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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都市小说推荐必看「好看的都市言情完结小说推荐」

时间:2023-01-06 19:33:37 来源:萱萱沉迷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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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日推荐三本都市情感小说,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本:校园爱情编年体
作者:花溪
字数:158411
这是一个很催泪的故事,当所有的真相随着一个一个旧人的出现,当初的一切就那么的突兀的摆在她眼前。 陶李是个有故事的乐观漂亮的女孩,说她有故事是因为她只有二十四岁,可是已经有了个八岁大的儿子,她漂亮这是整个F大公认的,她是学校中文系研二的学生,还在校电视台一个不怎么受欢迎的栏目里当了主持人。在一次经历了朋友介绍的失败的相亲之后,她离开餐厅时感受到了那道凌厉的眼神,自此这个与她纠缠一生的男人在与她分别八年之后又一次在命运的安排下进入到她的生活。这个男人是她在最好的年华里爱过的那个人,是她儿…

节选:

第1章当我的思绪回笼时,端坐在我正对面的说的不亦乐乎的精英已经如神人般的成功地把我们谈话的内容从古人周易换到了近当代历史中的伟人周恩来身上了,我对此深深地表示无语了。我不禁暗自放松了神经里紧绷的那根弦。我不得不再次感叹这位学理科的精英的联想能力真是异常的丰富,相当的精彩。在他把话题从古说到今,从中说到外,从历史谈到人生时,我内心里就不停地在忧虑他会再次把话题延伸到不知哪里去,也许会是外太空吧。临去参加这次相亲前,极力促成并一手导演这次见面的我的损友周鱼儿一再地告诫我:“李李,这位青年才俊是可是我亲爱的大舅给介绍的朋友,他审美眼光稍有点独特,因为他喜欢可以说是欣赏才女,特别是跟他在许多方面有共同爱好的才女兼美女。你可要认真、好好地把握这难得的机会。争取一次到位,等你俩关系确定了,你就挽着他的胳膊到林尧和韩晓晓面前晃个十几、二十圈,我敢肯定你心气儿立马就顺了,精神倍儿棒!”话说完就给我搭了条看上去有点奇怪但是时下流行的大披肩,并强制命令我将我心爱的且是平时不离脚的平底鞋脱了并且穿上一双价值不菲的高跟鞋,目的就是让人相信我是个名副其实的才女。因为从小到大我没怎么穿过披肩,不能很好地驾驭它,因此当我和这位所谓的精英吃饭时,一不小心把装满水的杯子给弄倒了,又把一双沾着番茄酱的刀叉给碰落在地上了。精英好像很具涵养地,很有气质地仅仅是皱两下眉而已,并没表示强烈的不满。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的使命,同样也背负着周鱼儿同学殷切的期望,所以对此一直高度重视,丝毫不敢有半点怠慢。不过我们之间的话题来来回回,却总是绕不回娱乐圈那些八卦明星的感情的这些我比较喜欢的话题。当我几乎不再抱有任何期望时,精英终于觉得他一个人一直不停的侃侃而谈似乎有点不妥,所以很有涵养地问道:“陶小姐您有什么爱好啊,譬如喜欢看什么书,听那种音乐啊?”听了这话,我觉得终于该我发言了,然后异常欣喜地跟他说:“金瓶梅知道不?就是这一类的,至于音乐嘛,也就时常哼哼洪湖水这类革命歌曲,挺有激情的,适合我,呵呵。”果然不出我所料,他那满脸的笑在听了我这番话之后定格在了他那张还不算有碍观瞻的脸上。吃完饭后,精英买单时一脸不高兴,我就此判断他对我肯定不是很满意,觉得这顿饭钱出得有点冤,有点亏大了。我原本打算借机安慰安慰他,毕竟当今世界上像他这样小有成就的人压力不是一般的大,所以他们就经常去咨询专业的心理医生,而相应的越是专业的医生收取的费用就越高,而我觉得他咨询一次心理医生掏的钱就足够为我们今天晚上这顿晚餐买单了,假使他自己实在想不明白的话,我也不介意他咨询我这个半吊子心理医生,不过转念想起周鱼儿跟我提起过身边的这位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因此我经过再三思考后还是觉得此时的我最好还是保持沉默。窗外到处都是灯光明亮的一片,我双手抓紧搭在肩上的披肩漫不经心地跟随着这位精英。当我们路过这家餐厅众多餐桌中的普通的一张时,突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总觉得有人在盯着我,而且视线一点都不温和。我直觉地扭头往后看了一眼,很预料之中地见到了三个陌生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凭面相上看去应该是一个中国人和两个外国人。而据我猜想,紧紧盯着我这个方向的那个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有可能是个外籍华人也说不定呢。我本来异常欣喜地认为他看的就是我,而且是因为我长相出众才这么地盯着我看,可是不用仔细思考我就自动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也太不切实际了。况且我所看过的电视里大多都是这样放的,一个漂亮姑娘在马路对面隔着重重车流对着这面的主角又蹦又跳,成功地使主角误会了自己的用意,所以当他好不容易等到红灯并兴奋地奔到对面,双臂大开准备迎接姑娘热情的拥抱时,她却撅着红嫩的樱桃小嘴不停地喊这会儿”亲爱的”还脚下不停地高兴地把热情似火的拥抱送给了站在可怜的主角背后的俊男,可悲可叹的主角只有傻眼的份儿……迄今为止我看过的星爷所有的电影都在告诉我们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那就是:“错误地表达感情,会错意是多么令人难过、多么令人悲伤的事啊。”所以在我的思维里,遵循着、并坚守着这样一个永恒的定律,我假想中的这位看似很像电视里经典段子的女主角,所以他在看的一定是我背后的某位绝世大美女。我虽然贪恋这个帅哥美丽的外表,但清楚地看到了这个短小的故事的结局,为了不使自己变得太难堪,我意识清醒地紧追了几步,差点就没赶上这位青年精英年轻有力的步伐。出了餐厅的门后,我们在一边站着告别,不出我所料地,他对我的联系方式丝毫不感兴趣。我特别能懂他现在的心境。但是我非常气不过的就是,他没有半点绅士风度,似乎觉得我这个姑娘可以安全的一个人回家,没有必要送我回家,并且更可气的是他居然擅自做主帮我打了的,并且由不得我拒绝。他的这个行为让我很不舒服,因为它使我从钱包极不情愿地掏出11块钱,这十一块钱虽说不多,但它却是冤枉钱,况且我本可以只花一块钱就能回家了。回到家后,在浴室里我听着窗外呼啸的风,总觉得今晚的风似乎刮得有些异常。我突然觉得餐厅里的那个男的好像在哪见过,这种感觉非常奇怪,洗完澡之后我突然灵光一现,好像记得不久前陶朗在看电视时还告诉过我他据说是哪个女星的绯闻男友,我说怎么潜意识里总觉得他眼熟呢,可记不太清他叫啥了,还是等陶朗回来后问问他吧。还没擦好头发呢,就听见周鱼儿一边使劲拍门一边大声叫我,我见这阵势担心我的门被她拍出一窟窿来,于是只好给她开了门,把她迎进门来。周鱼儿一进门便冲到桌边自己倒了杯水,先喝了一口,又愤愤不平地数落着我:“好啊你,大小姐你可真行啊你,我让你装一下才女,你却给我整一出爱国爱革命。你说你大小姐在人面前都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啊?我跟你说过了不是吗,让你装单纯你不会可以,可是不就是装一下才女吗?不需要你长篇大论展示你的文学功底,只是附和一下不就行了么。对于她的这些指责,我听了之后还是稍有那么点愧疚的,但见她拿她的帆布鞋说事儿,我就有点不乐意了,毅然反驳道:“你的鞋是哪路货色我还不清楚?别想蒙我!”周鱼儿气势汹汹地放下杯子,夺门而出,扬长而去。经历了这次不成功的相亲之后,我发现我以前那些处世观点和做人道理其实还是有点偏差的,当然发现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是改掉我以前的观点,另立新的价值观。在遇到与我相亲的这位所谓的精英之前,受言情小说的影响,我总觉得精英应该是像电视里那些男主角一样不仅相貌英俊而且运筹帷幄,头脑灵活,藐视众生。就因为我有这些美好的幻想,所以我在赴约之前听说对方是位精英时,心里还是很激动的。不过当我见着真人时终于理解了那句话的真实含义“百闻不如一见”啊,他那与英俊远远不着边的相貌和体型深深地让我吃了一惊,接着从他嘴里冒出的那些张冠李戴的典故着实雷到了我,跟他相处了一会,虽然真正的交谈没有几次,但我幼小的,不怎么坚强的心灵结结实实地受打击了,且打击还不小呢。我在心里哀叹了无数次,为我的两个小时所不值。周鱼儿说这位精英一定要找个才女当女朋友,我不了解其中的某些必然原因,但凭我的判断,他这个愿望实现起来没准比抗日战争还艰难呢。陶朗最近一直在追火影忍者这部剧,今天晚上回来时恰巧错过了播出时间,所以很是怄了一会儿气,我见他这样,觉得此时有个我跟他之间的交易势在必行,于是跟他商量,如果他语文测试能过80分那么我就准许他周末玩电脑,他思考了一下觉得可行便点头同意了。陶朗的老师给他们留了道我看起来不算简单的题目,他跟我达成协定后就坐在那思考这个问题去了,我作为后援团,给他吃饱饭后又出于道义陪她想了一会而,但鉴于我智力实在有限,在苦思无果之后,我禁不住瞌睡虫的叨扰便去睡了,临进房间时,还不忘叮嘱他早点睡。很显然我把自己最关心的事给忘了,那个餐厅里有着凌厉视线的男人,陶朗知道他是谁,可我忘了问他,看来瞌睡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要能误事儿了。周鱼儿因为相亲事件好几都没搭理我,而我也因此好不容易得了个清闲。我趁此机会抓紧时间结束了我的那部长篇小说,以一个悲惨的方式结的尾:女主角得了可怕的白血病并因此而丧命。我赶着时间把小说拿去给编辑看,她对我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而深感欣慰,不过她觉得我在结尾处应该将结局设置成让女主角患上肺结核,因为她个人认为白血病不适合这部小说的风格。我听了之后觉得很不可思议,并且拒绝了她的提议并且固执地认为我这样写没错。可她见我态度坚决,只好思量再三,最后面露难色地对我说,若是不改结局那书就不好出版了,那也就意味着稿费我也一时半会儿拿不到了,鉴于我最近手头还真有点紧,所以看在稿费的面子上,我最后不得不做出了让步。见面之后,我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好心要请我吃饭了,原来她觉得良心不安,在见了跟我相亲的那位精英之后,她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大舅嘴里这位精英长得像的伟人就是朱元璋,而精英显然就是皮球似的朱元璋。从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和周鱼儿之间伟大的友谊是不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破灭的。不知是谁说的一句话,我此时觉得特有道理,那句话说只要心中充满希望,那么等待就是件微不足道的事了。本还在考虑到底去哪吃大盘鸡时,上课时间就已经悄悄从我的指缝中溜走了。最终经过我们激烈的讨论之后,我们俩手挽着手兴致冲冲地奔着南门去了。去南门的途中路过一家报亭,周鱼儿突然说要买本杂志看看。要是早知道后来会发生那件事我就是憋死也不会趁这个机会去解决内急问题,而失去了阻止她这个十分不理智的举动的机会。事后听周大小姐精彩的描述我才得知,当时她本打算买本普通杂志的,可无意中看到了一本用美男当封面的精装版豪华杂志,她一眼就喜欢上了它,但这本杂志实在是豪华,就连价格也忒豪华了,一本三十六块钱。这就使得只带了四十块钱并且还要请我吃饭的她很为难,经过了好半天的天人交战之后,他觉得信誉比较重要,于是把杂志放回原处决定第二天来买,可谁知道旁边一人也看上了这本书想横刀夺爱,鉴于此她毅然而然地拿出来身上的全部家当,结果我的一顿大盘鸡就降低成了一个烧饼。