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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艺术自律观念与中国当代文论的范式革新「严格的自律意识」

时间:2022-12-12 14:46:38 来源:思想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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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清玉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本土文艺理论话语体系建构的吁求愈加强烈,反思西方文艺理论的意识愈为明显,更为强调中国文论在引进与接受西方文艺思想过程中所带有的主体性。一方面,我们在引入西方理论时确有“逐新探奇”的倾向,当然,引入我们本土和传统之所未有,实为中国文论发展的必要步骤;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新时期以来,繁多的西方理论在中国学术舞台上的“表演”也各有其宿命,有的在中国文论这片沃土中生根发芽,甚或成为无问西东的普适性理论形态,有的却在经历了短暂的热闹之后成为理论的尘埃,鲜有人再提起。为什么会出现此种现象呢?我们不可否认这其中有些因素是偶然的,如某些理论的承载语系或代表性人物在中国学界相对活跃,但是在其根本上“是由国内文学理论研究的独特发展逻辑决定的。这一逻辑由现实需求和逻辑推演两部分组成,是这两部分合力的结果”。

西方文论在中国当代文论中的接受样态多是以流派形式呈现,以问题形式呈现的较少,艺术自律观念是一个例外。早在中国现代美学初始阶段王国维美学那里,就已经浸润了浓厚的康德审美自律的因子,他对美的性质的基本概括是“可爱玩而不可利用”,即康德意义上的无利害而令人愉悦。从这层意义上,王国维美学开始了中国美学与文艺理论的现代性征程。正如钱中文等所言:“他首次在文学理论中提出了‘自律’与‘他律’的问题,后世围绕这一文学‘自律’与‘他律’的关系,竟是自觉或是不自觉地论争了一百来年。”后来周作人、朱光潜、钱锺书也都从各自视角阐发或体现了艺术自律倾向。概览中国现代文艺理论中的艺术自律观不难发现,一方面这些艺术自律主张多是在接受与介绍西方理论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方面,这些观念也是应中国文学理论发展之需求而生。1942年,李长之曾对中国文学理论做过诊断,认为其不发达的首要原因就是没有看到文学的独立性,更没有“为艺术而艺术”的精神追求,即缺乏艺术自律观念。换言之,艺术自律之于中国根深蒂固的“文以载道”传统而言是异质的,我们也应该注意的是,这一缺失可能是艺术自律在新时期得以被全面接受并系统研究的契机所在。那么,中国新时期对艺术自律观念的接受状况如何?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哪些有价值、有创见的理论形态与范式?这其中体现出的主体性意识表现在哪些方面?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可以更好地把握中国当代文论建构的进程与经验。

一艺术自律观念的多重面相及其中国接受

作为西方美学与文艺理论的基本观念,艺术自律可谓由来已久,有人甚至将其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念那里。如果从这一概念生成的词源学角度来看的话,艺术自律是康德借由其道德哲学中的自律概念建构出来的,只是在康德那里是在讨论审美活动的自律性而非艺术的自律性,二者并不相同,却也难舍难分。从中国学界的接受来看,康德审美自律思想一方面是在康德美学主体性特质下的理论生成,无功利、无目的等都是对审美主体心意状态的规定;另一方面这种状态更好地沟通了实践理性与审美情感(而非其鸿沟)。在康德那里,审美自律论的“要义在认定审美—艺术独立于认知和道德活动而具有自足的意义”。这是康德审美自律的内向型规定;从对主体的规定体现出的自由感重新回到审美判断与道德自由的关联这一点,又可以看出审美自律的外向型诉求。

对于康德之后的艺术自律发展轨迹,中国学者也呈现了迥异的理解,总体来看,可以区分为以命题的形式与以思想的形式两种呈现方式。以命题的形式呈现的主要是基于现代性的语境,将其视为审美现代性的重要组成。如关于艺术自律的内涵规定,周宪提出了两种致思路径:从价值根源上肯定审美或艺术的独特性,以及审美或艺术领域区别于心理学等其他领域的独立性。他认为艺术自律形成的社会学动因主要有如下方面:社会分工、艺术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制度化、个人主义的高涨、形式主义以及艺术的社会功能。无独有偶,冯黎明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作为历史建构的艺术自律。

认为艺术自律以思想形式呈现的并不多,但如若全面把握20世纪西方文艺理论发展史,不难发现艺术自律就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其中。虽然我们不能说整个20世纪都是艺术自律的理论场域,但是从克罗齐到分析美学中的艺术体制论,都可以归入艺术自律的论域之中。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学科意义上为康德以来的艺术自律论作出系统、有力证明的工作是由克罗齐完成的。”简言之,康德以来的艺术自律观念在西方文艺理论中呈现为审美经验、文学形式论、价值论、社会学四大维度。

