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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大学名单汇总「承认联考成绩的大学有哪些」

时间:2023-01-24 13:57:04 来源:重庆美术网

大家好,全国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大学名单汇总「承认联考成绩的大学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即不组织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本科高校有八九百所,多数高校暂未公布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小编将分期公布这份《2022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公办院校和专业名单》。

本文仅包含公办本科院校,以及3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层次的民办院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截止1月11日,已公布113所,此作为第一期。


华北地区高校


01、中央美术学院

统考专业: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各招生30人。

文化成绩:报考美术学、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线。

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艺术史论专业录取规则:符合各省级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录取时若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则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史论专业每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02、中国戏曲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上述各专业均招生18人,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成绩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 (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03、北京服装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1、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美术师范专业涉及省份:仅限北京市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涉及省份:河北、山东

3、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04、北京印刷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 × 100 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 100


05、北京舞蹈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各专业方向招生8人,共计24人。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美术统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满分×100。


06、北京电影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人物形象设计(高职,不需要校考)

招生计划:北京18、河北2、黑龙江2、山东2、湖南2、广东2、四川2。

录取规则:按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录取规则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07、中央民族大学(985)

涉及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免收学费

涉及省份:仅限北京市考生

录取规则: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08、中国人民大学(985)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绘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专业成绩要求:绘画要求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设计学类要求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成绩要求:

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录取规则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 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 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0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0、北京师范大学(985)

涉及专业: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90%的条件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11、首都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涉及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待定


12、北京语言大学(教育部直属)

涉及专业:绘画(主要是中国画方向)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等省份,传统高考省份仅招收艺术类文科;综合改革实行“3 1 2”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综合改革实行“3 3”的 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60%)*100


13、北京联合大学(省重点)

2022年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使用各省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



14、天津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仅理论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


15、天津工业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独立艺术院校)

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在部分省市编制分省计划,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依据我校后续发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16、天津师范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 省级统考成绩×2.5×40%。


17、天津科技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规则: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备案的为准。

2.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 统考成绩×60%。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 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18、天津城建大学

涉及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涉及省份: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9、张家口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1)、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

涉及省份:河北省

录取规则:按照河北省的规定录取。


20、河北美术学院(民办)(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绘画、漫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艺术管理、中国画

涉及省份: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青海、山西、陕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重庆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21、内蒙古大学(211)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在满洲里校区就读

涉及省份:仅内蒙古

录取规则:考生在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2、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内蒙古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内蒙古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3、呼和浩特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装饰设计、服装设计)、摄影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摄影专业录取规则: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余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投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60%与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东北地区高校


24、鲁迅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仅理论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25、沈阳音乐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

涉及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湖南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26、大连理工大学(985)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涉及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

录取原则: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按照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择优录取。


27、大连民族大学(国家民委直属)

涉及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专业课成绩×4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8、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的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 专业课成绩。


29、大连交通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动画、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1)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 课成绩乘以60%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 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 业课成绩乘以60%,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


3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动画、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

录取规则: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31、辽宁师范大学
涉及专业: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2、沈阳师范大学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 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3、辽宁科技大学

涉及专业: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34、渤海大学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辽宁、河北、山东

录取规则:辽宁省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河北、山东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5、鞍山师范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辽宁、河南、河北、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西

1、辽宁省: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统考)

2、河北、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3、河南: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6、辽宁科技学院

涉及专业:绘画、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对于有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则顺次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7、吉林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

涉及省份: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其余省份均投放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8、吉林大学(985)

招生专业:绘画、设计学类,其中,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入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招生科类: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 1 2”综合改革省份,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文化成绩要求: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以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其规则投档、录取。


39、延边大学(211)

涉及省份:吉林、黑龙江、山东、内蒙古

涉及专业:美术学类(绘画、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录取规则: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省统考专业成绩*100%】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40、东北电力大学(省重点)

涉及省份: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专业:黑龙江省、江苏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

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1、长春师范大学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 (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考生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以及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42、东北林业大学(211)

涉及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


43、哈尔滨师范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美术学类(绘画、雕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中国画、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绘画(版画、油画)

涉及省份:黑龙江、安徽、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山西、陕西、浙江、山东、内蒙古

录取规则:在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的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44、齐齐哈尔大学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

录取规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内蒙古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华东地区高校


45、上海戏剧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各招生18人

涉及省份:安徽、北京、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苏、辽宁、上海、浙江

录取规则: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我校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50%。(各省级招办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合成分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合成分。)


46、东华大学(211)(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顺序志愿省份录取规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文化成绩

平行志愿省份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47、上海大学(211)(独立艺术院校)

1、上海市: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需要校考,其余美术类专业对上海考生均不校考,包括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美术史论)、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

2、外省市:仅动画、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对外省考生不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其余美术类专业均对省外30个省份组织校考;

(1)2022年动画涉及省份:江苏、山东、河南、湖南、上海、四川

(2)2022年美术学(美术史论)涉及省份: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安徽


48、上海海事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国画)、绘画(油画)

招生省份、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49、上海师范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雕塑、中国画、动画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1、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各省市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学类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50、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民办)(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雕塑、公共艺术,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2年新增绘画专业校考,面向全国校考。


5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涉及专业: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

涉及省份:上海、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黑龙江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5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艺术设计(专科)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53、南京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 0项目),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 0项目仅面向江苏省招生。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综合分 =[(文化分÷文化满分)×0.6 (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54、江南大学(211)(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4个省(市)

文化成绩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录取控制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 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满分按300分折算。

(3)同分排序原则: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55、苏州大学(211)(独立艺术院校)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仅江苏

2、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

涉及省份: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3、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56、南京财经大学(省部共建)