我接过她手里那本奢侈的杂志,泄愤似的翻了一遍又一遍,结果发现书里的插图都是房子一类的,一问才知道这是本建筑类的专业杂志。我边啃烧饼边琢磨她买这本杂志的原因,最后恍然大悟,差点把她是建筑系研究生这茬儿给忘了。想到这我也就不纠结了,烧饼也吃完了,见时间还早回家也没什么事干,于是跟鱼儿商量去学校后园的快活林去随便转转,散散步,虽说一个烧饼不多,但本着保持健康的理念,我觉得我们还是到处溜达溜达比较好。所以此时的快活林在我看来,似乎到处都洋溢着忧愁和哀伤。虽说已是深秋但片片树叶下还是有些生命力顽强的虫儿在鸣叫,就在我准备用手机计算看看这个月剩下的钱够不够给陶朗买一件棉衣的时候,走在我身边本该抱着杂志认真咀嚼的周鱼儿突然大叫一声,并且动作麻利地扑到了我的怀里,此时的我脑袋完全处于死机状态中。这时有一对并肩而行的男女走过我们身旁,女的一脸讶异地望着我们,男的一脸茫然地望着身边的女孩。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并咽了口唾沫然后拉开了周鱼儿环在我脖子后面的手说:“大小姐,你这样我们俩就不正常了啊,别人会误会我和你有一腿的。”她由着我拉下了她的手转而又激动地摇着我的肩膀,朝我喊道:“啊~~~~李李、李李、李李,范渊,他那么个神一样的人居然到我们这来了。你知不知道他可是我的偶像啊,我三生有幸啊,祖上积德啊,才能和他共处一片蓝天下,我现在该咋办呀?李李、李李,此时此刻我已经抑制不住心脏的剧烈跳动了,啊~~~~我好激动啊,~~~我好幸福啊???我感觉我马上就要晕过去了~~~~~”我被摇晃到要吐得时候,勉强努力使自己平静下呼吸说:“大小姐!!!求求你不要把你满是油的爪子借机在我的心爱的毛衣上蹭干净了啊!!!”好不容易使她平静了下来,我就在脑海里努力搜索范渊是哪号人物,终于记起以前我曾不只一次地听周鱼儿用无比崇敬,无比膜拜的口吻在我耳边讲述过这个人的传奇故事。听传闻说他在当今世界建筑学领域创造过一个奇迹,年纪轻轻便从美国名校毕业,并且拥有了自己的事务所,还设计了好多世界顶尖的建筑,总之他作为神存在于华人建筑系专业学生的心目当中。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上高中那会儿班上一个数学次次考满分的女生,据说她后来保送出国了,好像跟这个范渊一样都是在麻省理工学院深造,但遗憾的是我不记得她的名字,本来我的记性就不怎么好,况且好像当时班上的同学都不直呼她的大名而都叫她奇迹的。我和周鱼儿在快活林里转了一圈之后正准备离开时,我无意中向周边扫了一眼,结果就看见韩晓晓正和林尧忘我地吻着,仿佛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由于他们很会找地方,所以不容易让人察觉,而周鱼儿一心掉在了她的范渊身上并没有发现他们。我此时有点恨给我配隐形眼镜的人技术太高超了,因为我想在心里欺骗一下自己我没看见他们,可是眼睛骗不了自己,唉。周鱼儿一路走来情绪始终很亢奋,看着这样的她我有很强烈的预感她待会一定会饿,毕竟晚上我们都只吃了一个烧饼,而且很显然她现在消耗了太多能量了。果然如此,到我家时她又蹭了碗汤面,临走时还顺手牵羊拿走了本该是我儿子明天早餐的面包。由此可以看出,我对周鱼儿的了解已经到了未卜先知的地步了。时间一晃就到了周五,陶朗自从学了作文以来语文测试就没高过八十分的传统依旧没被打破,事已至此,我对他的语文或者说是文学水平已经不抱什么期望了,不过话说回来说来他的数学细胞却是好得不得了,这种现象对于我来说完全是基因突变。为此我曾一度怀疑过他是不是我亲生的,可周鱼儿的一句话打消了我这个疑虑,她说你儿子的英语跟你的一样烂呀,再说他可能是遗传他爸的基因。陶朗似乎觉得自己做错了,于是使用他惯常的那招:自觉主动地把他自己的碗给洗了,接着用十分可怜的眼神妄图我通融一下,让他摸摸电脑。我见他如此可怜,于是笑眯眯地说:“陶朗啊陶朗,能次次都考这么点分你还挺厉害的啊。”他满脸谦虚地陪着笑道:“嘿嘿,不会不会,雕虫小技不足挂齿的。”就这样我手一指告诉他:“去把小鱼阿姨吃的那个碗也洗了”。看着他嘟囔着嘴不情不愿地走进了厨房,我心里直偷着乐。陶朗因为看不成《火影忍者》而耿耿于怀,情绪有点低落,但见我态度坚决强硬,只好坐沙发上翻杂志去了。我见状也不再搭理他,准备忙我自己的事去了,用电脑搜一下肺结核的种种症状,以便为修改我那长篇小说的结尾做准备。坐在沙发上的陶朗此时却“啊“的大叫了一声,我拍着胸口边安抚自己受到惊吓的心脏边回过头来看他发生了什么事,只见他杨着手里的杂志非常气愤地说:“这、这、这不是我喜欢的那个女明星张娇娇的男朋友吗?陶李李你怎么把这种杂志往家里带啊,哼,我讨厌这个男的,老牛吃嫩草,一把年纪了也不嫌害臊,哼,丢人现眼的。”我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拿的的杂志是周鱼儿走时掉在我家忘拿了的,我突然惊悚的发现这不就是我相亲的那天盯着我看的帅哥嘛。陶朗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怎么了我连忙清了清嗓子以掩饰我的惊慌,故作镇定地问道:“你不说这个人之前是那个女明星的绯闻男友吗?啥时变成真的了?”陶朗放弃看我,又在一边义愤填膺地说道:“如果他们是清白的,又怎么会有绯闻呢,没有空穴来风的事,你什么时候连这个都不懂了?”我听到这儿不禁吃惊了:这小子还懂成语!

第2章第二天周鱼儿见到我时提醒我说必须得注意一下陶朗的教育问题了,他就一八岁的屁大点小孩,却清楚地知道卫生棉的用途,而她周鱼儿像他这么大时,见着卫生棉还天真的以为那是鞋垫呢。我嗤笑她并趁机损她:就你这种智商的人的确跟我们家陶朗同学没有可比性。”周鱼儿听罢气得翻着白眼作势狠狠踢了我一下。又到了周末,陶朗不用再早起上学了,但他早起的好习惯已经养成了,于是吃完早饭后他就一个人乖乖地坐在沙发上欣赏经典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周鱼儿蓬头垢面地从楼上下来到厨房找些填饱肚子的东西,好不容易找着一包泡面,边撕袋子边对我说:“你就给朗朗看这么样的片子?他能看懂么?陶朗嘴里含着面包边嚼边含糊不清地说:“谁说我看不懂啊,这个很好懂的啊,不过我很费解的是祝英台按说长得很像男的才不会被发现啊,可是还有那么多人喜欢她,我觉得这个地方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听了朗朗的这番话后,周鱼儿憋住笑说:“朗朗啊,其实呢,梁山伯本来就是喜欢男的,但在当时那个社会背景之下,他的这种想法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当他遇见了祝英台这个不男不女的之后,终于能在心理上平衡了,所以接下来的事就很顺其自然了啊。”陶朗听她这么说,表现出满脸的可惜并说:“哎,非常可惜的是,在当今这个社会,像祝英台这样的女人多,可是像梁山伯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常有了。”周鱼儿满脸惊奇地说:“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啊你?”陶朗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你想啊,要是社会上有那么多的梁山伯,那你何至于到现在还没嫁人呢?”周鱼儿好像一时半会儿并没有反应过来,想了一会儿,后来半是气愤半是惊异地颤抖着声线问我说:“李李,你儿子该不会是从未来社会穿越来的吧啊,别吓我呀。”我也很不愿意刚才那番话是出自陶朗之口,我狠狠地看着他且非常气愤地说:“你小子刚才说了那么多成语,可你语文考试总也考不过八十分,想不让人怀疑你不是成心的都难,你说你是要气死我呀你!”陶朗听到这个终于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妈我了,可是还是想给自己狡辩一下,说:“我之所以会那么多成语而语文考试却考不好,原因很简单啊,考试不仅仅考成语啊。”周鱼儿一直坚信陶朗比其他同龄的孩子要早熟,我联想到他日常的言语和举止,我觉得她的这个观点好像还很合乎情理。这使得我想起了上个月令我恐慌的那天,那天我按照惯例给陶朗收拾书包,无意中摸到了几封情书,打开一看便知是小女生写给他的。我把这件事告知了周鱼儿,她当即提出质疑说:“万一那些情书是小男生写给你儿子的呢?”我听了之后更恐慌了。以至于不久之后我专门为此旷课去咨询他们老师,想问明白送情书的是不是女孩,后来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时,我觉得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自那次访问老师之后,我准备跟我们家小子认真谈一谈早恋问题,不过我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继续我们之间的谈话,因为他在刚明白我的用意之后就一再声明他今生非心目中的张娇娇不娶了,这令我很是伤心了一阵子。周鱼儿若有其事地对陶朗说:“你这样说的话,似乎没有考虑到你妈的感受呀,毕竟那张娇娇才二十一岁呢,而你才八岁,你不觉得这也太离谱了吧。”陶朗不在乎地反驳她说:“那你怎么不说那个著名的物理学家杨振宁那老头都八十二岁了,而她的那个女朋友翁帆仅仅二十八岁,那人家翁帆的妈妈都没说什么,我妈就也算了吧,这有什么呀,你说是吧,妈?”说着笑眯眯地看着我。周鱼儿无言以对,只好对我无奈地说:“看来你这个儿子可真不是普通人啊,知道的还挺多,不容易啊。”陶朗虽然是我的儿子,但我觉得他一点都不随我,因为我的丰富的文学细胞他一个都没继承到,凭这一点我们断然地把他是穿越人这个假定给推翻了。因此聪慧的周鱼儿小姐断定,我儿子这种稍有点怪异的性格是来自于他的未知的父亲。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想过,但要想弄清楚还是很有难度的。原因就是八年前那场有点离奇的车祸发生时,我脑海里半点事物都没留,当然包括陶朗的爹是谁这个问题。也许是上天眷顾我们孤儿寡母,这场车祸也就使我得了个脑震荡,而他自然而然地也就早产了。伤好后我们孤儿寡母无依无靠,幸亏车祸的肇事司机有良心收留了我们,后来发生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那个车主似乎理所当然的就当了我这个失忆人的妈,当然也就是我儿子的奶奶了。时间“嗖”的一下八年就过了,而当初生他的场景我又觉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几个星期以前我见学校医学院正举办一个义诊活动,于是本着支持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单纯念头,我去现场看了看,顺便也就咨询了一下小孩子早熟的问题。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过于犀利了,使得在现场的几个学生面面相觑然后仔细将我打量了一番后仍没给出令我满意的答案。然后他们让我在旁边等两个小时他们需要开会仔细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当然这也是本着为我负责的态度。但尽管我明白他们的态度,因为我马上得去修理我的坐骑,这个是目前最刻不容缓的事了。此时他们中的一个人看出我求知欲很强烈,而且从活动开始到现在半天都过去了,他们这似乎还没有一个人有要过来咨询的意思,因此我的重要性此时就凸显出来了,而且他察觉到了我满脸失落之色并为此于心不忍了,于是在经过了一番仔细的考虑之后决定把他权威的大师兄请过来亲自为我解难答惑。只见他迅速地拿出手机后,啪啪啪地按了几下,然后放在耳边,不一会儿便满脸毕恭毕敬地回答道:“哎,师兄啊,是我,嗯嗯,对,这边有个小问题想请你过来帮忙照顾个客人啊……嗯嗯,是,是,就是这个义诊活动……唉,这个问题大概也就是因为我们事先没做好调查,没做好准备工作,本来我们认为大家对一些关于男女方面的问题感兴趣,所以我们到现场的几个同学都对这方面比较精通,可谁知道我们已经out了,这个小姑娘孩子都已经不小了,到这来问我们小孩早熟问题有没有得治,怎么治,把我们这些人全问蒙了,这不是不得已才想着请教你么,劳烦你了啊。”