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文学理论基础知识「文学理论基本概念」

时间:2023-02-08 09:33:02 来源:语文梦工场

大家好,文学理论基础知识「文学理论基本概念」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学理论的基本概念

一、关于“文学活动”的相关概念

文学——文学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精神活动,是一门主要表现人类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包括诗歌、小说、散文、剧本等文类。与此含义不相符的哲学、历史学、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其他文化形态,都不属于文学范畴,都是非文学。独特表现力的语言、强烈的情感、丰富的想象、具体的形象等是构成作品文学性的重要因素。

审美意识——是主体对客观感性形象的美学属性的能动反映。包括人的审美感觉、情趣、经验、观点和理想等。人的审美意识首先起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然物的色彩和形象特征(如秀丽、壮观、优雅、净洁等),使人在作用过程中得到美的感受。人也逐渐地按照加强这种感受的方向来改造和保护自然。由此形成和发展了人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与社会实践发展的水平有关,并受社会制约,但同时又具有人的个性特征。

文学活动的“四个要素”——指世界、作者、作品、读者,四者构成一个有机的活动系统。世界是文学的基础和文学表现的对象;作家和读者是文学活动的主体;作品是活动的产物。

二、关于“文学创造”的相关概念

文学创造——文学创造是以言语为原料的特殊生产活动。文学言语不同于一般的科学言语和日常言语,它往往突破了语法结构和逻辑要求,强调个人感情色彩和风格。它一般不作为说理的手段,而是作为描写、表现、象征的符号体系,与普通的言语有一定程度的背离,常采用隐喻、暗喻、转喻、暗示、象征等形式来反映外部世界,表达主体的情思,甚至刻意使用陌生化言语,因此,文学作品中言语的指涉意义往往不是一眼能看清的。文学创造是一种具有话语蕴藉的审美意识形态生产。

文学创造主体——是存在于文学生产活动中的文学生产者,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是具体的社会人。文学创造的主体首先必须存在于文学创造活动中,并创造文学产品。没有文学创造也就没有文学创造的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作为生产者,也不同于物质生产劳动者,他是精神劳动者。

文学创造客体——一种观点认为文学的客体是独立于人之外的自然(这里的“自然”最初指的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后来泛指社会生活);另一种观点认为文学是人的内心世界的表现,因此,文学的客体即人的心灵。一般认为,社会生活是文学创造的客体、是文学创造的唯一源泉。不过,作为文学创造客体的社会生活具有特殊性:第一,它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第二,它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或经过审美提炼而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生活。第三,它是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

创作动机——是激起作家投入文学创作活动的内在动力。它具有自发性与自觉性的双重心理特征。创作动机的心理准备包括创作力、创作空间、原型经验三个部分。

艺术构思——作家在材料积累和艺术发现的基础上,在某种创作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回忆、想象、情感等心理活动,以各种艺术构思方式,孕育出完整的呼之欲出的形象序列和中心意念的艺术思维过程。

创作灵感——灵感,英文是inspiration,来源于“吸气”,引申有领悟、顿悟之意。心理学认为,灵感虽然是突发的和不可预期的,但多产生于大脑集中注意的优势兴奋之后,一定是长期思考的结果。从创作构思的角度看,灵感大体上是作家在内心长期积累、比较、分析材料,经过艰苦地思索之后,突然在无意之间获得的一种感悟和发现,是认识上的飞跃。因为来得突然,仿佛天赐神授,如不及时抓住,又极易消逝,所以人们总觉得它神秘。灵感的降临对打通作家闭塞的思路,超越苦思冥想而不得的创作僵局具有重要作用。

艺术真实——是艺术家以生活真实为基础,按照生活发展的必然逻辑和自己的美学理想,对生活进行提炼加工和集中概括,以反映生活的本质真实。它是艺术家主观思想和客观生活真实辩证统一的结晶。艺术真实来源于社会生活,是对生活真实的净化、深化和美化,它比生活真实更集中,也更能深刻地显示出社会生活的本质。艺术真实并不要求照搬生活现象,并不排斥艺术想象和艺术虚构。能否从生活真实达到艺术真实,取决于艺术家是否具有进步的思想、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娴熟的艺术技巧。

艺术形式——是指艺术作品内部的组织构造和外在的表现形态以及种种艺术手段的总和。艺术形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内形式,即内容的内部结构和联系;二是外形式,即由艺术形象所借以传达的物质手段所构成的外在形态。在任何艺术作品中,内形式与外形式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有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艺术作品的内容才能够得到表现。艺术形式具有意味性、民族性、时代性、变异性等特点。构成艺术形式的要素有:结构、体裁、艺术语言、表现手法等。

三、关于“文学作品”的相关概念

文学典型——是个别与一般相统一的艺术形象,是通过个别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必要的文学手段。文学典型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形象,它通常具有如下美学特征:一是它的外在形象极其具体、生动、独特;二是它通过外在形象所表现的内在本质又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三是它必须具有贯穿其全部活动的、统摄其整个生命的“总特征”,还必须通过局部“特征”,反映和形成总特征;四是它具有极大的艺术魅力,更能满足读者的审美需求。

审美意象——“意象”一词运用很广,含义颇多。文学创作中所说的意象是一种审美意象,是作家在艺术构思中形成的心中之象,是饱含作家情感或寄寓作家思想的具体形象。是一种特殊的表意性艺术形象或文学形象。

