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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百科:“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完)

时间:2021-09-27 09:45:00 来源:

“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完)

为什么说还是用董其昌的”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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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自画像

首先,董其昌是中国书法史上极有影响的大家之一,其书法风格与书学理论对后世具有很大的影响。在赵孟頫妩媚圆熟的“松雪体”称雄书坛数百年后,董其昌以其“生秀淡雅”的风格自立一宗,亦领一时风骚。而这一切成就和影响都归结于他的书法创新,他的书法创新又归结于他对传统的理解和学习。“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这一提法,并非董其昌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他本人一头钻到历代书法家的作品里品味、临写、比较、分析而得出的结论。

其次,董其昌的“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这一论断已经流传了将近四百年之久,其间正如朱先生所说的“被当做经典名言广为引用和解释”。当然,也有人将这句经典名言更改一两个字的。如明代冯班在《钝吟书要》里说:“晋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用理则从心所欲不逾规。”也有人想把这句经典名言都改过来。如清代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曾写道:

“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人皆知之,吾谓晋书如仙、唐书如圣、宋书如豪杰。”用朱先生的话说,就是:“凡此种种,足见董其昌此观点影响之深之大。”请问朱先生,如果这句经典名言不正确、不科学的话,那么它能够影响如此之深、如此之大吗?

朱先生在他的文章里讲了两个反对董其昌“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这一论断的原因,其一就是“‘意’、‘法’、‘韵’等不宜作为书法的评价标准”。笔者在前面已做了反驳。现在要补充说明的是,自古以来,书法的评价标准就不止一个,既有用这种“风格”概括词做标准的,也有用其他做标准的。在中国的书法史上,曾有各种各样的评价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只要评论者认为这个词、这个字合适,就用它。

因此,董其昌用“韵”、“法”、“意”这三个词来概括晋、唐、宋三朝的书法特点,也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这三个词用得是否恰当。下面笔者就根据这个问题加以阐述。

首先说一说“晋取韵”。在两晋,阶级矛盾尖锐,民族斗争激烈。社会的动乱与变迁,使人民饱经苦难。面对这样的现实,许多士大夫做了“全身远害”的政治性退避。他们不问政治、崇尚清谈,厌世而又享乐,从而把精力投注到书法艺术上来。所以在许多文人士子的笔下,书法已不再是信手随意的书写,而是归结到一种更深沉的人生态度和思想文化境界上来。他们的书法风格呈现出多样性,单用“中和华雅”是不能概括的,最好的词还是“韵”。

其次说一说“唐取法”。唐代文化博大精深、辉煌灿烂,达到了中国封建文化的最高峰。当时不但是诗歌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就是书法也达到了一个令人仰视的高度。应该说,整个唐代书法,无论是楷书、行书还是草书,都跨入了一个新的境地,时代特点十分突出,对后代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代。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将其书法特点定为“法”呢?那是因为唐楷使我国的正书楷体字达到了空前绝后的艺术高度。自晚唐以后,除了元朝赵孟頫之外,中国楷书没有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家。而唐楷的三种书体“欧体”、“颜体”、“柳体”都法度森严,成为后代书法的楷模。所以,董其昌将其定为“唐取法”。这样,朱先生便会说,他没有把“颠张醉素”的狂草风格概括进来。笔者的解释是,所谓的书法时代特点,并非是当时书法创作的全部特点。

再次说一说“宋取意”。首先,笔者赞同朱先生的一个观点:宋代书法家对唐朝书法的态度“也是既褒又贬”的,所以,宋人“提出了‘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创作追求”。其实,董其昌在谈“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的同时就讲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晋人书取韵,唐人书取法,宋人书取意。或曰意不胜于法乎?不然,宋人自以其意为书耳,非能有古人之意也。”这一段话足以说明董其昌对唐、宋两朝书法有深刻的认识。他的解释有两点:一是“意不胜于法”,二是宋意非“古人意”。唐代书法的价值在“法”,非宋意可比,但是宋意自有“非古”的价值。

实际上是说,学唐重在学“法”,学宋重在学习抒发主体性情。所以,这个“宋取意”应该比“宋丰润飘逸”更能说明宋代的书法特点。

以上便是笔者对董其昌“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这句经典名言的理解。笔者的认识难免肤浅,这里只想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朱先生及其他同道加以指正。(下)

“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

也评“晋取韵,唐取法,宋取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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