻辑框架之中,这是文艺学的哲学方法论的迷误,是文艺学的理论基础的错置。一句话,传统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不能作为文艺学的哲学基础,这才是全部问题的实质。

诚然,坚持从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这一角度来理解文艺的本质,这无疑是马克思主义考察文艺现象的基本立场,它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根本区别于历史上一切唯心主义的神秘主义的文艺理论。旧文艺学体系的构造者们是努力贯彻这一基本立场的,这在唯心主义观点泛滥的历史时期中无疑具有匡时救弊之功,同时也是一种理论进步的表现。但是,旧文艺学体系把文艺本质问题纳入传统认识论的逻辑框架中,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被理解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这正是认识论文艺观的基本特征。我们认为,这个理解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它对“文艺”和“人类生活”的概念的理解是违背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的。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理解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这就把“人类生活”看成是与“思维”对立的“存在”,看成是单纯的认识对象,是纯粹的客体,而不是从实践的观点理解“人类生活”的概念。尽管过去的文艺理论教科书也没有忘记引用马克思的那句名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但实际上并未给“人类生活”的概念增添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并未对“人类生活”的概念进行真正符合实践观点的阐释。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框架中谈论“人类生活”的实践本质,也就把“实践”本身看成被思维反映的实体对象了,看成是直观的客体,这当然是违背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的。

强调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说明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实际上就是文艺与人类实践活动的联系,因此必须把文艺放到人类实践系统中来考察,而不能把社会生活看成直观的对象。社会生活之所以是文艺的最后根源,就在于文艺是人类实践的创造物,实践是文艺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动力,而不仅仅是指社会生活是文艺反映的对象客体。另一方面,在“文艺是生活的反映”这一命题中,“文艺”成了抽象的“意识”范畴,这也是违背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实践活动在“第一自然”的基础上创造了“第二自然”。

艺术存在就是一种“第二自然”,它是物态化的精神产品,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精神与物质统一的“二重化”的存在,它不是客体自然的摹本,也不是抽象的“意识”。从实践的观点看,文艺是实践的产物,它充分体现了人类实践的本性--创造性。实践的这种创造性本质,正是艺术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本质特征,而艺术的反映特性则内在地包含于艺术的实践本质之中。离开实践的观点,把艺术仅仅看成是一种反映形式,这是对艺术本质的肤浅认识。

第二,它对文艺与人类生活联系的内涵作了狭隘的片面的理解。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仅仅理解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这就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简单化了。实际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不仅存在着认识关系,而且还包含着评价关系、表现关系等等,包含了实践主客体关系的全部内涵。艺术整体与人类生活有着奇妙的同构关系,艺术的结构实际上是人的生命、人的生活和心灵的外化形式,艺术的内容包含着人类生活的全部丰富性,艺术与人类生活的联系是多维多向的,它几乎调动了人的全部心理功能,甚至生理因素,调动了人的生命活力和潜力,成为人的全面本质的对象化。

艺术与人生、与人类的实践、与社会生活的丰富内涵有着全面的普遍的联系。艺术与科学不同的地方在于艺术不仅仅是一种认识,它还是一种评价、一种表现、一种幻想式的干预、一种精神的介入。它有时就是一种游戏、一种仪式、一种演习、一种生存的方式,它有时是一阵战鼓、一声召唤、一种心理的能量。艺术简直就是生命的另一体,世界的另一面。艺术与人类生活的这种丰富复杂的联系怎能用反映关系来概括?把艺术放到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的逻辑框架中来考察,怎能全面地把握艺术的本质呢?旧文艺学体系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局限在认识关系领域,排除了其他关系内涵,它对文艺本质的理解必然是片面的、狭隘的。

第三,它对文艺与人类生活联系方式的理解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把艺术与人类生活的关系理解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在阐释文艺与人类生活的联系方式时会陷入机械论与形而上学的泥坑。首先,反映关系是以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分立性为前提的,没有本体论上思维与存在的分化,认识关系就不可能建立。人类正是因为能区分出思维主体与思维对象,反映与被反映,能明确意识到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才进入认识论哲学的发展阶段。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分立性在认识领域中是必要的前提。

但是用反映关系来理解文艺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形式,情况就不一样了,分立性原则会导致人们在思维中把文艺与人类生活割裂开来,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过去的文艺理论在阐释艺术与生活的关系时,都是把“生活”当成纯粹的反映对象,是外在于人的单纯客体,是与艺术相对立的范畴,而艺术则是这种外在的纯粹客观的“生活”反映在艺术家头脑中的观念形式。