我看这小伙的样子便推测电话那边他的大师兄在问他关于我的长相的问题,他利索地回答说:“对对,姑娘是有一头漂亮的长头发,哎,师兄,你说我就纳闷了怎么这么漂亮一姑娘这么早就已经为人母了。唉,世风日下呀,你说如今这世界上哪还有长得过得去的处女啊……”听他这回答就知道他有多落伍了,怕是他要知道在N年以前这种现象就不稀奇了,那还不知道要怎样的感叹呢。打完电话后他一再劝说我等等,并且一再声明他的大师兄是多么的权威,最重要的是即使大师兄来了也会为我免费回答我的问题的,所以本来就已动摇的我这会儿就彻底妥协,留在这了。唉,打死我也想不到这个所谓的很权威的大师兄是林尧。要事先知道是他,那我绝对不会来的,即使倒给我钱我也是不会来的,想想都丢人。林尧穿着他的标志性衣服——黑色毛衣,手里握着只笔不苟言笑地端坐在我对面,我觉得此时的气氛有点压抑,但没有半点调节气氛的意思。他那双深沉的眼睛紧紧盯住我的不放,对于他这双对我来说迷人的眼睛,我曾经一度非常喜欢可以说到了迷恋的程度。于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对视之后,他终于开口说了话,可是我宁愿他不说话。我一听气得差点吐血,狠狠地回了他一句:“林尧你正常点好不好?你家孩子是超人生的,八岁就遗精?”他习惯性地用手把眼镜往上抬了抬,说:“不是你来这里咨询说你家孩子性早熟么,怎么,难道不是?”我听这话更气了,怒道:“神经病啊你,别怪我爆粗口啊,妈的,你全家都性早熟。”他又习惯性地皱了皱他那好看的眉毛,以示不满:“李李,你好好跟我说话行么?”我稍降低了点声音说:“别搞错了你,这难听话可是你先说的,流氓也是你先耍的。”他无奈地叹口气,貌似很耐心的问我:“那你告诉我你到这来究竟要咨询关于朗朗的什么问题啊?”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便借机气愤地说:“不关你事,真是狗拿耗子。”他听我说这话,突然一使力把手中的笔给折断了,把我吓了一跳,他却跟没事人似的,依旧平静地说:“陶李,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地谈一谈。”我慌忙说:“不好意思啊,大师兄请恕我没时间,眼下我急着去补自行车轮胎,没办法说跟你谈什么,况且我觉得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好谈的。”说完不等他回答就果断推着自行车连跑了几步,骑上之后逃也似的离开了活动现场,边努力蹬着自行车边在心里感叹这种时候还是自行车好,比那什么宝马奔驰的强多了:不管车坏没坏,只要有力气就能比走快,太方便了,特别适用于要从某个人的身边逃离他的视野。骑了好远之后,我脑海里还在琢磨刚才的那个场景,本来我就不了解林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况且我打心眼里认为我也确实跟他谈不出什么来。我八年前出了车祸,之后脑子就一片空白了,通俗点说就是失忆了,只除了陶朗是我儿子这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可是偏偏世上就是有这么多的巧合,在我和我妈也就是我养母相识之前,她唯一的女儿所乘的飞机出了事故,之后便再也没见她妈妈一面了。认识我之后我妈见我真的啥都不记得了,而且我们那的派出所在短时间内也不能找到我的亲生父母,于是她就顺便发挥了作为镇长仅有的那么一点职权,稍微找了个关系托了几个人然后就收养了我们母子,为此我一直都是感激涕零的。我听镇上的其他人说我那个已经过世的干姐姐就叫陶李,所以为了寄托思念,我妈就给了我一个新名字——陶李,让我连着她亲生女儿的那份好好地活下去。不过无论我怎么打听都不知道她是不是有个已经去世的亲人名字是陶朗的。陶朗刚过一岁生日那会儿,我妈以为她的闺女必须读书上学,成为一个文化人。于是就再一次为了我动用了她那多年积攒的人脉关系,把我弄到小学一年级读书。开学没几天我所在班级的负责老师哭着找到我妈说我天资聪颖,她自己已经江郎才尽了。我妈听了老师的哭诉之后非常吃惊,而且明显不相信,所以为了证明老师说的是假的,她给我出了一系列题目,我看了这些题目之后三下五除二地就搞定了这些题目,我妈此时就不得不听信了老师所说的话而且她已经深深地被震撼到了。时候的第二天,我妈又再一次地动用了她的关系网,结果我们都对这个不抱有任何期望,可是不知怎么了,我还是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省城念高中。根据我妈这次托的人关系有点远了,出乎我和外婆的预料,我妈成功地把我弄到了省城的一所重点高中里了。所以我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到遥远的省城求学而离开一岁的小陶朗。我后来就一直觉得有好多的事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尽管我总说这是段孽缘,可是我却无法抹去就是在这个高中认识了苏佑琦和林尧这个不可更改的事实。犹记得有位名人说过,一个女孩一旦成长为一个妈妈,那伴随着的必然是记忆力的衰退。所以我16岁后记忆力就非常差了。如今的我早已不记得认识苏佑琦的细节了,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我却不能忘记对林尧渐渐产生爱慕之心的每一幕场景。这足以可见一个人的记忆是件多么奇怪的事:有些东西要想记住很简单,而有些东西无论你如何去回忆都是徒劳。所以我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轻易忘记那些记忆深处的东西。我外婆对言情小说特别钟爱,尤其是对琼瑶小说情有独钟,在我生完陶朗后的一个月里不能随便走动,每天都在家里闷着,她怕我闷出病来,便兴高采烈地窝在我家给我讲那些琼瑶经典爱情故事。从《烟雨蒙蒙》讲到《在水一方》再到《庭院深深》,她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女孩无论美丑都是自己故事里的女主角,只要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男主角,幸福就会眷顾你;得到幸福的前提那就是首先让自己变成一个喜欢玩忧郁,喜欢玩忧愁的女孩,也就是人俗称的文艺女青年。因为当时十六岁的我,正处于性格成长成型期,再加上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少女的那些点点忧愁和哀伤,所以外婆没费多少工夫就让我深深地为这些小说所折服了,顺便点燃了心中那熊熊爱火,也就在心里期许着还能再次找到属于我的幸福。但是由于客观原因限制,我住的这个地方适合我的男青年太少了,所以不久,我就打消了重新寻找幸福的念头,太不切实际了。我为此曾一度觉得人生无望,并且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林尧就是在我最低落的时候进入到我的世界里,并点燃了我原本已经破灭了的希望的。由于我妈对我的智力一直估算得有些偏差,所以我上了这所高中之后一直拖班级的后腿。为此我一开始的那个老师本着对我负责的态度让我这个高二学生留级到了高一,但很令人失望的是我仍然跟不上其他人。老师们也不想我再次留级,所以决定让班里的好学生给我辅导功课。大家可想而知,给我辅导的好学生自然就是林尧了。据可靠传闻我才知道林尧是我们这所名校104年以来最帅的男生了。他的这个美名甚至传到了隔壁好几个学校,迷倒并捕获了一批批妙龄女生的芳心。林尧惯常的装扮就是白加黑或黑配米,跟他认识这么多年来,我几乎没在他身上看见过其他颜色的衣服。就因为这个我误认为他们家穷,没钱给他买别样的衣服,之所以没从衣服的品位和档次上区分,是因为彼时的我对品牌和品位还没什么概念。我很感激他不嫌弃我脑袋笨,经常耐着性子一遍遍地给我讲解习题,因此每当吃午饭的时候我都想着把碗里的肉扒给他吃。到现在我仍记得初次将猪肉分给他吃时的情景,乍见我从自己碗里夹了几块肉给他时,他一脸吃惊地望着我。我当时特单纯,以为这样做让他的面子收到了损害,于是就就装出一副极其厌恶猪肉的样子,拧巴着鼻子说:“不知我妈昨晚怎么搞的,怎么给我弄了这么多猪肉,可她明明知道我讨厌吃猪肉啊,丢了吧好像太可惜了,而且我又是个勤俭节约的孩子,要不你吃了吧啊,不然就可惜了。你必须吃啊,要不就辜负了我的一片好心了,快点吃啊,吃。”听我这么说了之后,为了表明他不想辜负我殷切的期望,帮我节约粮食,所以只好一声不吭地默默把我给他的肉一点不剩的全吃了。我在旁边吞咽着口水眼睛里写着渴望,眼睁睁地看着他面似镇静地把我硬要塞给他的猪肉给吃完了,他咽下最后一口肉才感觉到我的眼神有点怪异,于是扭过头问我:“怎么了?”,我连忙回道:“没什么,没什么。”生怕他看出我眼里对肉的渴望来,不过鉴于他的家境我又觉得自己这样做非常正确,内心充满了成就感。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林尧之所以每天的午饭里没有肉是因为他严重挑食而不是我所臆想的他家境不好。所以不用脑袋想我也知道他被迫吃了我三年的爱心肉那感觉一般人肯定体会不到。就在频率甚高的相处情形下,我自然而然地就对林尧产生了好感,我甚至觉得要是不喜欢他就是我的不对了。我在心里列举了种种他值得我喜欢的理由,譬如他长得帅,而且又那么聪明,脑袋瓜子比一般人都好使,对人有那么好,当然了,尤其是对我相当好??随便一两条拿出来就足以让我为之折服了。真正让我将对他的默默喜欢升华成爱情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他在给我讲题时窗户外的阳光正好照到他那好看迷人的侧脸上。他纤细好看的手指转着我的圆珠笔,给了我很梦幻的一幕。就在那个时刻,我突然能理解那些少女的小情怀了,仿佛就是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了,强烈地觉得他就是我所希望的那个人。从那个午后开始,我就义无返顾地爱上了林尧,对,我并没有用错字,就是爱。我觉得我必须为我的爱有所行动,于是当天晚上就决定给林尧写告白情书。回到家后,我为了能写出一篇动人的情书打动他就做了相当必要的准备工作,即熟读《情书大全》。这本书据我所知还是极具参考价值的,于是我研究它直到深夜。我凭个人直觉,认为林尧属于那种主动出击型的男孩,也可以说是有点大男子主义。不过这只是我个人对他的理解,毕竟带有片面性,所以我也不敢非常确定他确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鉴于此我觉得做两手准备最好,写一封英文情书,这样的话他这个聪明人就是不太能接受我的那些过于直接的表白,那也应该赞许一下我的英语吧。我真得很后悔挑战这件看似简单实则很困难的事,可是为了心中的爱我豁出去了,就不得不把这本书不厌其烦地把从前翻到后,再从后翻到前,最后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才得以让我那可怜的双眼稍作休息了。我躺在床上把这封好不容易查来并写下的完全用英文拼出来的情书放在胸前,兴奋得一直合不上双眼,等我扭头看窗外的时候发现天已经亮了。我兴奋辛苦了一个晚上,结果事实证明全是徒劳的。因为我心心念念的他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他跟苏佑琦,在我要跟他表白之前已经确定关系了,苏佑琦告诉我的。当然,苏佑琦,是我的回忆里极力避免的可是又不得不提的人物之一。如果我的记忆里没有她,那我就比较容易说服自己相信“林尧曾经跟我独处过”这个假到不能再假的幻想了。不过生活与现实总是残酷的,因为自从她出现后,“林尧跟我独处过很长时间”就只能永远是我的幻想了。呃,其实要说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也不是完全准确,因为后来还是有那么一次的。那时我们高中毕业了,在毕业的聚会上。我因为喝了酒,而且喝醉了,所以做了件错得很离谱的事。为这件错事我差点付出了我的所有,而在那之后我也变得异常乖巧了。

