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收藏要闻:大师要废“生肖石”

时间:2021-09-24 13:45:22 来源:

大师要废“生肖石”

韩美林诉石刻侵权案开审 大师要废“生肖石”

著名画家韩美林诉济南格瑞恩园林绿化公司等被告著作权侵权案今天在济南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虽然原告韩美林只提出了象征性的1元钱的索赔,但却明确要求销毁目前放置在经一路上的两组24尊生肖石刻。经一路生肖石刻是否构成侵权、其命运是销毁还继续保留,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2004年10月,济南市历下区园林局曾对外宣布:将在经一路的历黄路段和绿化段内安放两组生肖石刻,雕刻在上面的十二生肖形象,则是“由艺术大师韩美林创作设计的”。这一消息随后被媒体广为报道。

2004年11月10日,原告韩美林先生来到经一路历下段,经核对后,韩先生明确表示,他没有设计和创作过上述“生肖石刻”。

blob.png

2004年12月,韩美林先生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济南格瑞恩园林绿化公司、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以及其昔日同学姜振民告上法庭。

韩美林在诉状中称:经查,该十二生肖石刻是济南市历下区园林局投资控股的济南格瑞恩公司从人文艺术公司购买并安放的,人文艺术公司是生肖石刻的制作者。据人文艺术公司介绍:生肖石刻使用的图案来自于韩美林先生于1998年创作的十二生肖画盘,其“合法”制作生肖石刻的依据是原告韩美林与被告姜振民于1997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十二生肖画盘著作权转让协议。

韩先生认为,根据《著作权》有关规定,被告姜振民依据协议并未获得对原告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且其获得的复制权不得再次转让。因此,在此之后的一系列转让和制作行为便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第二被告人文艺术公司在此基础上对原告作品的外在形式(画盘)进行修改、对内在表达进行篡改,制成生肖石刻后卖给格瑞恩公司获取利益没有合法理由;第一被告格瑞恩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购买侵权制品,且对外宣传生肖石刻是“由韩美林大师创作设计”的,其行为侵犯了韩美林先生的姓名权及对其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韩美林称,三被告将粗制滥造的生肖石刻在公众面前的展示,给原告的精神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侵权行为发生后,被告始终未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甚至否认侵权,导致双方最终在版权局相关部门的主持下仍未就销毁生肖石刻达成一致意见。据此,韩美林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公开道歉、销毁生肖石刻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人民币。

对于韩美林的这一主张,三被告在今天的庭审中均否认自己构成侵权,双方观点差异很大,庭审一直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不过,虽然双方在法庭上辩论得很激烈,但却都预留了和解的“后手”。庭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对此进行调解。

韩美林的律师在接受采访中还转达了韩美林先生就此事向济南市民的歉意:由于对他作品的修改出现了这些丑陋的生肖石刻,使家乡的父老乡亲大失所望,感到非常抱歉。希望能尽快销毁这些石刻,还泉城人民一个干净的天空和心灵。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