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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艺术家被告抄袭「高仿书画违法吗」

时间:2022-11-30 09:09:05 来源:旅途人

大家好,顶级艺术家被告抄袭「高仿书画违法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前段时间刚有知名演员翟天临被爆博士论文作假,随后便被北京电影学院取消博士学位,近几日知名画家叶永青被指作品抄袭的消息又登上媒体头版页面,文艺界打假风波再起。

叶永青与Chiristian Silvain部分作品对比图

比利时电视台制作的对比图:左为叶永青作品,右为克里斯蒂安·希尔文作品

据媒体报道,指控中国知名画家叶永青抄袭的是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Chiristian Silvain)。希尔文近日通过比利时电视台指责中国艺术家叶永青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抄袭其艺术创作并从中获利,时长达30年之久,以每幅高出原价一百倍左右的价格售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希尔文明确表示。此消息一出,引发艺术界一片哗然。

叶永青涂鸦画作拍出25万曾引发争议

相信大家对于叶永青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他是我国当代著名的画家,曾以一幅名为《鸟》的涂鸦画作拍出25万的价格而声名大振迅速走红艺术圈。叶永青现任职于四川美术学院,从教几十年,其作品经常会在欧美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拍卖行或画展进行拍卖或展出,在国内外艺术界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他也是我国“西南艺术群体”乃至整个当代艺术界的代表性人物。这样一位我国当代艺术圈内老将式的人物竟然被指控专业抄袭30年,难免会让人在情感上难以接受。

事件发生至今一直在持续发酵,当事人叶永青并未出面对此事作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应。只是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有媒体联系到叶永青本人,而他仅仅做出“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联系。这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这样简单的回应,之后再无任何消息,而其任职的单位四川美术学院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如此冷漠的态度引发网友各种猜疑和不满。

针对“叶永青抄袭”事件,艺术界呈现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在艺术创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意识的“借鉴”或创造性的“挪用”,而且在当代艺术发展的过程中,抄袭行为一直也似有似无的存在着,意图为叶的抄袭行为开脱辩护;而另外一种声音则认为对于艺术创作要坚持对抄袭行为“零容忍”态度,尤其是那些享有较高知名度的艺术家们,一定要遵循做人的原则和从艺的底线,加强自身的自律性和专业性,净化艺术创作环境,把艺术创作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引导,肩负起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不能为了名利丢掉了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肩负的社会责任。

部分叶永青作品在拍卖市场上的成交价。某艺术网截图

“叶永青抄袭”事件被爆出后,中新网记者登录某艺术网站查看叶永青涉嫌抄袭的画作拍卖近况,发现最贵的一幅画作成交价格竟高达667万元人民币。更有专业人士表示,艺术品拍卖领域“以前没有影响这么大的事情”,此次事件发生之后,叶永青的作品在拍卖市场上“至少在短时间内,其作品的市场表现是会下滑的。”

HLN网页截图

指控叶永青抄袭的希尔文的画廊老板称十年前就发现作品被抄袭,但因中国这方面法律比较薄弱只能作罢,希尔文的代理人则表示将打算来中国策展以正视听。

目前在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中包含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人身权及与物质利益相关的财产权等权利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对于艺术创作者而言,一定要提高自我作品保护的意识,对于自己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要及时申请版权登记寻求法律保护,一般而言,美术作品申请版权登记要符合下列两个要件:一是此美术作品需要具有独创性,必须经由艺术创作者独立创作,而不能有抄袭、临摹或者借鉴他人作品的痕迹;二是此作品要具有可复制性,即要求创作者的艺术思想具有可视化、可感知的实物化的载体,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实物,而不是虚无的思想或存留在脑海里的创意。

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我国内地的法律对于文艺创作的侵权行为惩处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相关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这也便使得文艺界创作侵权行为泛滥,导致被侵权者的相关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艺术创作行为的保护、加大对于侵犯艺术创作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于净化文艺创作空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起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针对“叶永青抄袭”事件来看,这也是文化艺术创作国际化发展迫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注:图片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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