第3章伴随着北风呼啸而至的也就是冬天了。话说我那脑袋异常聪明的老师不幸得了重感冒原因就是周末去打麻将时误估了天气,结果少穿了衣服然后就华丽丽的感冒了。而他的四个弟子中跟他有共同爱好的被派去医院陪床了,以便他们交流麻将技巧,不会打麻将的我为了给导师排忧解难,所以只好去替他给大一的学生上课了。由此我得出了一个血的教训,那就是,在这个表里不一的社会上麻将是个不可或缺的东西,而我们也就有义务把它当必修课一样来对待了。给大一的孩子讲完枯燥的现代汉语课回到家时已经是北京时间十八点四十了。当我走到我所住的小区楼下时看见了一位小伙子正在对着稿子和喇叭大声地朗诵英文情诗,表情特丰富,我都很讶异他这是在向谁表白。喇叭的威力在这个朦胧的冬夜就被无限的凸显了。有人不时打开窗户露出头来,愤怒地往下丢一啤酒瓶,顺便嚷了一句:“死神经,有劲去别处嚷去,跟这儿扰民,找揍啊你!”尽管反对的声音不断,这位小伙子仍然旁若无人地仰头朗诵着,那神情是多么的专注加专业啊!我静静地抱着胳膊在一边稍微听了一会儿,结果发现完全听不懂他的表达,于是上前去问他。他转过头来告诉我说:“英国著名诗人雪莱的著名情诗,我以这个方式向我喜欢的人表白,你觉得有情趣不?要说实话啊!”我听他这么问倒是有点差异,于是茫然地点头说:“有情趣,很浪漫。我认为,发自内心地认为。”他转回头去郁闷地说:“你说你一个路人甲都真心地认为我这个人很有情趣,可是我都表白了这么半天了,我喜欢的那个姑娘她怎么就不搭理我呢?”我试着猜测道:“有很大的可能姑娘她并没明白你的意思呢。”他听到这就不乐意了,气愤地冲我说:“你这是赤裸裸的侮辱,有我在就不允许你这么说我心目中的那个既有气质又有内涵的女孩周鱼儿,我十分确定她会很多大诗人的情诗,不可能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听到这些差点忍不住笑了,实在听不下去了就不再关注他的长篇大论了,转而果断地上楼回屋。果然不出我所料,周鱼儿正一脸惶恐地坐在我家的沙发上,紧紧搂着陶朗,耳朵里塞着两团棉花。我见状问她说:“周鱼儿你这是个什么意思啊,几个意思啊你这样?”周鱼儿抱着胳膊柔弱地说:“你刚才回来时看见了楼下那个拿着喇叭一直叫的神经病了吧,今儿下午他在学校拦住我的去路并说喜欢我,我觉得他很莫名其妙,于是用很奇怪的眼神瞄了他一眼之后就走了,他这会儿估计还耿耿于怀呢,在楼下叽哩哇啦的拿着喇叭喊了半天的鸟语,我听着像是新疆话,好像一个劲儿的骂我呢。”我对此表示很无语,只得无奈的说:“小姐,他说的是英语,并不是你所认为的新疆话好吧?我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呢?。”之后接连几天,周大小姐在学校里被那位情诗男追的无处可藏了,气愤的想跳墙。再之后她实在受不了,告诉我她想不择手段的让那个疯狂的男的消失在她的眼前。我觉得她这样不妥,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好公民怎么样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呀,于是告诉她要采取正当的手段,先绝了这小子的念头,先找一正经的优秀的男朋友带到那小子跟前晃晃,让他死心,实在不行再采取非常手段吧。周鱼儿给我回短信说我的这招很好,逻辑性和思维性都很强,她决定就按我说的做。周鱼儿为了能在最短时间内找个优质男以摆脱那个到处围追堵截她的小伙,于是找她舅舅给安排了场相亲,时间就定在晚上八点。我对周鱼儿的舅舅给人介绍对象的速度感到惊叹,他那到底得有多少资源哪,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安排好相亲。因此我就很好奇她舅舅是干什么工作的了,周鱼儿说她舅舅在国企工作,平常都很认真的,没闲工夫给人介绍对象的,要不是她是他外甥女,那都没得谈。我听后满脸的不相信。我就猜到周鱼儿晚上去相亲时肯定会硬要我一起去,因为她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持怀疑态度。果不其然,她一下课就到我家去耗着,死活非要让我一起去,这倒也没什么,可她还硬让陶朗跟着一起,我就很是想不通。周鱼儿给出的回答是:“让陶朗去是要他以一个男人的眼光来审视一下跟我相亲的那个人,然后我好考虑是否接受那个人。”我听了后只想翻白眼,为她那与众不同的脑袋:“你认为以陶朗的这个年龄适合以男人的角度给你建议?那你怎么不去找个刚出生的啊?”周鱼儿想了想觉得有点道理于是跟陶朗说:“这样就算了吧,你太小,不懂,况且吃饭时那牛排也忒难吃了点。”陶朗一听说能吃牛排便不乐意了,气愤地瞪着她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小孩子呢,说话不算话,哼,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这辈子买方便面都没有调料包。大概是因为陶朗的眼神太过清纯,让周鱼儿不好意思欺骗这么纯真的眼神,也或许是陶朗的诅咒太有威慑力了,她只好妥协:“好吧,让你去,再说我本就打算让你去的啊,不是你妈说不合适嘛。”这人,卖乖时还不忘挑拨我们母子感情。我开玩笑地问周鱼儿,你让我去就不担心到时人没相中你反而相上我了,小说里有好多这样的情节。要是这样估计还不够,就怕到时最悲催的是你看上他了,他却看上我了。周鱼儿说:“要真这样那你就别客气,先把他搞定了再说,毕竟我跟他只是第一次见面,产生不了多坚固的感情的,而且撇开这个不说,那人怎么的也能算个才俊吧,你跟他混熟了,他的朋友肯定也不会差啊,你再把朋友介绍给我,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啊。”说完还当真就在那憧憬起来了。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为了那什么不出意外,我还是遮一下的好,今晚去时我戴副墨镜吧。”晚上七点二十时我们准时从家里出发,我在楼下小商店里买了副廉价墨镜戴着,手里牵着陶朗,我们母子二人跟在打扮还算得体的周鱼儿后面上了出租车,在路上花费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才到达今天的相亲地点——L市最贵的西餐厅。周鱼儿在门口把人家的大门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忍不住为它的金碧辉煌喝彩:“这个地方还行,品位不错还是不错的嘛。”我跟儿子听了这话不禁在后面面面相觑,交流了一个眼神:这样的设计,这样的装修只能算不错?大小姐的心里到底有多豪华呀!当我在看到周大小姐一直盯着这个餐厅的很有艺术的英文名看时,心下当时又有了另一个想法,而且当即觉得以她的性格来看我的第二种想法显然是占了上风的,她之所以对之投以赞许的眼光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有一个英文名,最关键的是我们看不太懂的英文名。在这个处处讲究与国际接轨的年代,凡是跟国际站的上边的,品位自动上提一个档次。周鱼儿看够了后说:“别站这儿了,咱还是进去吧,时间差不多了,迟到可不是我的作风。”然后我们就一起进入了这个很豪华的餐厅了。问过了服务员后,那位长得酷酷的男招待把我们带到了定好的桌子旁,桌子旁唯一的一个人,一个男人看见了我们连忙站起来,满脸堆笑的边伸出手边问:“请问二位你们谁是周小姐呀?”此时周鱼儿蒙了。周鱼儿不是被他这个问题给震蒙的,而是因为在看见了那位仁兄头上少有的几根头发时一时没回过神来,这位相亲男让我们觉得三毛又活过来了。我在心里乐翻了天,觉得周鱼儿的舅舅看来真是太会办事了,上次给我介绍一朱元璋的翻版,这回给他自己的外甥女弄了一翻版的三毛。我觉得此时的周鱼儿最想做的事肯定是转身走人,我儿子跟我还真是心有灵犀,立刻就蹲在地上捂着肚子满脸痛苦地说:“妈妈,我肚子疼死了。”周鱼儿一听这个二话不说把陶朗一把抱在怀里就冲了出去,我没辙只好跟了出去,这一系列动作连贯的完全没有给那位相亲男半点发表意见的机会。此时门口恰巧有一辆出租车,周鱼儿一头冲了上去打开后门把陶朗塞了进去,我慢下脚步看看那个男的有没有追出来时,周鱼儿已风风火火地把我拖过去也塞进了车后座,她自己也顾不上那相亲的对象有没有追出来了,再一头钻进了副驾驶那位置。我看不惯她风风火火的样子,觉得一点都不淑女,于是看着她说:“周鱼儿急着投胎还是怎么了,没看出来刚刚是陶朗再帮你吗,戏演到这儿就差不多了啊,再装下去就过了。”陶朗枕着我的腿,满脸痛苦地捂着肚子说:“妈妈,我没装,我是真的肚子疼,妈妈,我是不是就要死了啊?”周鱼儿适时插了一句说:“肚子疼成这样,很有可能是急性阑尾炎。”我一听就着急了,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着说:“司机师傅,F大附属医院,能不能开快点呀,我儿子都疼成这样了,求求您了,开快点吧。”司机师傅也是个好心人,见陶朗确实疼得很厉害,于是对我笑笑说:“没问题,你放心吧,孩子肯定会没事的,你把孩子抱好了啊,咱们超近道,我争取十分钟就过去,放心吧啊。”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我们刚拐上了这条人烟甚是稀少的路,车就出了状况,还不是小状况,爆胎了居然,此时的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在这个黑灯瞎火的冬夜,又是一条偏僻的路上,人都很难见到一个,更不用说出租车了,陶朗此时脸色泛白,额头上都疼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我看了真是又心疼又焦急,周鱼儿和好心的司机师傅下车去人多的路上打车了,我想了想觉得不能坐以待毙,于是下车脱了高跟鞋,背起陶朗,一边安慰他:“别怕啊,乖儿子,妈妈背你去医院,很快肚子就不疼了,你再忍一会儿啊,一会儿就好了。”我看着前方黑不隆冬的天,感觉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似的,但心里想想背上的儿子,于是咬咬牙毅然而然的一头钻进了前方的黑幕里。我以为这车也是坏在半路上了,正在心里哀叹呢,准备继续背着陶朗往医院狂奔。可谁知耳边突然响起一个低沉的男声:“这是怎么了?”随后我就感觉背上松了。被这个男的突然来了这么一下子,我吓得心噗通噗通跳,条件反射地回头,就看见一个男的怀里抱着满脸痛苦地陶朗。我对此时的这个状况有点弄不明白,在微弱的灯光下我觉得这个男的似曾相识,以至于没花多少时间,也没死多少脑细胞就想起来他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亲眼见到的名人,而那天我相亲时在餐厅已经见过他一次了。他的身份说起来有那么点复杂。因为我好朋友周鱼儿是他的超级粉丝,他是我儿子陶朗崇一厢情愿承认的女朋友张娇娇的男朋友——范渊。

第二本:橘子树之恋
作者:金波
字数:155852
