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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展览:市场逻辑与当代书法创作

时间:2021-10-01 13:45:45 来源:

市场逻辑与当代书法创作

当代书法创作无法避免艺术人格和市场人格的双重影响。由于市场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书法创作生态势必会发生根本变化,创作目的和态度将得到必要修正。市场理性与艺术追求的矛盾,无疑会影响当代书法创作生态与美学阐述。

市场理性即西方经济学所指的“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任何理性的“经济人”会考虑两个目的:一是一定利润下的成本最小化,二是一定成本下的利润最大化。书法创作同样会面临信息不完全的问题,即书法家和书法收藏者、书法家和展览评委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书法家、专家、学者比书法爱好者更了解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如果收藏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他们势必会缺少关于书法的专业知识,但他们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风格的作品。同样,评委充分了解自己的艺术创作取向、审美趣味、专业能力,但投稿的作者对评委不一定了解。由于人类认识的局限,信息不对称是必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书法创作的不确定性。

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书法家面临的各种压力将加深书法学习的迷茫与困惑。大多数人从事书法艺术的目的,除了精神需要或艺术担当,满足艺术价值最大化之外,还要满足市场价值最大化。这样,书法家就自然会考虑物质成本投入和经济收益。

一、趋同性取法

书法“生产”从临摹开始,需要花费作者数十年脑力和体力劳动。临摹是成本投入的过程,创作只是结果。但从“生产”过程看,临摹也是创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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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文 创作演示

趋同性取法表现在多数作者或同时取法某一古人或某一范本,或集中效法时人,只要能适应市场或参展的需要就行。取法“热门”显然比取法“冷门”要节省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为取法“热门”、“时人”,会减少创作的不确定性。

取法“时人”是有传统的。相比较而言,古人学书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当代。清初冯定远在《钝吟书要》中指出:“贫人不能学书,家无古迹也。然真迹只须数行,便可悟用笔,间架规模只看石刻即可。”由此可见,古人多数是从物质成本的角度看待书法学习的。彼时经济、文化、教育、信息传播等极其落后,普通民众无钱读书,临摹名家真迹几乎不可能。基于此,自王羲之以来,书法创作经常围绕在同时期少数精英周围,创作自然囿于精英范式。如王献之学其父,苏轼学欧阳修,黄庭坚学苏轼、周越,米友仁、吴琚学米芾,不胜枚举。凡有所成就者,大多能转益多师,最后风格独具。但也有不少人只能做简单的重复,如宋吴琚、米友仁。董其昌身后也跟着一大批师承者:除了八大山人、查士标外,尚有沈荃、姜宸英、笪重光、孙岳颂、张照等。沈荃等人皆为清顺治或康熙年间进士,书法水平乃当朝佼佼者,但终不能脱离董其昌范式,或气息与之雷同。清人蒋和在《书法正宗》中说:“习董者得其皮毛,愈秀愈俗,信然。”可见取法“时人”是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当时物质条件约束的结果。趋同性取法导致了艺术的贫乏。

当代也概莫能外。但除了取法“时人”,学书者根据展览需要更倾向于集中取法某古代书家或某一范本。当代教育普及,学书者物质成本远低于古人,普通人也可以去博物馆、展览会、拍卖会看名家真迹。但书法一旦进入市场,就有了竞争,竞争又导致不确定性的增加,所以创作中无法避免机会主义泛滥,例如“国展”中的投机取巧。因为参加“国展”然后才能成为“会员”,而“会员”又是市场许可证。这样一来,书法取法的依据是各类大展特别是“国展”中参展和获奖的概率。上世纪80年代各类书法展览、比赛中,章草入展、获奖者多,于是不少人跟着写章草;90年代王铎风格获奖机会多,于是书家对王铎又趋之若鹜;长期以来《张迁碑》隶书获奖者众,于是学隶者都来挤《张迁碑》这座独木桥。进入21世纪后,“二王”帖学风格又红极一时,于是“二王”式的小行书、“放大体”又充斥各种展览。凡此种种,不必一一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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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趋同性创作主要为市场理性和机会成本所致。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书法脱离精英圈子进入社会底层是历史必然。但当社会没有赋予书法诸如出仕、升迁、升学、求职等社会价值时,书法仅剩下纯艺术品的角色,多数只能在市场上完成价值转移。

书法创作的成本是隐成本,就是书法家动用自己的资金、场地,使用自己的劳动,即一切“生产”要素都是自己的。对于书法家而言,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时间。古人学习书法的目的主要是为科举考试。古人学书,是人生进取的必修课,其机会成本并不能取代或超过自己学习书法的预期收益。但相对于书法创作,今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时间去做比书法的预期收益还要多的事情。即便是各类大学的书法专业,其实用性显然不如理工、经济、文史等专业,因为后几种专业与现实社会需要更加接近。高昂的机会成本增加了书法创作的迷惘。为了解决投入与产出、成本和收益的矛盾,趋同性取法在所难免。