在这里,我们看不到艺术与人类生活有什么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生活”是纯粹的客体对象,而艺术是单纯的主体观念形式。主体与客体变成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就全部消失了,艺术与生活的中介也就不见了。而缺乏中介,离开相互作用的内容来谈艺术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必然把它们僵硬地对立起来。当然,过去文艺理论也试图回答艺术与生活的同一性,但只是在思维层次上解决它们的同一性,而不能在实践层次上解决它们的同一性。这是一种虚幻的解决,而不是现实的解决。

这就是说,艺术与人类生活的鸿沟并没有真正填平。在认识论的框架中,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概念与事物的关系,它们的对立是永远无法消除的。然而事实上,艺术与生活并不是僵硬地对立的,它在人的活动,在实践过程中现实地统一起来。所谓生活,就是人类实践的过程本身,而艺术则是人类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们具有内在的同一性,实践活动就是它们统一的中介。离开实践的观点,就无法正确理解艺术与人类生活的联系问题。其次,认识的真理性取决于思维对存在反映的客观性程度,因此,在认识关系中,对象的属性和状态是决定性因素。

传统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的原则,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客体崇拜的倾向。从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的角度理解艺术与人类生活的联系,也必然贯彻这种“决定论”的方法论原则,认为生活决定艺术。过去文艺理论教科书存在一系列“决定论”命题,如题材决定作品的价值,内容决定形式,世界观决定创作方法等等,这就是一个明证。文艺与生活关系的这种“决定论”原则,显然带有浓厚的机械论色彩。

然而事实上,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并不是决定论式的,而是控制论式的,它们是双向建构的。艺术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是人类生活的组成部分。而人类生活是艺术产生的根源,它构成艺术内容的有机部分,它们是互相包容的。如果说人类生活是一个系统,那么艺术则是它的子系统。艺术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生成的,而不是简单的一方决定另一方的关系。这种辩证关系是传统唯物主义认识论无法理解的,只能运用实践辩证法才能对它作出科学的说明。

上述三个问题都是用传统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思路考察文艺现象的必然结果。从这里可以看出传统认识论的思路是怎样把我们的文艺理论引向歧途的。沿用传统认识论哲学的思路,必然使文艺学退回到旧唯物主义老路上去。旧文艺学的深刻教训在于,如果没有摆脱旧的哲学思维模式,就不能真正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即使主观上努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表面上引用马克思经典著作的词句,也会重蹈旧哲学错误的覆辙。

那么,为什么认识论的思路会把文艺理论引向歧途,使它重蹈旧唯物主义的覆辙呢?这是传统认识论哲学的根本缺陷造成的。传统认识论哲学的根本缺陷就是离开人的实践活动,从纯粹的思维反映的角度考察认识,也即它是脱离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抽象的认识论,因此,它是一种纯粹思辨的认识论。

传统的认识论哲学坚持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意识是存在的反映这样一个唯物主义原则,但是它离开人类的社会实践的基础,离开意识与存在关系的历史具体性,在纯粹的认识关系中考察认识的本质,根本忽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那么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就成了一种缺乏具体规定性的抽象关系,成了仅存在于抽象思辨的空间、没有现实内容的空洞的关系。

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揭示仅限于:认识是人对外界对象的反映,认识活动是人们在大脑中反映外界对象的活动,认识中形成的概念、思想和理论是客观对象的主观映象。但是这一切的现实基础是什么,它们与人类实际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有什么内在的联系,这些都是旧认识论的盲点。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认识仅仅归结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而看不到“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551页

正因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仅仅在抽象的思维与存在的反映关系的逻辑框架中理解认识的本质,因此,它只能看到认识是人脑的反映机能,而根本看不到人的认识是在人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只能看到思维与存在的抽象的同一性,而根本看不到思维与存在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的不同内涵,以及实现同一性的不同途径,看不到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社会历史性以及它们的现实关系;它只是把认识看成主观的思维形式,而根本看不到认识成果的社会历史性。在旧唯物主义认识论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只是达到抽象的同一性,而不能达到现实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纯粹思辨领域中把思维与存在统一起来,而没有找到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现实的沟通渠道、转化途径。