30年前,豫南青年金心亮到千里之遥的赣北山区去打工,遇到善良美丽的农家少女王小快,双方产生了难舍难分的恋情。然而,由于双方都是自己家里的独生子女,他们的恋爱遭到了王家父母的极力反对。为了爱情,他们毅然私奔,不料被王家派来的人赶上。金心亮为了掩护小快而落于情敌的手中;为了救心亮,小快则跳进了鄱阳湖。心亮以为小快已不在人世了,悲伤地回到王家,决心做王家的儿子,替小快赡养父母。在这里,他又与王小快的堂妹王小聪相爱。就在他们要举办婚礼的时候,却传来了王小快还活着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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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云居山下的少女1那场令人一想起就伤感的爱情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多年来,我一直把它列为A级机密,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我知道,现在正是解密的时候了。那时,我们老家的田地和荒山已经承包到户了,农民们除了赶农忙,还有很多清闲的日子。高中毕业的我,正在利用“三余”时间研究唐诗宋词,立志做一个文学家。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抱着单调的线装书,摇头晃脑地吟诗作对,两耳不闻身边事,一心只在书本中。为此,母亲常常对我絮絮叨叨,说我二十岁出头的男人了,连媳妇还没说上呢,光守几亩薄地,忙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啊;大学都没有考上,还念这些劳什子有什么用呢?我不服气,回敬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见我走火入魔了,母亲只好暗自落泪。后来,母亲对我的抱怨一天天升级。她坚持认为,好男儿志在四方,孬儿子死守爹娘,就像一只水中的青蛙,围着池塘转来转去,只能吃到小虫、小蚊子;只有跳出池塘,冲向那无边无际的稻田,沿着水源寻找河流,扑向江湖,再游历大海,才能开阔视野,捕捉机会,吃到大鱼大虾,如果运气好,说不准还真能吃上天鹅肉呢。母亲说得苦口婆心,我听得心烦意躁,好情绪一天比一天低落,文学梦也似乎越离越远,就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再后来,我和母亲发生了“冷战”,她不再理我,我也不再理她,母子俩很有默契地干活、吃饭,只是缺少任何语言交流。造成这样的局面,是我始料未及的。后来我常想,如果不是因为这场“冷战”,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故事。这样说来,母亲还是这场故事的推动者呢。故事的转折点是这样的:一天,我从外面干活归来,母亲忽然对我露出了笑脸,主动对我说:“心亮,我也是刚得到的消息!是这样的,我家几亩稻子,早就薅了三遍秧,人都闲得长草了。要不,你到江西去砍山吧。砍山是轻活儿,听说一天能挣十几块钱,有人想去都得不了空儿呢。”江西?我一听,心头一亮。听老一辈人说,我们老金家的老祖宗,就出自江西。几百年前,老祖先们跟随一大群可怜的离难之人,在战乱中拖家带口,离乡背井,逃到大别山区。这样说来,江西还是我的老祖根呢,这可是寻根认祖的好机会啊。母亲见我动了心,就赶紧趁热打铁:“白树岗的刘老板刘有仁,托人到这里来找人,急得很,有好几个人要去呢。你想去,就快点报名,不然就赶不上趟儿。”“刘有仁?这名字我怎么这样耳熟呢?”我问。“对对,你肯定听说了。刘有仁都三十的人了,家里穷得丁当响,没有一样值钱的,一直说不上媳妇。前年去了江西,做了砍山的老板,当年就把一个江西妹子领回来了。白白净净的一个小媳妇,长得好,性情也温顺,谁不夸她?不到一年就抱了个胖儿子。心亮,你是刚毕业的高中生,难道还不如他?”母亲说得滔滔不绝,越发兴致勃勃了。“妈,听说刘有仁这人不可靠,好吃好赌,到现在还该着人家的血汗钱呢。”我有些顾虑。“不怕!这次来带人的,是他的弟弟刘有义,刘有义比他哥哥的人品强多了。到时,我们只管找刘有义要钱去。再说了,只要能带个江西妹子回来,白干一年也值了,嘻嘻。是不是?”“难道江西妹子是一堆刚下树的小甜橘,等你拿钱去称二斤?”我有点儿听下不去了,“妈,你不就是想打发我走吗?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去就是了!反正啊,再待下去,我都要憋疯了!”“哎!哎!”母亲长舒一口气,这才扭身去为我准备行李和路费。这是一年最热的季节,为了摆脱母亲的唠叨,为了结束“冷战”,我只好去了江西。走时,除了行李,我还带着一本《唐宋诗词精选》,预备打发山里的空闲时光。我的初衷,就是出去散散心,见见异乡的田园风光,吸吸江南的清新空气,以免再看见母亲那冷板凳一样的面孔;至于什么江西妹子,我只当那只是一个遥远的传说!谁知,我这一去,竟真的与江西妹子结下了深缘,并且成为一场阴差阳错的爱情故事的主角之一。

第2章 云居山下的少女2我们一行十几人,先坐上了去武汉的汽车,又转乘去德安的长途,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途经永修地界时,便下了车。因为打算在这里过冬,我们带的行李比较齐全,有夏装,也有冬装;有蚊帐,也有被盖,塞了满满的两只蛇皮袋子。中途换车时,我们每人肩扛一只袋子,手提一只袋子,然后由一个人攀上班车车顶,一个袋子一个袋子地接上去,捆在一张网里。下车后,又有几个人爬上车顶,忙碌了半天,才把这些东西卸下来,摆在马路边上。站在路边,朝四周望去,就知道这里也是无边无际的山,山与山之间也是无边无际的稻田,和大别山区相比,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感受是:这里的山比我们那里的山要矮得多,山上也见不到祼露的石头;再看看马路两边一直连接山底下的大片稻田,有的正在收早稻,有的正在栽晚稻,农田里聚集着一簇簇的农民,处处呈现一派忙碌的景象。刘有义领着我们往一条山下小道上走,这时我们忽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紧挨着山脚下的那片平坦部分,长满了像山上一样的丛林和木柴,有橡子林,有细皮条子,也有刺泡泡树,甚至还点缀着稀稀拉拉的小松树、小枫树,可是仔细一瞧,周围却被一块块田埂围着。天啦,这分明是一块块稻田呀!怎么不种上稻子,却让它们荒芜了呢?这在我们老家可是难以想象的!刘有义就像我们肚子的虫子,会意地说:“你们看,这么一片一片的稻田,中间却没有几个村庄。江西人少地多,种不过来嘛。那些山田都是大集体时开垦的;现在承包到户了,谁再愿意累死累活地干呢?只得舍远留近了。”顺着山冲小路一直往里走,走近了,发现眼前的山全剃了,从山顶一直到山脚下,全是光秃秃的。大家问:“这山是不是刘老板带人砍的?”刘有义说:“这些山原来也是我哥包来的,可是我们的人手少,根本剃不过来,不仅山主催要剃山费,连砖窑里的老板也隔三岔五地来要柴禾,确实没有办法,只好转让给四川人。如果我们今天不来,连我哥现在包的那些山,也留不住了。”山柴这样抢手,我们早在意料之中。昨天我们就已经听刘有义介绍过,说这里的集镇发展很快,房子一栋接一栋地盖,就连许多农民都在翻盖新房,所以砖厂供不应求,遍地小砖窑也应运而生。小砖窑烧砖,用的都是土办法,人工和泥,人工制砖坯,人工装窑,然后用山上的木柴烧制。所以,山柴供不应求,有多少就有人来拉多少。山也是承包山下农民的荒山,他们一年四季忙自己的稻田,顾不了山上的事,就包给外乡人。有论亩定价的,也有论山论片定价的。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每年能够从刚刚分到的自留山上得到一定的砍山费,也算是额外的收入,价钱好说好商量。于是,就成全了来自河南、湖北和四川的剃山佬们,他们跟同样来自外乡的窑匠们建立了合作关系,成了江西的外来工。其中就包括刘有义的哥哥刘有仁。这刘有仁也算是捷足先登的人了,谁都知道他做得很成功。走了四五里地,眼看就要到头了。这才看见一座大大的工棚,正搭在前方的一块平坦的山坳上。这时,从山坳那边迎出一个人来,正朝我们大步走来。那人走近了,就有人认出来了,是刘有义的哥哥刘有仁,我们的老板。乍一看,就像是一位剪径的山大王,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黑不溜秋的,衣服穿得也不齐整,倒是挺干净的;说话也一冲一冲的,一听就不是一个善头儿。我倒不明白,这么一个人,三十多岁还搞了个江西妹子;而他的弟弟刘有义,长得光光溜溜的,人也和气,至今还打着光棍。这人啊,真难说!刘老板老远就冲我们哈哈大笑,说:“你们总算来了!我的眼睛都盼大了呢。”我们就势把行李放下来,歇口气。刘有仁打量了我们一圈儿,说:“都是远乡近邻的,大多数都认得,也晓得是哪个村的,就是叫不出名字。一看大家都是干活的好手啊。”我坐在蛇皮袋子上休息,刘有仁偏一偏脑袋,才看清掉在后面的我,说:“嗬,还有一个年轻的小白脸,刚毕业的学生吧?”刘有义介绍说:“他是金家湾的金心亮,还是高中毕业生呢,是去年才毕业的,差一点就考上了大学。”“高中生!可是相当于过去的‘秀才’啊。金心亮,在我们这里,你可是文化最高的。不过,我们这里可不是学校,也不是舞文弄墨的场所,更不是卖弄斯文的地方,而是汗珠子摔八瓣的地方,出力卖命的地方。你行不行?”听了这话,我心里老大不痛快,就梗梗脖子说:“你们行,我也能行!”“好,我就喜欢听这话!”然后又对大家说:“现在我们不必回工棚了,直接去王大天家吧。王大天早就跟我打招呼了,他家的头季稻刚收完,紧赶着又要栽晚稻,累得像干孙子,让我无论如何带人去他家帮几天忙。不亏待我们,除了管吃管住,栽一亩地另开四十元呢。好家伙!眼看天就黑了,我们就去他先住下来,养养精神,明天一早起来干活!”“天,栽一亩秧就给四十?乖乖!”有人觉得值。“人家也是着急上火呗,季节不等人啊。”刘有仁在头里带路,我们这些人又扛起行李,调转身子,朝来路走回去。多走了冤枉路,即使心里有怨言,也憋在心上。回到公路上,我们又顺着柏油路往东走了四五走,才见一个大村庄。村名叫王家畈,一块水泥板上写着呢。村庄也是一座普通村子,许多房子橫七竖八地摆在那里,连树木也少得可怜。房子稀稀拉拉地盖着,多是土坯房——跟我们老家一样。所不同的,是每家每户门前留一大块空地,全用水泥“硬”上了,上面几乎都晾上了新收割的稻谷。眼见天黑了,农民们正把稻谷拢在一起,用苫布盖上,等来日再晾。一进村口,就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庄稼汉子迎了过来,对前面的刘有仁说:“你们总算来了,饭菜都给你们准备好了。我早就从田里回来了,刚才还急得不得了,担心这几天天气不好。”刘有仁说:“老王,有我们帮你,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不过,我们可是要现钱的啊。”显然,他就是刘有仁所说的王大天了。王大天满面含笑向着我们,大声说:“老乡,都是老乡啊,见到了你们,我就有一种回到豫南老家的感觉,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一面说,一面给我们分烟。难怪他的口音还保留着我们家乡的味道!听他说话,我们也有了回到家乡的感觉了。“你也是从豫南迁过来的?”一个岁数大一点的工友接过香烟问。“大跃进、人民公社那些年,豫南一连三年天干,收的粮食有限,还都上了交。我们老家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人都饿死光了,没饿死的就逃荒要饭。我奶奶、我爷爷,我大伯、我三叔,还有我姑姑,我母亲,我姐姐和妹妹,都饿死了。我大大(父亲)把我兄弟俩带到江西来,才留下了一条活口。”王大天一面说着,还一面揉了揉眼眶,声音有些颤颤的。刚才在路上,刘有仁就替我们介绍过王大天,意思说得差不多,就是差王家父子三人一路要饭逃到赣北后,在山脚下搭了个草棚子,然后给集体拉板车,搞点粮食养家湖口。兄弟二人,老大是王大天,老二是王大地,有吃有喝的,一个个便出落成了帅小伙子,有个子有力气。长大后,又被本村两户人家分别招了坐堂(入赘)女婿,算是安家落户了。兄弟俩中,老二最聪明,读了几年书,喜欢动脑子,无师自通学会了果木嫁接,后来被县林业局看中,招为科研所干部。只是两家人丁不旺,兄弟俩各自只养了一个闺女来,老父亲也是近年才去世的。刘有仁说:“老王,要说江西这地方,还真跟我们有缘。听说在很早的时候,我们那里的百家姓们都是从江西迁过去的。要说回家,江西才是我们的祖根呀。”“是的是的,我也听说过,各有各的说法,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迁过去的。”王大天又用袖子擦了擦眼角。刘有仁答不上来,便咧嘴一笑,把“烫手山芋”扔给我,瞥了我一眼说:“这个叫金心亮,高中毕业生,秀才。让他告诉你。”这个问题其实难不住我,因为我早就从金家家谱里了解过一些情况,便对王大天说:据说宋朝年间,有个叫李成的朝廷守将背叛朝廷,发动兵变,并率部攻入豫南地方,烧杀掳掠,原来住在豫南大别山区的土著人所存无几,城乡十室九空,一派荒芜景象。豫南盛产茶叶,茶叶是国家的重要商品资源。因无人采种,当时的江洲,也就是现在的九江知府奏请朝廷,从江西强行迁入人口补充豫南,从事种茶贩茶生产活动。从此以后,江西人逐渐迁到大别山区,在这里繁衍生息,经历无数代了。正说着,王家就到了。王大天冲着自己家里喊:“小快,告诉你妈,客人来了,摆桌子上饭!”