二、漫长的“生产”周期

如果把书法创作视为商品生产,那么书法的生产周期是漫长的。从传统观念来看,普通书法家从拿起毛笔那一天起,要苦练大半辈子才能将作品推向市场,完成第一次“资本循环”,因为技法训练和增强学识、修养等“劳动投入”,要花费书法家大半生。宋代曾巩《墨池记》说:“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入彼邪?则学固岂可以少哉?”《晋书·羲之传》记载,王羲之书法开始时不如当时名家庾翼、郗愔,到晚年书艺才超过当时其他名家。“书圣”也并非横空出世,而同样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

当书法从书案把玩转向市场交易的时候,书法的价值观就有了质的变化。一个书家需要“白首攻之”,成为白发苍苍的耄耋老人才能完成一次“生产过程”和“资本循环”。这对多数书家来说,劳动生产率未免太低。市场竞争中,时间即金钱,效率即生命。为了缩短生产时间,创作上“走捷径”难免成为当代书法家安身立命之本。

书法市场的特殊性将消解书法的传统法则,这就是急功近利。不少人通过各种途径追名逐利,而不能潜心学问。有的青年书法家,其艺术价值离“人书俱老”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为了市场交易,炒作在所难免。书法市场具备“垄断竞争”的结构特色。进入市场容易,生产所需资本主要是购买笔、墨、纸,以及“拜师”或参加各类培训班的费用。市场“生产者”很多。虽然每个人写的字不同,但由于“时代风格”和汉字本身的约束,故作品总体上差别不大,人们只能依据会员级别来衡量作品水平。这种“垄断竞争”导致了“品牌”对市场的霸权,从而鼓励为书者努力去博取知名度,而放松作品质量即艺术价值的提高。

另一方面,市场又往往掌握在少数有几十年“品牌”积累的名家手中,所以书法市场又具有“寡头垄断”特色,结果是这部分书家获得超额利润。在今天成千上万的书法家中,作品能进入市场,也即“私人劳动”能够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有多少?市场因此出现“马太效应”,极少数当代书法家作品价格高昂,供不应求;而成千上万的普通书法家的作品,即便价格低廉,也无人问津。市场上出现众多“假启功”、“假沈鹏”,不足为怪。

三、“字外功夫”的异化

古人的“字外功夫”是书法家人品、学识、修养、人生阅历的物化,是作品的附加值。这一附加值甚至超过作品本身的“技术价值”,即所谓技巧、功夫、创作能力等因素。然而,古人的“字外功夫”对艺术价值的影响也只是一种模糊评判,过于抽象,与市场喜欢的直观式评价不同。随着社会转型,这些传统观念将日渐淡化,“技术”成为评价作品市场价值的关键因素。同时,书法的“字外功夫”也会随着市场的需要而异化,即书法家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书家学识与人格修养等因素。

书法依附于政治也是“传统”之一。自唐代李世民以来,政治热情开始主导或引导书法“时代风格”的形成。不过此“传统”是一种合理有序的逻辑。在封建社会,书法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书家政治地位和书法成就基本同步。因为要出仕,首先得过书法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水平决定其政治地位。

随着市场功能的突显,特别是当政府职能和市场边界模糊不清,“官本位”占有丰富的资源,加之书法审美边界模糊、效用非排他性等特点,其“附加价值”就很容易异化为书写者权力、职务的大小,明显的趋势是书法家的作品价位与其在书协内部的“行政级别”成正比。

随着“字外功夫”的异化,部分书法家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追权逐利上,市场上“好”的书法会渐渐让位于“不好”的书法。

作为这个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这种“异化”对书法艺术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它除了导致书法缺少文化底蕴、内涵不足外,还会导致书法创作的“逆向选择”,即市场上出现“劣胜优汰”现象。书法家不是通过提高书法水平、作品质量、创作能力、学识修养获得成功,而是更愿意通过其他“非书法”的途径获得“著名书法家”称号。另外,信息不对称也会产生“逆向选择”。书法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书法家有充分的“私有信息”,即书法专业知识;而收藏家、投资者的书法专业知识有限,只有哪级书协会员、在书协任什么职务才是他们明确的“公共知识”。这样就导致作品价格很大程度取决于“非书法”因素,以艺术为终极目的的人会越来越少。

四、淡化市场理性有益创作

当代书法创作,既带着传统的深深烙印,又不得不面对市场理性进行解构和重新定位。古人要求为书者必通“六经”。而当代缺少传统文化的系统训练,国学精神在正规教育体系中普遍缺位,结果是大量书法作品仅仅存在模拟传统技术的空壳。

古人说:“中正则雅。”(汉扬雄《法言·吾子》)唐人孙过庭亦云:“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书谱》)高质量的书法创作,要求书家加强人格和文化修养,时刻内省自我。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中和美雅”的高境界。而境界是独立于形式之外的东西,书法境界亦即人生境界。这是书法创作的特殊性。在焦躁不安的社会转型期,做到安之若素尤为重要。所以,有必要排除市场理性对书家创作心理的负面影响。正如宋代欧阳修转述苏子美的话所说:“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自是人生一乐。”(《试笔》)学习书法的过程伴随着“为乐”。也就是说,书法的“生产”同时蕴涵着部分“消费”,是一种愉悦身心的活动。而且,如果书家不理解这种“消费”技巧,在书法创作中不能做到“先散怀抱”、自适其心,只是一味追名逐利、急于求成,不仅给自己增添烦恼,而且也很难把字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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