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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是哪种艺术手法「写作手法对比」

时间:2022-12-11 16:45:31 来源:一线谈教育

大家好,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是哪种艺术手法「写作手法对比」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地说,文学类文本阅读,包括古典诗歌阅读,涉及“手法”的辨认及其效果的辨析。而这方面的概念、知识相当混乱。以下提出的是我的理解,未必恰当,仅供参考。

一、我们如何知道某处有“手法”存在?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手法”这个概念。

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是前提,有助于帮助我们以怎样的标准去辨别是否存在手法之运用。

1.第一个事实是:语言是用来表情达意的。假如情意能直接表达出来,我们就会直接表达;假如不能,我们就需要采用更多的表达策略。


如此则存在如下情形:

(1)情意(指“情”或“意”,情感或意义,下同)深婉复杂,普通的语言很难表达出来,或者很难表达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采用复杂的语言形式来表达。例如比喻、比兴等,目的是使其情意变得可感和清晰。

(2)由于某种情境中存在禁忌,直接的情意表达有所顾忌。于是,我们需要采用特别的方式来表达。例如《近试上张水部》,实为试探对方的态度;《岳阳楼记》实为规劝对方(滕子京)勿以贬谪而悲喜,要怀有“古仁人之心”。

2.第二个事实是:语言是用以沟通的。假如直接陈述情意就能达成交际目的,我们就会直接陈述;假如不能,我们就有可能采用更好的语言策略,以说服或感染受众,实现有效沟通。

例如借景抒情。情感是现成的,直接讲出情感,未必能引发共鸣。借用景物来营造一个比较直观的、与情感特征匹配的体验场景,诱导受众产生类似的情绪或情感,这是一种沟通策略。

例如排比。排比是一种强化表意密集度的手段,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强制性沟通策略——让受众来得及听而来不及思考更来不及辩驳,以此达到雄辩的效果。

《邹忌讽齐王纳谏》,《触龙说赵太后》,都是婉转劝诫的例子,都是沟通策略的运用。邹忌和触龙,都用自身的事例构建了一个经验模型,便于受众理解其自身的经验。

在文学表达中,作家常常厌恶语言被漫不经心、大而化之地使用。有的作家甚至以为,不具个人色彩的、日常的普通表达会导致语言的自动化反应,这是语言的瘟疫。为此,他们寻求“语言的陌生化”。韩愈所谓“惟陈言之务去”、“辞必己出”,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这种方式实质上是要创造表达的力量和鲜活性,以避免麻木无感的沟通。

上述做法的效果,通常可以用下列套话来描述:使直观(生动);使丰富;使鲜明;使雄辩(有力)……

在上面所说到的情形下,“手法”的概念就成立了。

如此,判断一个文本中是否存在“手法”的思路就出来了——当文本中的表达存在跟日常表达的显著差异,表现出表达的“非常规性”和“非直陈性”,那该处就存在“手法”的运用。

4二、有哪些“手法”?

“手法”在表情达意上具有“非直陈性”和“非常规性”。这种“非直陈性”和“非常规性”,是文本的所谓“艺术感”的重要来源。

在文学文本中,一切具有“非直陈性”和“非常规性”的“手法”都是“艺术手法”。它们属于表达的技巧运用,因此“艺术手法”也可叫做“表达技巧”。据此,手法包括两类:

1.修辞手法

修辞手法是为句子表达的优化而采取的表达策略。

(1)实质性修辞:比喻、夸张、借代、比拟,用典;

(2)强化感觉形式感的修辞:对偶、排比;

(3)强化情感表现的修辞:反语、反复、反问;

(4)强化诱导性的修辞:设问;

(5)诉诸权威的修辞:引用。

2.表现手法

表现手法是(在句子以上层面,通常是篇章层面)为更好地表现情意而采用的表达策略。

包括:

(1)各种文学类文本中都可能存在的:

象征、抑扬、伏笔与照应、对比与衬托-烘托(侧面映衬)、借古讽今。

(2)多见于古典诗歌文本中的:

起兴、借景抒情(寓情于景)、托物言志、动静辩证(化动为静、动静结合)、虚实辩证(虚实相生、虚实结合)。

以下是补充说明。

①表达方式。我的看法是:五种表达方式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说明,这些不属于艺术技巧,不属于表现手法,不在讨论之列。五种表达方式的运用过程中,不排除有技巧的使用,例如在描写人物或景物之时采用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在此情形下,才存在关于表达的艺术性问题。

②联想和想象。这是思维方式或思维机制,不属于艺术表现手法。

所谓联想,就是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所谓想象,就是在原有感性形象的基础上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它们固然可以使内容更为丰富,形象更丰满,增添艺术表现力,但不属于手法概念。比喻、比拟、夸张等背后,也有联想或想象;叙事性文本中的回忆部分,也属于联想。如果把联想和想象作为艺术手法概念,会导致手法概念的混乱。

③以小见大。这是用小题材表现大道理,不属于艺术手法。我们甚至可以说,所有主题深刻的文学文本,都是“以小见大”的。

④铺垫。一般的理解是:铺垫是为了让后文的意思表达得更清楚、更形象而做的烘托,是为了表现主要写作对象而提前做的基础性描写。这一解释,意味着铺垫跟衬托或烘托是相同的手法。此外,如果“基础性描写”仅仅是事件进程的一部分,那么,它就属于叙述的一个环节,并不属于手法的运用。


三、不同“手法”的效果是什么(修辞手法)?

不同手法的效果不同。先说简单的,也就是修辞手法。修辞手法不涉及篇章层面,它仅仅涉及句子层面。

1.实质性修辞:对语句内涵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修辞手法。

(1)比喻:比喻的背后是联想的思维机制在起作用。当我们把一个事物(本体)比喻为另一事物(喻体),会导致喻体的语义实质性带入本体,进而影响我们对本体的认知。

它的修辞效果通常是:化平实为生动(“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化深奥为浅显(“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化抽象为具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丰富意蕴(“一树梅花一树诗”)。

(2)夸张:夸张是以极大地扭曲比例的方式来放大事物特征。这种扭曲使得普通经验被改写(放大或缩小等),从而对意义产生实质性影响。

它的修辞效果通常是:刺激想象(“力拔山兮气盖世”),强化感受或情感(“白发三千丈”),讽刺或幽默(“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

(3)借代:用事物最具特征和代表性的部分来替代该事物,主要功能是把受众注意力集中在事物最具特征和代表性的部分,从而达成表达者希望的效果。(“孤帆一片日边来”,让人更多注意到船上的“帆”的部分;“白领”,让人更多注意到职场人士的穿着特征;“上面坐着两个老爷,东边的一个是马褂,西边的一个是西装”,更直观地表现传统老爷形象和西化老爷形象)。这种手法基本上不被考查。

(4)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比拟和比喻一样,都以万物相似相通为理念。和比喻不同的是,比拟重在“拟”,用模拟的方法刻画人或事物的情状,使一个事物具有它本来不具有的另一种事物的特征。比喻是名词的联结;比拟则是动作化的。

它的修辞效果通常是:自然事物人格化而使得情态丰富(“密集的芦苇,细心地护卫着脚下偷偷开放的野花”,拟人),生动形象的想象刺激(“衔远山,吞长江”,凸显洞庭一湖的阔大和气势,拟物),鲜明地表达情绪(“我见青山多妩媚”,拟人,且属用典)。

(5)用典:引用古籍中的故事(事典),或词句(语典),为用典。用典会将历史意涵带入当下语境,对所要表达的情意产生实质性影响。效果是:可以含蓄地表达有关内容和思想,措辞简洁雅致,内涵丰富(形成互文本)。

用典多属于修辞手法而不是表现手法。如果在篇章层面上使事用典,则多半属于借古讽今。

2.对偶、排比是不涉及语义的实质性改变的、强化感觉形式感的修辞。

对偶强调视觉的形式感,排比强调听觉的形式感。这两种方式较少被考查。

(1)对偶。效果主要是:使词句有节奏感(平仄变化使其有韵律感);形式整齐,有对称的形式美感,表意凝练。

(2)排比。效果主要是:内容集中,条理层次清晰;节奏鲜明,增强气势;长于抒发饱满情绪。

3.反语、反复、反问是不涉及语义的实质性改变的、强化情感表现的修辞。

这几种也很少考查。

反语、反复、反问,或强化喜爱的情感,或强化愤激、反感的情绪。都不涉及语义的变化。

4.设问是不涉及语义的实质性改变的、强化诱导性的修辞。

通过设问,句子带上了诱导性。设问是自问自答,但实际上说话人并不存在疑问,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诱发听话人注意所提及的问题。