第3章 云居山下的少女3王家也是这样简陋,并不比我们老家的房屋强多少。整套房子只有四间,一间堂屋,一间仓库,两间卧房,外加一个小厨房;家具也是两张方桌,几张椅子,外加几条长板凳。在靠里的墙角上,还立着一只陈旧的小柜子,里面放着杂物。两张方桌正摆在厅堂里,刚好占住了大半个屋子。进门时,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女孩子正从厨房里往桌子上端菜。我们依序进入堂屋两边的房间,把行李堆在里面,然后一齐抢占桌位。十几个人,加上此前刘有仁带来的五六人,一共二十多人,把两张桌子围着水泄不通,连伸手搛钱都会碰到身边的人。我把行李放好后,又去了厨房,往瓷盆里舀了一瓢水,撩水把脸洗了一下,又漱了漱口,这才去了堂屋。可是,进去一看,桌子四周的板凳已挤满了人,根本插不进去,只好从矮个子的肩膀上伸进手,摸出一只碗,盛了一碗米饭。再去搛菜时,几盆好吃的豆腐和粉条,已见了底,只剩下几碗不同的青菜汤。正要伸手舀汤,一个家伙手疾眼快,把那碗菜汤一古脑倒进自己的碗里。看到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再也更没有参与进去的兴头了,就端着碗,蹲在一边吃起白饭来。刚吃了半碗,那个叫小快的女孩忽然在身后喊道:“爸,爸爸,你过来。你瞧,他一口菜都没有吃上。”王大天从外面进来,笑呵呵地对大家说:“不像话啊,今天不知道你们到底来多少人,也没有准备什么好菜,亏待了你们。明天,明天就去集上一趟。”又指着我说:“小快,你把这位秀才哥哥带到厨房里,看看还有什么菜,给他搛一点。”小快“哎”了一声,朝厨房跑去。刘有义对我说:“心亮,你也太斯文了!这不比在学校里,见人讲究个礼让三先。在外面,吃喝拉撒睡,哪一样不靠自己?比的就是脚快、手快、脑子快。你不赶紧点,就什么都赶不上,别指望有人想着你。”我没有理睬,起身去了厨房。厨房里只有咸菜,小快端着盘子,把咸菜狠狠地往我碗里按了一筷子。我说声“谢谢”,转身要走,小快又叫住了我,小声说:“再给你一样东西。”原来是一颗蛋黄,小快说:“我刚吃完了蛋白,就剩下蛋黄了,也给你。”说着,又用筷子夹起来,往我碗里一按。我再次说声“谢谢”,不由得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个操着半截豫南话、半截赣北话的女孩,长着一副白里泛红的脸,眼睛却清澈明亮,就像一眼山坳内的深井水,对着天空反射着幽幽的光;一头长发,乌发锃亮,一直垂到脖子上,遮住了半后脸庞。只是那双手,一看就是干活人的手。不过,在农村女孩中间,有这样的模样,也算是美女了。见我看了她一眼,便抿嘴一笑;我也还了一个笑脸,转身走出去了。(这个平凡而热心的江西妹子,就这样第一次走进我的心扉,并在那里逗留片刻,以至于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走出来。——这是后话了。)吃完了饭,大家都站在门口观风景,用豫南话说,就是“念念消食经儿”。其实,此时天已擦黑了,能看见的,只是天上的星星,和村子里家家户户的窗灯。远处的山影黑蒙蒙的,偶尔才见一辆汽车亮着灯光,从村头一侧的马路上飞驰而过。刘有仁从远处走来,对大家说:“坐了一两天汽车,都累了吧。要不,你们赶快睡觉,明天天一亮就得起床栽秧,把精神养足点啊。我呢,今晚就不在这里歇了。”说完,转身走了。有人喊:“刘老板,又去赌钱啊。”刘有仁说:“我老丈人那个村子的人缠住了我,都是熟人、亲戚,我不对付对付他们也说不过去。你们别管我!”说话间,天渐渐黑透了,大家便陆续回到堂屋两边的房间。这时,房间里的大床已被人占住了,吵吵嚷嚷地乱成一团。剩下的人只好把被子铺在地上。大家不洗脸,连身子也懒得擦一擦,就和衣睡下了。骂骂咧咧的声音一停,立即传出如雷的鼾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我的行动又慢了一拍。当我提起行李时,不仅是两个房间,就连堂房地下也铺满了被子。大热天的,也没有人愿意靠得太近,几拨人正吵吵嚷嚷嫌挤呢。我叹了口气,朝王家仓库跨过去,一看,仓库里已然堆满了新收的稻谷,门都让木板堵得严严实实的。我只好又跨回来,朝大门口走去。本想在屋檐下将就一下,却发现了王家的小厨房还亮着灯。厨房开着边门,从边门走进去,够着脑袋朝里瞅了瞅:灶台和水缸上堆满了不同颜色的锅碗瓢勺,还没来得及清洗。里面空间虽然小,但灶门前尚有一块空地,原是放木柴的地方,此时正空着呢。于是,我把灶前的草叶收拾了一下,铺上自己的被子,背对着门口,和着衣服躺在被子上;把另一只装满衣服的蛇皮袋子当枕头,靠在上面。然后,翻出那本《唐诗宋词精选》,打开折页,对着电灯泡认真地读起来。这时,我忽然感觉背后有人走了进来。我也懒得理睬,只顾看自己的书,却明显感到一颗脑袋正往我身后靠,甚至还能听到那均匀而轻微的呼吸声,闻到一股异样的说不出的气味。我仍然不理睬。背后便响起轻轻的笑声,说:“秀才,不睡觉,还读唐诗宋词呢?”我一偏脑袋,看见了王小快,便严肃地说:“喂,小妹妹,我不叫秀才,我叫金心亮。”“别较真嘛,大家都这么叫的。”小快捂着嘴巴又笑起来,然后从桶里舀出一盆清水,把锅碗瓢勺放进盆里洗涮,丁丁当当地响起来。不久又听她嘟囔了一句:“不是秀才就不是呗,这么凶!”我揉了揉了眼眶,感觉睡意袭来,便把书放下来,朝被子下面溜了溜,面朝墙壁躺下去。

第4章 云居山下的少女4不知睡了多久,村头的有线广播忽然奏起了开始曲,把我吵醒了。一睁眼,天已微明,便坐起身子,拉亮电灯。在家里,我已养成了五点钟起床早读的习惯,此时正是这个钟点了。我揉了揉眼眶,又把那本《唐诗宋词精选》拿过来,继续赏读。不久,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个满嘴赣北口音的女孩正在和一个中年妇女对话,却一句也听不懂。但我知道,那是王小快和她母亲的声音。王小快第一个闯进厨房,然后惊叫一声:“秀才,你一夜没睡呀?”我眨眨眼睛,有点不满地说:“王小快,我说过,我叫金心亮,不叫秀才!”“嘻嘻,我就喜欢叫你秀才!”小快忙着打开锅盖,往里面舀水。我知道她们开始做早饭了。小快妈也走了进来,朝我呜里哇啦地喊了一通。我没听明白。小快翻译道:“我妈问你,怎么起这么早的床?”“哦,刚醒,刚醒的!”我朝小快妈笑起来。然后,我站起来,把被子拉过来卷好,重新塞进蛇皮袋子里。这时,刘有仁也在门外喊:“大家伙儿起床了,赶快趁凉快下田扯秧,早饭、午饭都在田里吃。大家伙儿抓点儿紧,尽量多干点儿啊!”咳嗽声便在房间里响成一片。好在大家穿的衣服少,也没打算刷牙漱口,被子一卷就一齐出门,跟着刘有仁去了田间。走近育秧的田里,才发现王大天已经骑着“秧马”,早在那里干上了。走近了,王大天站起来说:“刘老板,还有一点秧苗没扯完,我看今天早上就扯秧,上午一齐运到田里,下午正式栽秧,怎么样?”“你是东家,听你的。”刘有仁回答。然后吩咐大家下田。十几只“秧马”已摆在田里了,大家分头朝“秧马”走去,我也抓住了一只。还有几个人没赶上“秧马”,就把扯好的秧苗提到田埂上,以便运送。王大天则陪着刘有仁蹲在埂上聊天。扯秧是手工活,比的是手指灵活,多是妇女干的。就说那密不透风的秧苗,根缠根地盘在泥里,一把扯多了,容易断苗,扯少了影响进度,既要比适度,也要比巧劲儿。扯完一把,还要迅速挑几根秧苗缠起来,这中间十个指头都要有分寸地动作,不全是下力气的活儿。这时,男人们的力气就用不上,可谓“笨手笨脚”了。所以,尽管我没有他们力气大,但比起扯秧来,并不落后于他们。当一块秧苗拔完之后,太阳已斜斜地照在我们头顶上了。刚好这时,小快妈领着小快把早点也送过来了,是两盆稀粥,一筐馒头,一捆油条,外加咸菜,送到一块平地上摆好。一声吆喝,我们便争先恐后地赶过去。在吃的方面,他们全是腿快、手快的。可惜,这次不用他们自己动手,小快妈盛粥,小快发馒头、油条,每人两只馒头、四根油条,咸菜自己随便用,人人平等。我虽然掉在最后,但小快没有亏待我,多给了一根油条,她还轻轻地告诉我:“不够,再给你!”我也轻声说:“够了,谢谢啊!”吃了早点,抽烟的抽了支烟,大家面对着一望无际的稻田胡乱地侃了一通。估计刚吃的粮食已消化了一半,刘有仁说:“上午把秧苗全部送到田里,撒开摆匀了,啥时干完啥时吃饭啊。”由于去王家稻田的路窄,不能用板车推送,只能一担一担地挑。挑秧用的担子、三股筐全准备妥当了。同扯秧相比,挑秧可就是比力气的活了。大光棍们个个有卖力气的能力,早就憋足了劲头。湿湿的秧苗装满一挑子,足有二三百斤吧。瞧瞧他们,把扁担放在肩膀上,两腿一蹬,脖子一梗,扁担就开始晃悠起来,小道上也能走得稳稳当当的。而我只能挑半担,还压得两条腿不住地颤抖。送一趟不到一里路,中间歇了好几次。王大天见我挑秧不行,不让挑了,让我专门负责打秧苗,就是把送来的秧苗一把把扔到田里,均匀地分布开来,便于插栽。这样的活儿,虽然不是比腿劲儿,却是比手劲儿。一块稻田的四周倒不成问题,而扔到稻田中间可就不容易了。扔了一会儿,右手就酸起来,但我不能停下来,继续扔。扔不到的地方,就采取挑鸭棚的方式——先把秧苗扔在力所能及的地方,然后下田,再把秧苗往中间扔,等于是重复作业。看到其他人站在埂上就能把秧苗打在田里,撒得又快又均匀,王大天的脸色凝重了,刘有仁的脸色也难看了,其他光棍汉们则嬉笑怒骂开了:“心亮,我们替你挑秧,我们认了,但你连打秧的活儿也赶不上步调,你不会也让我们替你打秧苗吧?”我擦了擦眼睛,气劲儿上来了,大声说:“你们不必挑理,跟刘老板说说,我只要一半工钱就行了,剩下的全归你们了。”“小子,这可是你说的!你也不必生气,你自己没能耐,就休怪人家说你。大家都是一个集体干活的,谁的力气都是吃饭吃出来的;同样的吃饭,我们干嘛要多干啊。”这真是哪壶不热提哪壶啊!我把手里的秧苗往脚下一摔,干脆站着不动了。见我来了情绪,气得要哭,刘有仁走过来说:“算了算了,谁干得多,谁干得少,我心里有数。你们只管干自己的,不偷懒就行。”远处,王小快提着开水过来了。刘有仁又说:“渴了,就喝口水,歇一歇,喝完了再干!”大家依次过去拿小碗舀桶里的开水,问水里放的是不是茶叶,怎么这时候还有新鲜的青茶?又有人认出来了,是枣树叶,难怪水里有一股青气。我坐在田埂地上,两手搭在膝盖上,懒得喝水,我不想从他们面前走过去!小快替我舀了一碗,远远地端了过来,递给我,然后也坐在我身边。我低头喝了一口枣叶茶,一股清新别致的气息扑鼻而来,甜丝丝的,润人喉咙,虽然不是很香,却比开水有些味道。枣叶泡茶,据说能凉血降火,补充维生素呢。小快笑眯眯地看了我半天,说:“生气了?肯定是他们又欺负你了吧?”我说:“没有。就是没有他们力气大……”“我知道,他们肯定欺负你了,嫌你力气小。不要怕,你是给我家干活的,只要我不嫌弃你,谁也说不上什么。我这就告诉我爸,让他一分不少地发给你工钱。好不好?”我轻声说:“谢谢。”“上午的活儿最累了,下午栽秧就不累了。到时,我帮你栽,一定要让他们看看,你一点也不比他们落后。”我笑了笑,起身了。因为我看见大家都在往自己位置上走去,知道又得干活了。

第三本:乱星之劫:破军临尘
作者:春雷雨
字数:962714
破军星私自下凡,天煞星奉命捉拿,授权召回伏魔星。兄弟二人因为一把神兵利器而比武论输赢。哥哥狠下杀手,弟弟却步步相让,父亲危急之时出手相救,却被哥哥一剑封喉,至死不瞑目。 姐弟二人为报父仇,初出江湖,却引出一场感情纠纷,致使姐弟分散。 哥哥遭人陷害成为朝廷通缉犯,无奈只好远走金国,却又失手杀死驸马,索性将计救计,易容改貌,偷天换日做起了金国附马。一朝手握重兵,便野心勃勃,企图吞并大宋。 姐弟三人,沙场之上,兵戎相见,又将如何演绎一场手足相残的悲剧?……

节选:

楔子天庭之上,金阙云宫灵宵宝殿正歌舞升平,一派欢乐景象。玉皇大帝正陪着王母娘娘宴请群仙,大殿内广寒仙子嫦娥正载歌载舞,众仙饮酒赏舞,好不热闹。今日王母宴请的众仙有:托塔天王李靖、太白金星李长庚、老上老君李耳、三太子哪吒、二郎神杨戬、风、雷、电等几位神仙。此时大殿内每张五彩描金桌上都陈放了味鲜肉美的水果和美味,有从潘桃园新摘的潘桃、有外形酷似姓姓的人参果、还有熊掌与猩唇等各种百味珍品。桌上的酒壶里装的是刚刚酿制而成专门从瑶池送来的琼浆玉液。此时虽然已酒过三巡,可众仙仍然不亦乐乎。就在这时,突然一个仙官慌慌张张的从南天门外跑了进来,一下子搅乱了这歌舞升平的好景象。玉帝见如此盛宴被他搅的失去了兴致,不由勃然大怒,仔细打量了一番此仙,却发现他一张脸黑似锅底,两张薄唇欲张又合,两只眼睛不时一眨一眨的,一刻不能停下来,又见他尖嘴猴腮,哪像是什么仙人,根本就是从妖怪堆里爬将出来的,不由顿时被他这幅尊容弄的没了胃口,手中端起的酒杯顿时重重的放在了桌上,刚想发怒,却被王母笑着阻拦,无奈之下,只好挥了挥手,令广寒仙子退下。广寒仙子嫦娥领玉帝命,带着众仙女飘然而去。玉帝这才没好声的问那仙官道:“大胆奴才,你慌慌张张的跑来灵宵宝殿,搅了寡人的雅兴,若是吓坏了娘娘的玉体,你担当得起吗?说!到底所为何事急急闯殿?”这仙官本是天庭里一个芝麻小官,在专门负责记录各位上仙早朝的签到以及各个天兵天将的调遣记录,本无资格进入这灵宵宝殿之内,无奈自己的上属被王母请到这里来喝酒了,又事出紧急,这才冒死闯宫,如今见玉帝责怪,连忙跪下答道:“启禀陛下,破军星君因嫌陛下日夜歌舞不休,觉得天庭太过喧哗,竟私自下凡去了,请陛下速速定夺!”玉帝一听,不由大惊道:“有这等事?这可如何是好?众位爱卿有何妙策?”众仙一听,也都不由纷纷交头接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太白长庚星见玉帝担忧,连忙上前奏道:“启禀陛下,微臣建议立刻派出天兵天降将破君星捉拿归案,以免他在凡间祸害百姓。”玉帝听后,不由很是赞成道:“李爱卿此计可行,不知可派哪位将军去人间走一趟将破军星捉拿归案,押回天庭呢?”这时太上老君李耳听后,连忙掐指一算,站出来献策道:“陛下不必如此着急,老臣刚才算过一卦,破军星此次下凡乃是顺应天意。”玉帝一听,似乎很是不解,连忙问道:“李爱卿何出此言?”太上老君这才缓缓道来:“微臣前些日子夜观天象,发现紫微星近日暗淡无光,恐不久将功德圆满返回天庭,而又算到新帝好大喜功,乱施新政,加大平民赋税,以至于民冤载道,民愤四起,再加上妖后乱政,任用奸臣,以至民不聊生,已现改朝换代之迹象,而破军星君一直以来便野心勃勃,不甘于人下,此次下凡,定可有助朝代更迭,有益于民,此乃天意也!”玉帝听后,不由眉头一皱,似乎不大赞成李耳的话,立即反驳道:“李爱卿此言差也,既然凡间有妖人作乱,孤王正好派天兵前去剿灭,以免天下万民遭殃,而破军星君此番偷偷下界,势必会引起一场大战,致使百姓的日子将会更加难过,为何却又说是顺应天意呢?以爱卿的意思,不是要致孤王于不仁不义之境地吗?我等众仙平时广享凡间百姓供品,吃喝不愁,自然便要为天下百姓着想,岂能助纣为虐呢?”这时风婆听后,连忙也上前奏道:“启奏陛下,破军星性格猖狂,野心勃勃,又屡屡触犯天条,行事嚣张跋扈,一意孤行,早已人神共愤,此时又私自下界,定会造成凡间动荡,还望陛下早日派兵将其捉拿归案,押回天庭,严加惩处,以儆效尤。”太上老君见玉帝误会,又见风婆在一边添油加醋,连忙解释道:“陛下,微臣并非此意!想当年,女娲娘娘眼见纣王荒Y无度,性情残暴,为了加速大商的灭亡,便派了天下第一妖姬苏妲已下凡,这才引得周文王兴天下义兵讨伐纣王,救万民于水火,此乃正是顺天应时。”玉帝一听,刚想再反驳,这边托塔天山李靖手捧玲珑宝塔也上前奏到:“启禀陛下,老君所言确实如此。自古以来朝代更迭,都讲究顺天而行,逆天而亡,大宋王朝连年征战,却又屡战屡败,早已致使民不聊生,想必此次破军星君私自下凡,实属天意,陛下又何必为此担忧伤神呢?”玉帝听后,这才释然道:“众爱卿所言极是,既然破军星君此次私自下凡纯属天意,倒也不便横加阻拦。但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将日、月、星、辰归为天,将、金、木、水、火、土归天地,又各自订了条律,分别管理,一直以来,两界都是相安无事,和睦相处,岂今已有亿万年之久。如今破军星君此次私自下凡,总归触犯了天条,理当派出天兵天将将其捉拿归案,然后带回天庭,听候发落,方才显得天庭戒律之威严,否则今后又岂能服众?不知众爱卿是否有适合人选,可助寡人下凡将其捉拿归案?”太上老君这才又掐指一算,想起一件事来道:“陛下可否记得一个多月前,曾派伏魔星君下凡一助紫微星避过一场浩劫,现在伏魔星完成使命,如今已功德已满,可回天庭听封,此时正好可派天煞星下凡间走上一遭,一则为催促伏魔星回天庭,二则为降伏破军星君速回天庭,以免破军星君在凡间待的太久,会引起凡间更多不必要的动荡,此乃一石二鸟之计,还请陛下恩准!”这时玉帝旁边的王母娘娘突然也对玉帝笑道:“陛下,本谷主身边的一只玉兔月前也因太过调皮,私自跑到凡间去玩耍了,现在正好可派天煞星一起将她催回,我看李爱卿此计可行!”玉帝听完太上老君和王母的话,不由恍然大悟道:“经李爱卿这么一提醒,寡人现在也想起来了,一个多月前,有妖魔私自下凡,企图危害人间,兵犯紫微星,后来寡人便派了伏魔星下去降伏妖魔,如今他确已功德圆满,是该回天庭报道了。不过,寡人担心,破军星君法力高强,天煞星恐无力将他降伏,万一到时兵败而归,岂不扫了天庭的威严?寡人那时也不好向凡间的百姓交待啊!”这时,太白长庚星见玉帝担心,连忙又说道:“陛下大可放心,天煞星与破军星君素来不合,二人功力相当,且武功绝伦,再说到时有武曲星君之子可助他一臂之力,自然功到垂成。”玉帝听后,这才放心道:“既然天煞星有武曲星君之子为之助阵,寡人再无忧也。李爱卿,寡人现在就给你拟一道旨,速派天煞星下凡,前去捉拿破军星君,并速速召回伏魔星君和娘娘的玉兔,以免夜长梦多。”说完御笔轻提,瞬间一道圣旨一挥而就,传给了太白长庚星。太白长庚星主管天庭一切杀伐,又兼作特使,负责传达帝命,如今听到玉帝命,连忙手执圣旨,前去向天煞星宣旨。”此时天煞星正独自一人在天河边想事,突见太白长庚星手执玉帝的圣旨到来,不由寻思:“刚才王母派特使来邀我去赴会,我因不习惯那里太过吵闹,这才推脱身体不适,没有去赴宴,现在特使又持圣旨到来,莫非是娘娘见我不去赴会,已然责怪,这可如何是好?”一念至此正在担心之时,见太白长庚星已飘然而至,不由连忙站起身来忐忑不安的上前迎接。太白长庚星见到天煞星,连忙展开圣旨,大声宣读到:“玉帝有令,天煞孤星接旨。”天煞星听后连忙跪下道:“末将接旨!”天煞星听宣:“今破军星君违反天条,私自下凡,危害人间,寡人特命你速速下凡,将其捉拿归案,并派武曲星君之子助你一臂之力。另伏魔星君自上月被派下凡斩妖除魔,如今任务已圆满完成,你可速速催他回天庭接受封赏,不得有误!接旨之日,即刻起程。钦此!”太白长庚星宣读完玉帝的圣旨之后,便将圣旨合了起来,递给天煞星道:“将军,陛下命你即刻起程,望你早日凯旋而归,老夫在灵宵宝殿恭候大驾回庭,接受玉帝的封赏!另外娘娘有一只心爱的玉兔前些日子也因太过调皮私自跑到凡间去玩了,你随便也催催她早日回天庭,以免惹娘娘生气。”天煞星听后,见不是娘娘责怪的圣旨,不由松了一口气,连忙站起笑道:“多谢特使提拔!属下这就立刻下界,捉拿破军星君,催回娘娘的玉免,决不辜负玉帝和特使的厚望。”太白长庚星听后,似是很满意,连忙点头笑道:“既然如此,老夫便回去向陛下复命了。将军,请!”天煞星恭送道:“特使,请!”二人说完,便各自去了该去的地方。第1章天有异象公元1060年,在湖北神龙架的一个叫“将军坞”的偏僻小村庄,这里风景优美,景色怡人,四季如春。在“将军坞”里,住着近上百户人家,基本都是靠种植庄稼为生,村里到处一派祥和的景象。在外人看来,这里的人自力更生,自给自足毅然就是一处世外桃园,让人好生羡慕。然而这一天,将军坞却格外热闹,原来为首的一家,有位夫人怀胎十月,即将临盆,村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前来帮忙。要说这位夫人的相公,那可是相当的有名,此人姓潘名擎苍。他不仅精通各种医术,而且还是个绝顶的剑术高手,听说当今武林,无人能及。然而这一切都不足为奇,令人更加羡慕的却是他竟然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妻子,个个不仅貌美如花,倾国倾城,而且也都是剑术高超,聪明绝顶。且说今日即将临盆的人是潘擎苍的三夫人庄梦蝶,之前他的大夫人孟雪兰已经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取名为潘婷,今年三岁。自幼便是聪明伶俐,一岁可走,二岁可作诗,三岁便已在父亲的熏陶下,略等医术,深讨村里人的喜欢,而她的爷爷潘强虽已年近八十,可是却仍然把她当宝一样对待,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捏着,每日里非要抱她一抱方才踏实。话说潘擎苍的三夫人庄梦蝶自昨晚已经开始腹疼如绞,叫声如牛,足足折腾了几个小时,却始终无法产下腹中的胎儿。潘擎苍虽为神医,却也无能为力,站在门外,听着里面心爱的妻子此时是痛不欲生,不由急的满头大汗。这样,一直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忽然天色异变,天空中的流云变成片片血色,将整个天空映照的通红通红,大地也随之成为一片殷红,就在大家感到无比诧异的时候,突然听到庄梦蝶一声大叫,便再也没了声息,紧接着过了一会,便是“哇”的一声婴儿啼哭的声音,天空中的红云随之散去,恢复如初。潘擎苍的父亲潘强原本是征辽大将军,略懂一些天像,此时看到天有异象,不由一惊。三十年前妻子临产的一幕如今仍历历在目,那时也是风云突变,飞沙走石,百兽齐鸣,最后生出了一个浑身充满臭气,长着色斑的麒麟儿,如今这种异像再现,心情岂能不激动,再加上年事已高,顿时感到头晕,差点栽倒在地。潘擎苍见状,连忙扶住老父亲潘强,使劲的用手掐捏他人中,这才使他慢慢清醒过来。这时只听二夫人小红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出来向潘擎苍高兴的喊道:“潘大哥,蝶妹妹给你生了个儿子呢?”潘擎苍听到不由很是高兴,扶父亲潘强坐稳,这才伸手去抱那婴儿,低头一看,只见这孩子长的虽然皮肤有些黑,却是浓眉大眼,手舞足蹈起来四肢格外有劲,可谓活泼可爱,不由很是喜欢,连忙递给父亲潘强。潘强看着潘擎苍怀里的孩子,起先还是紧皱眉头,犹豫了好久,始终不敢伸手去接,生怕再是一个什么怪胎。最后才鼓起勇气抱了过去,低头一看,不由轻了一口气,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微笑来。片刻之后,潘强突然跪倒在地上道:“苍天有眼,我潘家终于后继有人了。”说完不由已是泪流满面。潘擎苍听后,也很是高兴,想到蝶儿此时刚生产完毕,想必很是辛苦,连忙站起来抱过父亲怀里的孩子,走进了屋里。潘婷刚刚听说三娘生了一个弟弟,也高兴的跑进来看,一见父亲怀里的孩子,正在朝自己笑,不由很是高兴,连忙嚷着要抱抱弟弟。潘擎苍看着庄梦蝶,逗着小潘婷道:“婷儿乖,你现在还小,抱不动,等长大了再抱,好不好?”庄梦蝶此时身体几度虚脱,初次见到自己的儿子,不由也很激动,勉强说道:“潘大哥,快给咱们的儿子起个名字吧!”潘婷一听,不由也很是期待,也连忙催道:“是啊!爹爹,快给弟弟起个名字吧!”潘擎苍听后,连忙笑道:“蝶儿,名字我早就想好了,就叫潘炅,你看如何?”庄梦蝶听后,想了想,不由也赞成道:“潘炅,这个名字好。行,就叫炅儿吧!”潘婷一听,连忙高兴的拍着小手道:“好哇!好哇!弟弟终于有名子了,我这就去告诉爷爷,让他也高兴高兴!”潘擎苍见女儿如此高兴,不由对庄梦蝶笑道:“这孩子,比我这个当爹的都高兴呢!以后怕是比我们还要疼炅儿呢。”庄梦蝶听后,也笑道:“婷儿知道疼炅儿,我这做娘的自然也放心了,但愿他们姐弟二人,以后能相亲相爱。”潘擎苍笑道:“你放心好了,婷儿从小就聪明可爱,心地善良,长大之后,肯定会疼爱炅儿的。”庄梦蝶刚想说话,突然感到肚子又是一阵钻心的痛,不由“哎哟”大叫一声。潘擎苍连忙放下怀中的潘炅,替庄梦蝶把脉,却发现并无异常,这才安慰道:“蝶儿,可能是因为刚刚产下炅儿,身体还没有康复,你好好休息,慢慢就会好的。”庄梦蝶听后这才放心,笑着点了点头,不一会便又沉沉的睡去了。潘擎苍见庄梦蝶睡去,这才又抱起潘炅,幸福的看着他。潘强此时正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沉思,他很清楚:所谓天变有异象,人变有异相”,不知这个孙子的降临,会给潘家带来福还是祸,心中亦很是担心。这时潘婷连蹦带跳的跑到潘强面前大声叫道:“爷爷,爷爷,弟弟有名字了,可好听了。”潘强刚才正在发愣,如今听到声音,这才注意到最疼爱的孙女不知何时已来到身边,连忙拉过她坐到自己的腿上,亲切的问道:“噢?那就请婷儿告诉爷爷,爹爹给弟弟取了什么名字呢?”潘婷见爷爷问,这才迫不及待的说道:“爹爹给弟弟取的名字叫”潘炅”,可好听了,爷爷您喜欢吗?”潘强一听,不由低声说道:“潘炅!炅者乃将星之意,威武不凡,我潘家二代为将,此子出生之时天便有异象,但愿他日后也能像他的爹爹一样,为国家尽忠,为百姓谋福。”