招生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江苏、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中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其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没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7、中国美术学院(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仅建筑学专业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备注:艺术学理论、风景园林、工业设计按普通类招生。


58、浙江理工大学(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商业插画)。

涉及省份:仅浙江省

录取规则:综合分=(专业成绩折百分制×50% 文化成绩折百分制×50%)×7.5。


59、浙江传媒学院(省部共建)(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涉及省份: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

录取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单科成绩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且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非平行志愿省份美术类综合分=专业分×50% 文化折算分×50%;

专业分按满分100分计,满分非100分的折算公式为: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60、宁波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招生省份:浙江、山西、陕西、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广西、江西、四川、重庆、上海

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61、泉州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闽台合作)、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



62、景德镇陶瓷大学(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雕塑、绘画、中国画、陶瓷艺术设计(陶艺、陶瓷装饰、陶瓷艺术与工程实验班、陶瓷综合材料与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日用陶瓷、产业陶瓷)、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工艺美术

涉及省份:仅限江西省考试

录取规则: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


63、宜春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精神执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64、山东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①山东省: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山东省2022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②省外: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不再组织校考,面向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西藏等省份招生。


65、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2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中南地区高校


66、郑州大学(211工程)

招生专业:美术学类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包含绘画(国画)、绘画(油画)、雕塑三个专业。其中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招生省份:河南、山东、湖南、山西、安徽、陕西、广东、江苏,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6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其他省份投档排序成绩执行该省统一排序规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8、中原工学院(八大纺院之一)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录取规则: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我校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



69、湖北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仅理论类专业(含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无需参加报名、校考,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


70、武汉理工大学(211)

涉及专业:动画、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统考成绩 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1、华中农业大学(211)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

分省计划:湖北28人、安徽15人、湖南10人、江苏10人、浙江7人、河北7人、山东7人

成绩要求:专业成绩达到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按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统考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2、湖北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福建、广东

录取规则: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若实行非平行志愿,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


73、长江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其中,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武汉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荆州校区就读。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投档,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74、湖北师范大学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湖北、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 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排序。


75、黄冈师范学院

涉及专业:动画、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湖南、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新疆、湖北

录取规则:综合分计算和考生投档按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76、武汉体育学院(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77、湖北理工学院

涉及专业: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投档规则执行;对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注意事项: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8、荆楚理工学院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计算艺术综合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9、汉江师范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80、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民办)(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涉及省份:浙江、湖北

录取规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81、中南大学(985)

涉及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方向)

涉及省份:湖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安徽、福建、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

录取规则: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之和相同,则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


82、长沙理工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

录取规则: 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若无规定的,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83、湘南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待定


8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湖南省录取规则: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30%十专业统考成绩×70%

省外录取规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



85、广州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属于理论类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后,广东考生、省外(不划定分省计划)考生分别按文化成绩录取,省外每个省份理论类专业录取人数总和不超过5人。

美术学(美术教育):仅招收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艺术教育:仅面向少数省份招生,广东省考生需要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统考合格线,省外考生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合格线,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86、华南理工大学(985)

涉及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录取规则:(1)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


87、华南师范大学(211)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福建、湖南、湖北、河南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投档规则出档后,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88、广东工业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广东、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

录取规则: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份,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超过1:1出档的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89、深圳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省份:广东、四川、浙江、安徽、湖北、广西、江苏(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广西、湖南、黑龙江、江苏只招艺术文,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规则: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90、华南农业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91、广东海洋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招生科类:所有艺术类专业在规定计划投放时,必须分艺术文理(历史、物理)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历史),规定计划不分艺术文理(历史、物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则文理(历史、物理)兼招。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

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分数相同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50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92、广西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艺美术、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

涉及省份:区外各省,具体省份暂未确定

录取规则: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暂未公布。


93、广西民族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广西、山东、江西、安徽、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浙江、江苏、福建

录取规则: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 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各类高考加分)×30%。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各类高考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4、南宁师范大学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95、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广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南、云南、海南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96、海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西南地区高校


97、四川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涉及专业:仅理论类专业(含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涉及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美术统考合格,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98、四川音乐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美考官微已经电话询问学校招生办,确定2022年仍然执行2021年的艺考政策,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99、西南交通大学(211)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绘画

涉及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录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 文化课成绩


100、四川师范大学(省重点)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省属公费师范生)、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绘画(中外合作办学)

涉及省份:河北、重庆、山东、北京、江西、陕西、四川等7省是已经确定2022年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其余省份还未确定。

录取规则:依据生源所在省份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单科要求:公办美术设计类专业对四川考生的文化成绩有特别要求,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四川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有特别要求。



101、曲靖师范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云南、山西、安徽、江苏、山东、湖北、甘肃、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50% 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2、西藏大学(211)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西藏考生按照2022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区外考生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西北地区高校


103、西安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及雕塑专业:不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安徽省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专业也可参加模块二考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10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

涉及专业: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05、西安工程大学(八大纺院之一)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106、安康学院

涉及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美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7、宁夏大学(211)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宁夏录取规则:综合分=高考成绩×30% 统考专业成绩÷300×750×70%

区外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108、北方民族大学(国家民委直属)

涉及专业:动画、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涉及省份:待定

录取规则:1.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同分时,统考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2.以非平行志愿方式(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使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综合成绩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生源省份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按高考总分折算)占60%的比例计算(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9、青海民族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青海、河南、甘肃。

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 文化课成绩*50%)



110、新疆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晶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录取规则: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 文化课成绩×50%


111、新疆大学(211)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省份:新疆、四川、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黑龙江、云南、贵州、江西、湖南、湖北

录取规则:生源省份明确规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未明确规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112、石河子大学(211)

涉及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

涉及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 高考文化课成绩×50%。


113、伊犁师范大学(省部共建)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涉及省份:江西、山东、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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