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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app白名单「广东正式开始审查学习类APP 9月1日前公布白名单」

时间:2022-12-08 11:09:07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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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今起审查学习类APP!9月1日前公布白名单

南方网2019年6月1日讯 近日,《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校园学习类APP管理的省级实施细则。5月31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文件进行解读。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3月底发布《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来,已经有400多家企业咨询审查事宜,省教育厅已经对60多个学习类APP产品进行免费预测评。根据预测评的情况,主要有面向学生用户收费,存在娱乐化、低俗内容,包含网络游戏等3类问题。6月1日起,将正式受理申报,审查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

“各市、县、学校从2019年9月1日起,对于面向我省中小学生的校园学习类APP,均需在省教育厅审查登记后列入白名单的产品库里面选取后才能推荐给学生使用。”该负责人介绍,对于擅自推荐不在白名单里面的学习类APP或者存在与企业利益输送行为的学校和老师,将责令整改处理。

“白名单没有上限,但不做最优产品的推荐。”该负责人表示,校园学习类APP的审查管理权在省教育厅,但使用选择权在各市、县、学校,可在白名单内自主选择。9月1日前,省教育厅将公布白名单,但申报受理通道长期开放,未申报审查的APP可继续申报。

焦点问题有哪些?

1.主要审查哪些学习类APP?

答:《管理办法》所称校园学习类APP,是指面向(或包含)广东省中小学生、具备教学或作业等功能、以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作为使用载体的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包括校内学习类APP和学科培训类APP两种类型。所称中小学生,是指广东省各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含幼儿园、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学生。

其中,审查范围里面的校内学习类APP,其重要特征是该APP直接应用于学生的课堂学习或者与学生的课堂学习联系密切,且该APP在面向中小学生的推广、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职员工)发挥作用(组织、推荐安装)。

校外培训类APP是指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纯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开发的面向我省中小学生、具备学科类教学培训和作业功能的APP。学科类指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传统教学科目,不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书法等艺术类、科学类科目。纯口语(外语)类APP、纯阅读类APP(不含作业、测试等功能)暂不列入学科培训类范围。

2.学习类APP很可能不在我省开发、注册,广东如何能够实现监管?

答:《管理办法》规定,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可以全省通用;自2019年9月1日起,在《管理办法》审查范围之内,未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审查的,各市、县、学校不得推荐使用。未进入白名单,意味着学习类APP主办者或将失去广东省所有中小学校和学生群体这个巨大的市场,从而能够以广东省规模庞大的学生用户对企业施加影响。此外,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红牌处理程度的,省教育厅将商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依法责令应用商店下架该APP、注销ICP备案和停止网络服务。

3.学习类APP主要审查哪些方面?

答: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的管理主要是内容审查管理。APP不发布虚假信息、不散布网络谣言,不得存在歪曲历史、煽动社会矛盾等违法违规信息。产品(含各功能版块)不应存在与学习功能无关的内容和链接,不得存在性暗示、性诱惑等不良、低俗内容,不得存在吸引眼球、非法营销的垃圾内容。

校园学习类APP应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不得采用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校园学习类APP不得强制收费、不得恶意扣费,其中校内学习类APP不得面向学生用户收费;校园学习类APP需提供针对学生用户的护眼功能及其说明文档;校园学习类APP须在显著位置提供有效的人工客服、在线客服等使用反馈通道,对于用户的投诉建议给予迅速响应和处理;学科培训类APP还应满足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校外线上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APP过度征集个人信息问题,《管理办法》做了详细规定。

校园学习类APP须遵守《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各项要求。各学习类APP主办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各学习类APP不得调用和学习相关功能无关的隐私权限,不得征集与使用本APP功能无关的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对用户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不得出售,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等等。

4.学习类APP主办者如何申报?

答:学习类APP主办者采用两种方式申报。一是电子邮箱申报。按照《管理办法》配套文本的详细说明,将申请表、各佐证资料嵌入1份word文档后,将该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djyapp@vip.163.com(“广东教育APP”首个拼音字母缩写)。

二是系统申报,广东省教育厅已开发网络申报系统,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可通过管理平台实现申报。网络申报系统具体路径为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专题专栏-“学习类APP”,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广东现代教育”,进入“学习类APP”专栏进行申报。

5.学习类APP审查周期多久?

答:广东省教育厅已制定了详细的厅内实施方案,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教育厅审核的方式开展本次内容审查工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审查材料接收、电话咨询答疑、组织审查初核等业务,确保60天内完成审查。

6.学习类APP后续动态监管难题如何解决?

答: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白名单的校园学习类APP,仅代表该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在申报审查时提交的APP满足《管理办法》要求,后续动态监管采用黑灰白名单和红黄牌动态管理制度。

审查通过的,列入白名单,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APP主办者的名单及产品信息。列入白名单的学习类APP在日后被投诉、举报违反《管理办法》规定且查证属实的,给予黄牌警告,列入灰名单。

校园学习类APP主办者申报审查时提交的申报材料或者测试样品存在主观恶意、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一个APP被黄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单续存期间再次出现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给予红牌处理,列入黑名单。

7.公众如何知悉我省学习类APP的黑白名单等信息?

答:方法一是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学习类APP专栏查询;

方法二:关注“广东教育”、“广东现代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学习/学习类APP专栏”,可以一键查询和检索黑白名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众可对APP进行投诉举报,企业可通过两个微信公众号的专栏获取申报的网址和端口。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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