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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成名的主要阶梯

时间:2021-09-07 15:45:14 来源:

书法家成名的主要阶梯

当竞技成为书法家成名成家的主要阶梯

低俗化并不是东方艺术的特例,也不是中国书法的特例,当然更不是当代书法的特例,古代书画中,也多有低俗之作。古人评价书法低俗的用语也不少,如“恶俗”、“恶癞”、“媚俗”、“俚俗”、“江湖气”、“市井气”等等。低俗本身并不可怕,只要有高水平的人识破它就行了,可怕的是低俗取代经典,低俗书风被误当成经典书风和精英书风。更为可怕的是,低俗书风已形成某种制度性因素和群体性蒙昧。

在低俗化的误导之下,书法审美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性的审美,而成了一个群体的表决方式,而这种群体的表决又是在权力异化之下的一种扭曲的审美表决。也就是说,通过现代这种海选式的书法评选模式,让一个书法家获得了群体性的认知。在这种机制下,一个人说你好不能算好,专家说你好也不能算好,而只有评委们(这里侧重的是身份)说你好才能算好。而事实上,这个群体性认知是被阉割了的,这个群体只不过是由少数权势人物所组成的群体而已。

有人据此可能会认为我是在否定展览,认为我是在说展览导致了低俗化的存在。事实上,我并非是在否定展览本身,而是批评由展览机制所引申出来的现代评选模式。我认为,“竞技书法”是导致书法平庸化、职业化和低俗化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这里是评选机制的问题,而不是展览的问题。我们不能笼统地认为是展览这种模式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也就是说,不是展览化运动直接导致了书法低俗化运动,而是竞技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运动。因为,“展览”作为一种艺术表达模式,是个中性词,本身无所谓好坏,它只不过是一种审美表现方式而已。无论是古代的在手上把玩也好,还是明代的厅堂式垂挂也好,抑或是现代西方的展览机制也好,都是艺术的审美表现模式。尤其是当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传统的文人文化语境已经消失,书法就必须从传统的手札把玩式表现模式进入到现代展厅模式。它所要求的只不过是具体书法幅式大小和形制的变化,而不是书法格调的变化。进入现代展览模式后,书法很快就被竞技性所左右了。竞技意味着规则。在规则的支持下,竞技当然会更公平合理。然而,这仅仅是从政治学角度而言的。而当代书法的发展远不止是公平层面的问题,而更是艺术拓展的问题。

这种经过竞技而产生的海选模式,从政治学上说,它具备了现代民主法治原则;而从艺术学上说,则丧失了艺术本身的属性。艺术不是选出来的,用海选选出来的艺术和艺术家,这本身就是要大打折扣的,更何况选举和评审本身还有不民主的呢?

因此,可以这样说,是大量的由竞技式书法主导下的海选运动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运动。

评选活动只能选出在技艺上相对出色的选手。这就像体育比赛一样,一个合理的评选机制和裁判机制是一场比赛合法性的关键,也决定了是否能够选出真正优秀的运动员。然而书法评选与体育比赛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即使我们假定这种评选活动是完全遵循民主机制的,那么,也只能在作品这个层面上进行选择,而不能选出艺术家。一个优秀的艺术家不是评选出来的(他也不屑于参加评选),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即便是通过评选出来的书法家在技法上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也只能说他在技法上胜过其他人,而并不能成为判定他是一个优秀艺术家的主要依据。而且,这种依靠展览和竞技来成名成家的书法体制使得书法成了一种技艺工具,成了一种供选拔的比赛工具,而冲击了其作为一门艺术的艺术性价值。艺术是个性的、个体化的,而不是群体性的。艺术创作也完全是个体化的,而不是一个集体的意志。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理念,这个艺术理念不是通过展览和评选来获得的。如果谁要说通过展览和评选机制,使得某一个艺术家获得了自己创作的艺术理念,那么这种说法是非常可笑的。

当竞技成为书法家成名成家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阶梯的同时,也恰恰削弱了书法家自身的艺术创造性。我们从历年来国家级展览的获奖、入展者身上就可以看到,他们的作品除了偶尔还能获奖、入展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创造性可言,甚至还停留在几年以前的老水平、老风格上。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市场认定这个书家就是写这样风格的,如果他写别的,市场就不认账,他当然不愿意改变了,谁愿意抛弃已挖出水的井而另觅新源呢!