在实际生活中,它仍然把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看成互相分离和对立的两种领域。因此,认识论所要解决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实际上只是抽象的,因而是虚假的解决,而不是真正的、现实的解决,这便为机械论的方法论留下空隙。在方法论上,传统认识论的哲学思维是纯粹思辨的形而上学,是片面的知性思维。“形而上学”就是一种研究超越感官和感觉经验的“道”的学说。“形而上学”的方法就是一种超验的抽象方法。在考察问题时,知性思维总是把意识与存在、精神与物质、心与物看成是分立的,而认识只是思维对存在的被动的反映(映现)。

总之,传统认识论的这种方法论特征与其理论自身的内在缺陷是紧密相联的。这就是说,传统认识论是一种脱离人的实践、脱离历史具体性的纯粹思辨的认识论,因此它的方法论也必然是一种抽象的分析方法、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传统认识论的这种缺陷与近代哲学发展的科学背景有关。近代哲学认识论是在近代以来自然科学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是对近代自然科学成就的理论概括,因此它必然带有近代自然科学的机械还原论的特征。

如果说传统认识论方法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还有它的适用性的话,那么,当它平面推移到社会历史领域之后,当它用来分析比自然对象复杂得多的社会有机体时,它就充分暴露出自身的缺陷。要克服传统认识论方法的缺陷,就必须引入“实践”的范畴和从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出发考察认识问题的视角。而当人们具体地考察现实的社会实践时,这已经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了,认识论的方法也就融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之中。只要我们的思考不脱离现实及其实践活动,我们就把自己的思考奠定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这里可以看出,要正确地认识社会历史现象,就必须摆脱传统认识论的方法,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从文艺与客观世界的联系上来理解文艺的本质,这是雄踞西方美学史的一个传统。马克思的文艺观显然是继承了这一传统,并给传统的唯物主义命题以辩证法的改造。他明确指出,“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从而把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置放在坚实的人类实践的基础上。然而马克思的伟大贡献主要还在于给“现实”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82页)

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也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574页)这两段话是人们熟悉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表述。很明显,马克思、恩格斯都把文艺作为人类实践大系统的一个要素来考察,都是从客观的社会历史系统的角度规定文艺的本质、功能和地位的。这种规定为文艺奠定了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前提。

传统的“文艺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这一命题,从整体上强调了文艺对于现实生活的依赖关系,从根本上确立了文艺理论和创作思想上的唯物主义原则。但是,过去的唯物主义者尽管强调了客观世界对艺术的第一性的意义,却都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抽象地考察艺术的本质。虽然黑格尔把艺术放到人类精神发展的大系统中来研究,表现出过去的美学家所没有的“巨大的历史感”,遗憾的是黑格尔始终未能从精神自我发展的圆圈中跳出来,陷入用精神本身说明精神现象的谬误。

只有马克思、恩格斯才第一次站在人类历史的制高点俯瞰艺术的世界,洞察艺术的深刻根源在于人类物质生产的发展之中。如果说传统的“文艺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命题只是与唯心主义文艺观划清界限的话,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则是具体切实地阐明了文艺的系统质。它不仅使人们的视野从文艺自身超越出来,而且从精神发展中超越出来,进入更宏大、更深层的社会历史结构。对文艺的具体系统质的准确把握,无疑使我们对文艺本质的认识达到普遍的真理性的高度。这是一次艺术哲学的深刻革命。

艺术的问题与其说是一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践问题。因为艺术是在人类劳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产品,是实践的产物。艺术活动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实践的过程,凝结着实践主客体关系的丰富内涵。离开实践的基点,怎么可能说清艺术的问题呢?艺术一旦被生产出来,它就具有物化形式,就进入社会价值系统,成为社会存在物,它就具有社会历史性质,就表现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现实力量。离开人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实践,又怎么可能正确地理解艺术的本质呢?只要人们不是把艺术作为抽象思辨的对象进行抽象的考察,那么艺术就是一种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存在物,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的一种社会历史存在的方式,是人的生存方式、实践的特殊形式,因而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是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基本标志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恢复、改造和发展辩证法这一科学的思维方式,建立历史唯物主义,建立“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237 页)即以现实的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为出发点,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主客体相统一的哲学体系。实践观点的确立,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一切传统哲学从本质上区别开来,从而实现人类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变革。从基本性质看,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它主要是一种社会存在本体论,历史本体论,即以“实践”为出发点来考察历史主客体的关系、反思历史的进程及其规律的哲学体系。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和灵魂,是马克思哲学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根本标志。它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完成的一次划时代的哲学变革。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是在社会历史领域实现的。社会历史领域哲学变革的实现,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历史唯物主义处于核心和主导的地位,它“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10页)而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是产生于人类历史的研究之中,是历史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认识论也是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中创立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总之,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贯串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考察的历史、自然、思维各个领域之中,贯串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马克思的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把唯物辩证法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并把社会和自然统一起来的崭新的哲学体系。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人版,1979年9月第1版 第122页)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野中,自然和社会是一个统一的历史过程,它们统一在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之中。马克思把实践规定为人的感性的活动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过程,是实现主客体统一的中介和基础,它表现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