意境——是指抒情性作品中尤其是诗词作品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它是对抒情作品整体表达效果的概括。情景交融是意境创造的表现特征;虚实相生是意境创造的结构特征;韵味无穷是意境的审美特征。

*叙事学——就是关于叙述本文的理论,它着重对叙事文本作技术分析。叙事学理论发源于西方,以形式主义批判而闻名于世。它不像传统叙事理论那样关注具体作品中叙事内容的特点,而是关注不同作品所共有的性质;研究的对象不再限于内容要素,而把故事叙述的方式、叙述者的声音特点、叙述者和叙述的接受者之间的关系等以前的叙事理论较少注意的方面,作为新的研究重点。

*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结构是内容的存在形态。叙事作品的结构是指作品中各个成分或单元之间关系的整体形态。叙事作品是一种话语系统,它的内部结构可以从两个向度进行分析:首先是历时性向度,即根据叙述的前后顺序研究句子与句子、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关系,一般文学理论中所讲的结构主要是指这种历时性向度的结构关系。其次是共时性向度,研究内容的各个要素与故事之外的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前者我们称为表层结构,后者称为深层结构。

*视角——视角是文学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视角的特征通常是由叙述人称决定的。不同的视角具有不同的叙述功能,比如第三人称叙述是从与故事无关的旁观者立场进行的叙述,叙述者因无视角限制而获得了充分的叙述自由,如同无所不知的上帝,可以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各个不同的地点,可以了解过去、预知未来,还可随意进入任何一个人物的心灵深处挖掘隐私,因此也可称作无焦点叙述。

情景交融——指文艺作品中环境的描写、气氛的渲染跟人物思想感情的抒发结合得很紧密。情景交融方式包括融情于景和借景抒情。融情于景指先抒情,后写景;借景抒情指先写景,后抒情。

文学风格——是文学生产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现象,是作家创作个性与具体话语情境造成的相对稳定的整体话语特色,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的特定融合,是一个作家创作趋于成熟,其作品达到较高艺术造诣的标志。作家作品风格是文学风格的核心和基础,但也包括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内涵。

创作个性——是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他作品中的性格特征,是作家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及气质禀赋等因素综合形成的一种习惯性行为方式的表现,它制约和影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表现。

四、关于“文学消费与接受”的相关概念

接受美学——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联邦德国出现的美学思潮。联邦德国的文学史专家、文学美学家H.R.姚斯和W.伊泽尔提出,美学研究应集中在读者对作品的接受、反应、阅读过程和读者的审美经验以及接受效果在文学的社会功能中的作用等方面,通过问与答和进行解释的方法,去研究创作与接受和作者、作品、读者之间的动态交往过程,要求把文学史从实证主义的死胡同中引起来,把审美经验放在历史——社会的条件下去考察。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姚斯认为,一个作品,即使印成书,在读者没有阅读之前,也只是半成品。

文学批评——文学批评作为文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和文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批评主体按照一定的理论思想和批评标准,对批评对象进行分析、鉴别、阐释、判断的理性活动,表达着批评主体的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文学批评对作家创作、读者阅读以及作品价值的实现都有重要的影响与意义。

文学消费——文学消费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学消费是指人们用文学作品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的过程,也即文学阅读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文学消费是自有文学以来就存在的。传统文论将其表述为“文学欣赏”。狭义的文学消费则是在近代以来出现的,指的是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印刷出版等传播媒介得到广泛运用的条件下,在文学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以来,人们对它的消费、阅读和欣赏。文学消费在整个文学活动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作家创作出来的文学文本还只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要使之转化为可供广大读者消费的对象,还有赖于将其观念形态的文本加以物态化、商品化的过程,即经由编辑、出版、印刷等阶段,使作家观念形态的作品变为批量印刷的文学书籍,并进入文化市场(书店、书市、书亭、书摊等),被读者购买并阅读。这样,文学活动才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

文学传播——文学传播是传播者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将文学信息或文学产品传递给文学消费者的过程,即文学的出版与流通。文学传播是沟通文学创造者与文学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文学传播的目的主要是将作家的个人创作转化为某种程度的社会共享,但其传播方式的改变,极大地影响到传播的效果与范围,影响到文学接受系统的结构与性质。

大众文学——是与“精英文学”(又称“高雅文学”或“纯文学”等)相对而言的一种浅易、通俗、流行和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文学类型。其主要特点是思想内容浅易甚至浅俗,艺术形式简明,富有消遣娱乐功能。在商业社会,大众文学又称“消费文学”,往往具有明显的盈利性和较高的商业价值。

共鸣——是文学接受进入高潮阶段的一个标志,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读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的命运遭际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另一种意义上的共鸣是指不同的读者,包括不同时代、阶级和民族的读者,在阅读同一文学作品时可能产生的大致相同或相近的情绪激动和审美趣味趋同现象。

“双百”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具体地说就是,在文艺创作上,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作品同时存在,自由发展;在学术理论上,提倡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互相争鸣,自由讨论。这一方针是由毛泽东提出来的,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方针。“双百”方针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方针,是促进团结的方针,是符合文艺发展内在规律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学艺术、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方针。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