潘婷见爷爷低头只顾自言自语,不理睬自己,这才又问道:“爷爷,您喜不喜欢弟弟的名字呢?”潘强听后,这才用手轻轻的揪了一下潘婷的小脸蛋道:“婷儿喜欢,爷爷就喜欢。”潘婷一听,连忙高兴道:“太好了,我要去告诉娘,她们听后肯定会很高兴的。”说完便从潘强的腿下下来,跑去找墨儿去了。过了一会,潘婷和亲娘墨儿便来到了庄梦蝶的屋里,见庄梦蝶已睡熟了,这才抱起潘炅照着他的小脸蛋亲了几下,一时竟舍不得再放下。此时潘炅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嘀溜溜直转,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是那样的好奇,一点都不害怕。墨儿越看越觉得喜欢,连忙用手去逗他,小家伙竟然开口“格格”的笑了起来,惹得大家都跟着一起笑了。这时小红也已清洗完庄梦蝶的衣服走了进来,连忙也过来逗潘炅,一时一家人其乐融融。这时潘婷却对潘炅失去了兴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躺在床上的庄梦蝶,也不说话,似乎被什么事吸引了一般。潘擎苍见潘婷看入迷了,很是不解,连忙问道:“婷儿,你怎么不来跟弟弟玩,老盯着三娘看干嘛呢?”潘婷见爹爹问,连忙伸手一只小手堵住自己小嘴巴,示意潘擎苍小点声说话。潘擎苍以为女儿是让自己不要打搅庄梦蝶睡觉,连忙夸到:“婷儿真乖,知道三娘生弟弟累了,需要休息,所以这才不让爹爹大声说话,是吧!”小红一听,也连忙笑道:“是啊,婷儿倒不枉蝶姐姐平日里对她的疼爱,知道关心起她了。”墨儿听到小红和潘擎苍夸潘婷,不由笑道:“你们可千万不要太宠婷儿了,小心她会骄傲的。”潘婷听到大家都在夸她,竟然不为所动,连忙阻止道:“爹爹,你们别再说话了,小心吓到三娘肚子里的小宝宝睡觉。”众人一听,不由一惊,这才知道刚才误会了潘婷的意思,可又听她说庄梦蝶的肚里还有一个小宝宝,不由感到很不可思议。墨儿听后,不由摸着潘婷的头,轻声笑着道:“傻孩子,三娘肚子里的宝宝已经出生了,现在肚子里已经是空的了,哪还有什么小宝宝睡觉啊!”潘婷听后,不由急的面红耳赤道:“娘,不是的,我刚刚看到有一个人走进三娘的肚子里去了,而且还伸了一个懒腰,好像很困的样子,肯定是到三娘的肚子里睡觉去了。”众人一听,不由都哈哈大笑起来,不再理会她的童言童语。潘婷见大家都不相信,这才又拉着潘擎苍的手道:“爹爹,婷儿说的是真的,的确刚才有个人从天下飘下来,慢慢的走进三娘的肚子里去了,你们怎么就不信呢?”潘擎苍看潘婷煞有介事的样子,不由觉得很是可爱,轻轻摸着她的小脸蛋道:“傻孩子,是不是今天又玩疯了累着了,尽说胡话,快进屋休息去吧!”潘婷见竟然连爹爹都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不由感觉很是委屈,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小声哭道:“爹爹不相信婷儿,婷儿去向爷爷告状,让爷爷打爹爹的屁股。”说完便“呜呜”的哭着跑了出去。墨儿见潘婷说哭便哭了,不由有些担心,想要追出去,却被小红拦住道:“兰姐姐,婷儿只是一时耍小孩子脾气罢了,一会就好了,你不用担心的。”潘擎苍也劝道:“是啊!小孩子哭几声就没事了,不要管她。”墨儿这才没追出去。第2章孤星转世再说潘婷哭着跑了出去,见爷爷正独自一人在看书,便跑到他身边,大哭起来,显得很是委屈。潘强见乖孙女哭的这么伤心,连忙放下手中的书,心疼的抱起她哄道:“婷儿,告诉爷爷,是谁这么大胆,竟敢欺负我的乖孙女,爷爷找他算帐去。”潘婷听到爷爷说要给自己出气,这才止住哭声说:“爷爷,是爹爹惹我生气了,我告诉爹爹说三娘的肚里还有一个弟弟在睡觉,他们都不相信,还说婷儿说谎!婷儿这才哭了,来找爷爷评理。”潘强一听,也不由顿时被潘婷的童言童语逗笑了,用手轻轻揪着她的小脸蛋道:“傻孩子,三娘肚子里的弟弟已经生下来了,哪还有什么弟弟在睡觉呢?难怪你爹爹他们不相信你了,就连爷爷也不相信呢。哈哈!”潘婷本想找爷爷诉一诉肚子里的苦水,让自己心里上好受一些,却不想现在连爷爷也不相信自己了,这才又急了,挣扎着从潘强腿上下来,跑到一边,一本正经的说道:“爷爷,婷儿真的没有骗你们,婷儿亲眼看到从天下走下来一个人,好像赶了很远很远的路,又累又困的样子,见到三娘,就伸了个懒腰迫不及待的钻进她的肚子睡觉去了,那人当时还朝婷儿笑了笑呢。”潘强见潘婷煞有介事的样子,这才有些将信将疑,联想到刚才天上的异象,似乎也有些拿不准了,这才又问道:“既然如此,那婷儿告诉爷爷,你见到的那个人长的什么样?威风不威风呢?”潘婷见爷爷总算相信了自己的话,这才又高兴的跑到他身边,一边比划一边描述道:“那人身上披着一件像爷爷家里墙上挂着的铁甲一样的衣服,上面金光闪闪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长长的剑,身体也和爷爷一样高,只是额头上有一颗红红的小圆点很是好看,样子看起来好像很累,似乎走了很远的路。”潘强见潘婷不像是说谎的样子,心中顿时也是疑惑重重,便不再多问,将她拉到怀里道:“婷儿,你呢一向都是很乖的,今天能不能答应爷爷一件事呢?”潘婷见爷爷夸自己乖,连忙歪着脑袋高兴的说道:“好啊!爷爷要婷儿答应您什么事呢?”潘强这才一本正经的道:“喏,就是你刚才看到的事,婷儿能不能答应爷爷不告诉任何人呢?”潘婷听后,也学着潘强的样子一本正经的点头答应道:“好!婷儿答应爷爷,谁也不会说的,我们来拉勾。”说完便伸出一只手,弯曲起来。潘强这才也伸出一根手指,跟潘婷的手勾了勾,这才又拉着她道:“婷儿真是爷爷的乖孙女。来,到爷爷的腿上来坐着,让爷爷亲一下小脸蛋。”潘婷听后,连忙用小手捂住脸蛋,使劲挣脱跑了开来道:“不要了,爷爷的胡子好扎人的,会弄疼婷儿的。”说完便跑开了。潘强看着潘婷一蹦一跳离去的身影,不由再次陷入了沉思。众乡亲得知庄梦蝶生了一个儿子,不由都很是替她高兴,纷纷跑来向潘强父子道喜。一个月后,等潘炅满月之后,庄梦蝶已经可以下床了,潘强便领着潘擎苍一家,在院里摆了一个香台,上面放满了猪、牛、羊及酒水,祈祷上天保估潘家人丁兴旺。之后又大摆宴席,宴请村里的所有乡亲都来喝潘炅的满月酒。可是潘婷整整一天,却寸步不离庄梦蝶左右,总是盯着她的肚子看。有好几次庄梦蝶想问,又见身边人太多都忍了回去。好不容易到了晚上,等众乡亲都走了之后,庄梦蝶才把潘婷叫到一边轻声训到:“婷儿,你今天怎么总是盯着三娘的肚子看,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很不礼貌的,如果让外人看到,岂不是大家都要笑你没有家教?”墨儿见庄梦蝶教训潘婷,心中虽有不悦,可嘴上仍然也说道:“是啊!婷儿,下次千万不能再这样了,不然娘也要生气了。”潘婷见大家都在责怪自己,顿时感觉很是委屈,小嘴一撇,生气道:“哼,谁叫你们都只顾自己吃肉喝酒,却不管三娘肚子里的弟弟,我见他一个人很孤独的样子,所以就想陪陪他嘛,这难道也有错吗?”众人一听,不由又是一惊,想到一个月前,潘婷也曾说过庄梦蝶的肚里还有一个小弟弟,这才觉得事有蹊跷,都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潘擎苍却以为潘婷是在胡说八道,不由沉着脸道:“婷儿,不许胡说,三娘肚里的弟弟已经生出来了,哪还有什么弟弟,你再这样爹可真要生气了。”潘婷看到爹爹生气,连忙跑到潘强的身边,煞有介事的道:“爷爷,婷儿没有胡说嘛,三娘肚里明明真有个弟弟,你们看他现在还在睡觉呢,所以你们也要小点声说话,千万不要吵醒了他。”众人听后,都不由自主的朝庄梦蝶的肚子望去,却只见她肚子虽然稍微有些鼓,却根本不像还怀有小孩子的样子,便都摇了摇头,又见潘婷说完之后便竖起一根手指,做出禁止出声的手势来,真是有模有样的,让人忍俊不禁,再不忍去责怪她。就这样,半年之后,就在潘炅半岁的时候,这一日庄梦蝶正在教他学走路,突然感到肚子隐隐作痛,连忙将潘炅交给小红带,声称自己不舒服,要进屋休息一会。那知刚躺下去,肚子竟越来越痛,浑身像是在抽筋一般,痛的直冒泠汗,不由大叫起来,在床上到处挣扎翻滚。院外潘婷正在读《三字经》,突然听到庄梦蝶在屋里大声喊叫,连忙好奇的放下书本,跑进屋里一看,不由惊呆了,只见庄梦蝶的肚子越来越大,直到最后,竟有个西瓜般大小。庄梦蝶此时随着肚子越来越大,不由感觉腹胀如鼓,仿佛肚皮瞬间便要爆炸一般,很是难受,痛的几乎死去活来。潘婷见状,也顿时有些害怕,连忙跑去找娘亲。此时墨儿正和潘擎苍在菜园种菜,见潘婷急急忙忙的一头大汗跑来,连忙问道:“婷儿,你不在家好好读书,跑到地里来做什么?”潘婷见娘亲问,连忙说道:“爹、娘,三娘肚里的弟弟想要出来,三娘正躺在床上疼的大哭大叫呢,你们快去看看啊!”潘擎苍和墨儿一听,本不想相信,却又见潘婷不像是说谎,也来不及细问,连忙丢下手中的农具,往家里赶去。哪知刚进家门,却见庄梦蝶的肚子,已有脸盆大小,不由大吃一惊。这边潘强见儿子一家急匆匆地往家里跑,以为出了什么事,本来正在和乡亲们下棋,也连忙放下手中的棋,朝家里赶去。潘擎苍见庄梦蝶痛的厉害,又腹帐如鼓,一时也不知是何病,赶紧上去替她把脉,却发现真是喜脉,不由更是诧异,这才想起原来平日里女儿所说的话并末有假,也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来。潘强走到半路,却突然看到天上大片大片的五彩霞云从庄梦蝶住的屋子上空飘过,不由很是诧异。原来,这五彩霞云乃是由黄、青、白、红和黑色等五种颜色组成,一般很少出现,只有上天出现吉瑞之兆时方才会有,这着实不能不让潘强感到吃惊和意外。这时村里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奇观,不由纷纷称奇,以为是观音娘娘显灵,要降福与人间,连忙跪在地上磕头祈福。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呱”的一声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从庄梦蝶所住的屋里传出,潘强又是一惊,又朝前走了几步,却见潘擎苍激动的抱着一个婴儿从屋里走了出来,浑身沾满了血,脐带掉在地上拖了很远,又听他说:“父亲,原来婷儿一直说的都没有错,蝶儿的肚里真的还有一个孩子呢。你看小家伙多可爱,浓眉大眼的,尤其是额头正中还有一个“红痣”呢,多讨人喜欢啊!”潘强一听,又是一惊。想起半年前,潘婷也是说从天上飘下一个人来,手拿长剑,头上有一个红点,进了庄梦蝶的肚里。连忙一把抢过潘擎苍手中的婴儿一看,果然额头正中有个红痣,一时情绪不由很是激动,亦不知是吉还是祸,突然脑袋感觉似要裂开一般,大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嘴张了几下,却始终没有说出话来。过了片刻,一口气上不来,顿时断了气,怀里还抱着那个正在朝着他笑的婴儿。潘擎苍见父亲突然大叫一声倒地,连忙上前去扶他,却发现身体已开始慢慢变凉,赶紧摸了摸鼻息,探了探脉搏,听了听心跳,却发现已无气息,脉搏已失,心跳已停,不由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大声哭道:“父亲大人!”便重重的跪了下去。恰在此时墨儿从庄梦蝶的屋里慌慌张张的跑了出来,刚想说话,又见潘擎苍一脸泪水,公公潘强倒在地上,知道他已经去世了,不由也跪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这时潘婷却也从屋里跑了出来大声喊道:“爹爹,不好了,三娘她流了好多血。”潘擎苍一听,顾不得刚去世的父亲和新出生的婴儿,连忙进屋去看,却见庄梦蝶产后流下大量的血,几乎将整个床上弄的都是鲜血,知道她因为难产而引发血崩,连忙上前去抓住庄梦蝶的手,却发现她双手已冰凉,再探探鼻息,听听心脉,也已像爹爹那样,没了脉搏,停了心跳,这知知道她此时已魂归天庭了。潘擎苍抱着庄梦蝶的遗体,想到眨眼功夫,两个至亲之人竟然相继离世,不由悲伤欲绝,一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竟一头栽倒在地上,昏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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