设问是否属于修辞手法,值得研究。

5.引用是诉诸权威的修辞。

引用是讲道理时诉诸权威的策略。引用与设问,是否属于修辞手法,我认为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因为这两种手法并不形成显而易见的艺术效果。

四、不同“手法”的效果是什么(表现手法)?


表现手法是为优化情意表达而采用的表达策略,它的运用是在句子以上层面,通常是篇章层面。

1.各种文学类文本中都可能存在的

(1)象征:借助具体物象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或感情。中国传统中的“托物言志”可以简单地等同于象征。如果要强说区别,那么,象征和托物言志的区别在于,作为中国传统手法的“托物言志”,“言”意味着“志”一般会在文本中被明确地说出来;而象征是以“象”来“征”,用“物”来表露“意”的某种迹象,所要象征的东西一般不会在文本中被明确地说出来。象征的特点就是“托义于物”,效果是含蓄不露,隐而不晦,形象感强。

象征和比喻很相似,区别在于:比喻是句子层面的,象征是篇章层面的。比喻可以出现本体,象征一般不出现“本体”。

(2)抑扬:可以是先抑后扬,也可以相反。它的特点是造成反差,效果是引发惊奇和思考。

(3)伏笔与照应:这是一组概念。前有伏笔,则后有照应。

在叙述中,伏笔是埋伏在前面的细节,言语不多,有隐含性,不注意看不出来。照应则是跟前文的伏笔的关联情节。例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林冲进了山神庙,“入得庙门,再把门掩上。旁边止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这个细节描写为下文“用手推门,却被石头靠着了”埋下伏笔,陆虞候等人只好站在庙外边看火边说话,林冲躲在庙内听得一清二楚,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又如,莫泊桑的《项链》一文前部分写借项链时,佛来思节夫人把项链放在很显眼的地方,暗示它并不贵重,丢项链后向珠宝店老板打听时,老板称只售出了匣子,未售出项链。至结尾处写到“项链是赝品”。显然,伏笔就是在前文给出的必要的暗示。

有两点注意:

第一,照应有时仅指前后有关联,并无伏笔在前暗示。例如“首尾照应”等等。此时只有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第二,铺垫。铺垫通常指为了表现主要写作对象而提前做的基础性描写。这一定义实际上等同于“烘托”或“衬托”,因而不必成为一个独立的概念。

(4)对比与衬托-烘托(侧面映衬)

对比的特征是“对”,也就是相反相对,它的效果是鲜明有力,引人深思。衬托、烘托的特征是“托”,衬托是用次要的去映衬主要的,使主要的更加突出;除了使主要形象更加鲜明外,还会使表意曲折含蓄。烘托是用近旁的事物侧面渲染,来形成某种环境氛围,形成某种基调。(凡是用以表现人物形象的场合,都是衬托而不是烘托,如《陌上桑》衬托罗敷外貌之美:“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绡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衬托是就对象之表现而言的;烘托是就环境氛围而言的。

对比和衬托都属于比较,具有很多的相同点,但是二者在以下方面是不同的:

第一,在对比中,参与比较的二者在逻辑上是平等的,虽然正负符号不同;衬托则有主次之分,次要的为表现主要的服务。

【思考】李煜的《望江南》:“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是对比还是衬托呢?