实践本身既表明了物质的本原作用,又表明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它是主客体达到统一的基础,也是把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统一起来的基础。正因为实践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核心范畴,所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又可以称为“实践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的认识论也就内在地包含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之中,是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认识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抽象的存在决定意识的基本命题,置放在人类的现实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于是,抽象的“存在”被提高为具体的现实的“物质实践”抽象的一般“意识”被提高为历史的与人的物质实践密切相关的“现实意识”。这样一来,存在与意识就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现实地统一起来。

作为具体的社会实践,它包含了人的意识在内,意识作为实践自身的一个要素,一个环节;而作为人的现实意识,同样也包含了物质实践的内容,并把它作为自身的一个要素,一个环节。在这里,意识与存在、精神与物质是一个完整的实践过程的两种要素、两个环节,无法截然分开。

从这里可以看出,经过马克思改造过的认识论,已经完全不同于近代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而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哲学。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按照一般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存在决定意识的概念,来理解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础和本质,并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这种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延伸和运用,看成是运用一般唯物主义原理说明社会历史的理论。这是极大的误解,它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降低为一般唯物主义了。

马克思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理解为实践的关系,理解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而不仅仅理解为思维与存在的反映关系。因为人对外部世界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还包括人对外部世界的欲望和需求的关系。人不仅认识世界,而且在改造世界,只有实践活动的整合作用,才使人与世界现实地历史地统一起来。马克思所理解的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是辩证的,正是在于它用实践消除了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人、社会和自然界之间的鸿沟,并把这一切从本质上理解为现实的人类社会的进程。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自然界客体理解为社会实践范畴,理解为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的社会历史过程中被认识和改造、被揭示和创造的对象,从而超越对自然的直观的把握,达到辩证的把握。只要是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社会,它就是内在地包含着自然,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实践总体。以人的现实的实践为逻辑起点,强调人类实践的社会本体意义,这就是马克思哲学区别于以往一切哲学的显著特征。我们不能用传统认识论哲学的模式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一种认识论,而应该从思维方式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这样,马克思的哲学就是全新的哲学思维,即历史唯物主义或实践唯物主义。

那么,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具有什么特点呢?

首先,它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新的逻辑起点。

认识论哲学的对象是人的思维、认识、观念和精神,因此它以纯粹思维自身为逻辑起点来展开哲学反思,按通俗的说法就是从观念、概念出发。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社会历史领域,而社会是人的社会,历史是人的活动的过程,因此它是以人及其活动为逻辑起点的。马克思自始至终都致力于对社会实践本身的研究,他不是从观念出发,不是从人之外的自然客体出发,而是从社会实践这一活生生的现实出发,引申出对象本身的必然与关系。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以实践为逻辑起点的哲学。

马克思曾自称自己创立的新哲学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新的“人类学本体论”。《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像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第1版第 23页)这是经典作家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前提所作的经典表述。

接着又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第1版第 23页)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第1版第 30页)这些论述都说明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人的实践,而不是人之外的他物。

总之,不是从抽象的观念或概念出发去解释现实,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去解释观念的东西。而社会实践按其本性来说,是具体的、历史的,因此从实践出发就是从感性具体出发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也即要求思维去面对现实,掌握现实,从丰富的现实材料中得出逐步切近的规定。这是研究的起点,是思维的入手处,所以马克思说:“只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12月第1版第 49页)

其次,它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框架。

认识论哲学的理论主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这种同一性,在唯物主义者看来是通过思维对存在的反映来解决的。因此,认识论哲学是围绕着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这一中心展开自己的哲学反思的,是以思维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关系为其逻辑框架的。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以社会的现实的人为主体、自然和历史相统一的、关于人与外部世界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在马克思哲学中,哲学基本问题是以实践的方式解决的。它不仅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首先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仅仅是反映关系。人并不仅仅以思维的主体、思维的载体反映着外部世界,而首先是实际地改变着外部世界。马克思选择了实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发点,实际上就是选择了历史主客体的实践关系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视角,也即以历史地活动着的现实的人与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相互作用(实践)为其逻辑框架。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人与自然(社会)的实践关系中理解人类的历史,理解人的本质的。