市场和历史一样,有时也会向大众开开玩笑。它可能会在一个时间段内,让高雅的远离群众、远离市场,而让低俗的接近大众、靠近市场。但经过无数波折之后,它又会还原现实——让高雅的优秀的艺术彰显出其真正的市场价值,而让低俗的失去市场。

为了解决书法在艺术和市场之间的脱节,有些书法家选择了雅俗共赏。他们认为,书法如果“雅俗共赏”,便能够既保持其艺术性,又不失其公众性和市场价值。“雅俗共赏”当然是一个褒义词。如果书法真的像文学、音乐等艺术那样,能够做到雅俗共赏,那当然是好事。但问题的关键是,这可能吗?我们有时候看问题往往是一相情愿,以为书法雅俗共赏了,就能让老百姓看懂了。可殊不知,书法一旦稍微俗一点,向老百姓靠拢一点,就失去艺术价值了,甚至彻底演变为“俗书”了。书法与文学是不同的。书法是抽象的,文学是形象的。文学为什么可以做到雅俗共赏呢?因为文学可以在具体的表达语言和表现手法上更通俗一点。比如小说,以现代白话文的形式来体现更贴近大众,但其内涵和所表达的文学主题仍然必须是高雅的、深刻的,否则就会被人认为是一部很差劲的作品。但书法不行。书法有书法的语言,究竟怎样才算“通俗”呢?是将古代的竖式书写变成现代的横式书写就算是“通俗”了吗?当然,也可以这么说。但除此之外呢?无论怎样与现代人接近,也还有一个书法线条的问题。书法线条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书法传统的问题。当代文学可以不按照古代的文学样式来写,但当代书法却不能没有传统。如果你连帖都不临,你能说你写的是书法吗?即便你去写没有任何传统元素的“现代书法”,老百姓也只能会更看不懂。所以,所谓“雅俗共赏”,只是一些人的美好愿望,而根本不适合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体现出来。如果体现出来,就很有可能走向真正的低俗化,以至于误导大众。所以我认为,追求雅俗共赏对书法来说,未必是什么好事。

书法人通过展览和海选机制,在圈内建立了一种规则。然而,这个规则又时常被人破坏。很多人在遵守这个规则,同时也在破坏这个规则。退一步来说,即便我们认为这种规则是好的,但是这种好的规则在每一次的执行中,往往又被人为地破坏了。这就是悲剧,也是“潜规则”。破坏规则的往往不是专业的书法人,而是控制着书法人的非书法人。

当然,以上还只是针对书法圈内来说的。而在书法圈外,则存在着大量的根本就没有规则的人。这些人纯粹就是靠“忽悠”不懂书法的老百姓来成名。当代书法家的市场润格,就连启功这样的一流书法家,每平尺最多也不过两三万元吧。而有些“忽悠”出来的书法家,一平尺则卖到了十万元甚至更多。这种书法家当然得不到圈内人的认可。但他们的作品仍然有着大量的市场,因为他们能够“忽悠”老百姓。他们的存在,破坏了市场规则。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在破坏市场规则的同时,也在破坏着当代大众的书法审美准则。

无论怎样,建立规则总比没有规则要好得多。当有了规则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如何来规避规则的负面效应,如何避免和制止那些破坏规则的行为。比如,当展览机制和海选机制成为当代书法审美表现模式的必然的时候,我们当然不是去回避这种模式,而是探索如何规避它们的负面效应。比如,海选式的书法竞技如何更能回归其精英性,规避其低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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