尽管写梦境的篇幅看起来很大,但现实才是立足点,梦中回忆往昔繁华快乐的景象,是用来反衬梦醒后自己处境的失落凄凉。离开了现实这个立足点,写梦境就失去意义了。

为什么这不是对比呢?因为二者是不对称的。用以反衬的梦中景象,作为如今的回忆被呈现,主要目的是解释现实中“多少恨”的内涵与原因。如果把它理解为对比,就会造成过去与现实的对垒,文本统一性将被撕裂。(其实这里还涉及“虚实结合”的问题。梦境是虚,现实是实,这首词中是以虚来反向折射现实的凄凉。)

第二,对比一般出现在显示理性的观察与思考的场合。如梅尧臣的《陶者》:“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鲜明的对比,表现了对当时社会贫富悬殊的理性观察。衬托-烘托(侧面映衬)则多属描写场合。

(5)借古讽今。这很容易理解,答题不容易出错。借古讽今的特点是“讽”,主要效果是含蓄委婉。由于中国是一个文化禁忌、政治禁忌很多的国度,所以借古讽今的手法比较多见。

2.多见于古典诗歌文本中的

(1)起兴:谓由外界环境触发诗兴文思。效果是:增强诗歌的生动性和鲜明性,增加韵味和形象的感染力。

《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朱熹集传:“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姚际恒《诗经通论·诗经论旨》:“兴者,但借物以起兴,不必与正意相关也。”

按:娶得该女子,其家则如桃花之鲜亮。这是兴中有比。根据姚际恒之说,未必可解释为有比喻。有无比喻,要看具体情况。

“兴”本质上是联想思维活动,这与比喻、象征类似。因而它们有时候难以区分。唐代以后的诗歌分析,一般不谈比兴。

(2)借景抒情(寓情于景)与托物言志

“借景抒情”与“托物言志”,都是借助某种景物来达成抒情达意的目的。但“借景抒情”中所借之景都具有临时性,一般是触目所见的景。

“托物言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所托之“物”,具有文化上约定俗成的性质,其内涵精神是传统中已有的,而且带有一定的人格化色彩。比如梅的不凋、竹的节操、松的孤高坚韧、莲的高洁不染等。陆游的《卜算子·咏梅》:“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托“梅”的孤高来表达人的情志,而梅的这种象征性内涵,在传统中早就具备。

第二种所托之“物”的象征性内涵是临时赋予的。杜荀鹤《小松》:“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松象征着一种出身寒微但终成大器的抱负,这种意涵是被临时赋予的,传统上松树并无这种约定俗成的含义。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要注意两点:第一,托物言志的“志”,倾向于志趣,与“情”相比,有更多的理性色彩。第二,托物言志是属于一种象征手段。在篇章上看,托物言志与象征,必然是在篇章层面上使用,也就是反复集中在所托之物上写;而不是像借景抒情那样写的具体景物较多,每个景物基本上都是一点而过。

区分的关键是看笔墨是否集中在某一特定对象,若是,则基本上可以判断是托物言志。其次看里面所包含的有无理性的思考或追求,亦即所抒发的是不是“志”。

如果先有景物再有情感,情感由景物出发而起,是借景抒情;如果景物描写中带着明显的情思字,是寓情于景;如果景物描写中没有明显含有主观感情色彩的词语,是融情于景。(特别说明:广义地看,由于诗歌的意图是抒情达意,所以写景只是为此而施设的手段,景物只是抒情的媒介,因此所有手法可以说都属于借景抒情。因此很多高考答案对此都有骑墙的倾向。)

(3)动静辩证(化动为静、化静为动、动静结合)

这是写景的动静搭配问题,容易理解和掌握。“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之类,其实不过是感觉的写实;这种方式能否被称为艺术手法,我认为也值得商榷。但这种提法甚多,所以姑且列入。

(4)虚实辩证(虚实相生、虚实结合)

“虚-实”是中国传统中的一组辩证概念,覆盖的范围甚广,具有哲学意义。虚与实是相对的。有者为实,无者为虚;客观(眼见)为实,主观(内心)为虚;具体为实,隐者为虚;当前为实,未来为虚;已知为实,未知为虚等等。

在诗歌文本中,虚实结合多指把眼前现实生活的描写与回忆、想象结合起来。如毛泽东《沁园春·雪》:“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是实景;“须晴日,看红装素裹”是虚景。

严格地说,虚实辩证(虚实相生、虚实结合),作为表现手法来理解是不妥的。“虚-实”是中国传统思想中一个普遍的概念,作为表现手法来理解会导致这一概念的“泛化”。例如,所有眼见为实的景象都是“实”,所有思想情感活动的部分都是“虚”,那么在文学文本中,虚实就无处不在了。但由于以此为表现手法的说法甚多,这里姑且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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