理论的逻辑框架与其对象自身的结构是同构的,认识论的逻辑框架是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这正是人的认识活动自身的结构。而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框架也就是它的研究对象——社会,即人的活动的结构,这就是主体对客体的实践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存在本体论,是一种历史本体论。构成社会存在和历史本体的核心内容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劳动实践关系,这种关系(即物质生产活动)不但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社会本身所固有的构成内容。没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劳动实践关系(即物质生产活动),就没有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当然更谈不上人们之间的其他关系。如果抽去了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那么社会就变成毫无内容的空壳。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把实践首先确定为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本质特征的社会历史过程,这种过程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正如马克思说的“在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而“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5页)在这种理解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便是“自然界的人的本质”与“人的自然的存在”的统一,它构成社会存在的本体。以社会存在为对象的历史唯物主义当然是以对象的内在矛盾关系为逻辑结构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展开的。人们为了生产满足自己需要的资料,就必须与自然界发生关系,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与“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相结合,就形成一定的生产力;同样,为了进行生产,人们就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主要就是生产关系这就构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基础上竖立的是上层建筑,这又构成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生产力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劳动实践关系,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社会内部所固有的两对基本矛盾,它们构成社会所固有的内容。

而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既包括认识过程的主客体关系,又包括历史运动过程的主客体关系,前者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正是在社会内在的这些矛盾运动的基础上才推导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原理。总之,人作为主体对自然(社会)客体的实践关系(包括认识和改造),构成社会内在诸矛盾的辩证运动,这种辩证运动的逻辑展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原理,都是在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这一逻辑框架中构建起来的。

第三,它具有不同于认识论哲学的逻辑方法。

传统认识论哲学是从思维对存在的反映关系这一角度来理解认识的,因此它往往陷入“实体”与“意识”的抽象议论之中。它的逻辑方法是一种脱离人的实践,脱离历史具体性的纯粹思辨的形而上学知性方法,即对对象进行支离分析,抽出其中的一种属性、一个因素、一个方面,由此建立普遍性。这种普遍性是跟特殊性对立的抽象的片面的普遍性,缺乏内在的矛盾性及其辩证统一,因而无法从抽象的概念进展到特殊的具体,即无法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

马克思从人的现实的历史活动、从物质资料的生产、从人的实践出发,真正揭示了人作为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基础和内在依据,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不仅理解为人的思维反映过程,而且理解为人的实践的对象化活动造成的社会历史进程。因此,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再也不像以往的哲学那样,把主观归结为客观,或把客观归结为主观,而是在人的现实的对象化活动的基础上,理解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统一。马克思的哲学是用实践去消除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和断裂,并把一切从本质上理解为现实的人类社会的进程。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方法可以称之为实践的辩证法。

“实践辩证法”可表述为:从人类实践出发,分析实践的现实形式——生产活动的辩证运动的思维方式,它是实践主客体的辩证运动的逻辑展开形式。实践主客体的辩证运动表现为实践主客体之间方向相反而又内在统一的双向建构过程:一是主体对客体的建构,即人对自然、社会客体的改造,这是主体的客体化、对象化的过程;另一是客体对主体的建构,即自然和社会对人的生成,也即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实现,这是客体的主体化、非对象化过程。实践主客体之间的对象化与非对象化,主体的客体化与客体的主体化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实践辩证法的内容。

实践主客体的双向建构运动既包含着内化的意义,即主体观念地把握客体,使客体在观念意义上由对象内化为主体的认识,又包含着外化的意义,即主体的本质力量外化在客体上面,客体成为实在的“为我之物”。所以,实践辩证法是认识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的统一。

辩证法就是事物的内在矛盾性的统一或否定的运动,即事物不是静止不动的肯定,而是具有内在的矛盾、内在的否定性,因此,事物是通过否定自身的形式来使自己得到发展的。在实践辩证法看来,实践(主要是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的自我创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把自己的力量和本质对象化,即人创造出自己的对象世界。这就产生了人与自己的对象之间的对立,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于是又产生了人对于这种对立的扬弃,即占有对象,从而实现自己外化了的本质力量,使人性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这样,人就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出对象化的人本身。马克思认为,解决主体与客体相互关系问题的关键要到物质实践中去寻找,而不能在精神劳动中寻找,不能在概念的内在矛盾中寻找。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实践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区别:“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24页)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常常被引用来说明意识是存在的反映,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其实,这段话主要是说明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区别,即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由此看来,实践辩证法就是唯物辩证法。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