当然,对艺术自律观念的接受并非止于呈现这一核心理念的诸多面相,更在于将之作为一种新的视角审视西方文论。在这一点上,已故学者余虹做了许多创新性的工作。余虹将自律/他律作为描述西方艺术存在论的焦点与轨迹的创新性视角,以更新原有“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人文主义/科学主义”“理性主义/非理性主义”等思维框架,其依据在于后者主要是对哲学概念的“场外征用”。对于这些概念来说,艺术是“派生物”;但是自律/他律就不同了,它鲜明地显现在各个时段的艺术存在论中:古代艺术存在论是单一的他律论,现代艺术存在论则是在他律与自律之间徘徊。他在这一问题上的深刻创见在于,“艺术存在论的现代性并不取决于其是否持自主性立场,而在于是否坚执并依赖于自主/他律的二元区分及其关联。”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他把古代艺术存在论界定为“单一的”他律论——是一种“独白式的”,而现代艺术则是自律与他律之间的“对话”。具体到西方现代艺术存在论,他认为至少存在三大向度:自主论、他律论和互动论,并认为自主论包含心性美学、生命美学和语言美学,其中生命美学以尼采的生命自主的正当性与艺术自主的正当性之间的对应性论证为例。用生命美学的视角观照艺术自律论,是余虹在这一问题上的重要创见。

既然艺术自律是康德所开启的现代美学传统,它随着康德美学走向黄昏也是某种理论发展的必然。这一问题在中国学界引起了双重思考:其一,在西方美学或者艺术哲学话语中,艺术自律终结于何处?其二,艺术自律观念是否有继续存留并发挥效力的合法性?就前者而言,大致有两种看法。有学者认为艺术自律的传统终结于实用主义美学的兴起,与之伴随的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之大势所趋及大众文化的繁荣。正如刘悦笛所指出的,“审美的‘独立存在’、‘自满自足性’便同大众文化和生活的‘实用性’相互对立,前者也就被后者相应地消解了。”第二种看法是把艺术自律的终结置于分析美学框架中,这一论断的逻辑在于,艺术自律观念是基于夏尔·巴托所提出的“美的艺术”概念而发展起来的,艺术的自律性正在于其审美性;而分析美学在艺术的本体论建构层面将艺术与美剥离,使艺术进一步越位到哲学的领地,开启了艺术哲学的新时代,这个时代以告别艺术自律性为主要特征。

即使艺术自律观念在西方美学话语中终结了,但是对其的讨论仍不绝于耳。特别是在后现代语境中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区隔日渐模糊的情形下,批评界依然会追问艺术与美的关系。世纪之交,美国批评家戴夫·希基提出了“美的回归”,再次将“艺术是否是美的”这一看似陈旧的问题推向了理论纷争的前台。高建平提出了审美的批评是否存在以及有无必要存在的问题,他认为,“如果审美批评被‘超越’后就缺了点什么,如果审美批评还能在新的语境中重新获得意义,那么,‘终结’后的美学就有复兴的理由。”美学能否复兴在此我们暂且不论,关于艺术自律的讨论是否过时却要从具体的中国语境出发,即要看这一观念在中国文学理论土壤中有没有触发真正意义上的中国问题,形成具有本土特征的理论形态,引发具有中国文学阐释力的范式革新。

二新时期艺术自律观念的理论语境与范式革新

任何一种西方理论进入中国都有一个辨识与接受的过程,艺术自律观念也不例外。但这仅仅是西方理论参与中国文论建构的第一步,艺术自律观念真正在其建构中发挥效用则表现在中国问题与中国语境中。中国古典文论与西方文论的交汇首先需要面对的是现代性问题。关于文化现代性的讨论一度成为中国学界的热点,但也一度因其话语泛滥而为学人所警惕。其实讨论现代性最好能找到一个立足点,而不是单纯地做概念游戏。我们知道,艺术自律作为审美现代性的重要表征,承载了西方美学从古典到现代的转型使命,这为中国文论现代性的发现找到了立足点,中国文论的现代性建构与西方艺术自律观念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在长期受“文艺工具论”束缚的文学理论发展中,衍生出对文学自身规律探索的内在需要,于是文艺理论家们更多地在西方艺术自律传统中寻求理论支撑。“当我们将‘中国语境’作为一个‘关键词’来对接‘审美现代性’时,其实是将一个历史性的维度植入到那个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经显得十分枯竭与贫乏的艺术性的机体中了。”即是说,现代性与中国的现代性并不具有绝对的同质性,而将审美现代性置于中国语境中,是对这一固化概念的复活。

正如钱中文所认为的,文学理论走向自律,走向自主性,是当代文学理论现代性的要求。他的这一判断建立在对西方文艺自律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对此,钱中文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把握:“西方文学理论的所谓独立性、自主性,则是指要研究文学自身,摆脱文学批评、研究中的所谓外部研究方法,即摆脱所谓心理学式的研究、历史研究、社会研究、印象研究、作家传记研究等等,使文学研究去研究文学作品自身的问题,如作品构成因素、节奏、格律、文体、叙事、文学类型、评价等,即使文学研究走向所谓内部研究。”在此我们可以看出,钱中文立足文学的自律特质,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文学理论的自律性作出规定,是对新批评派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对文学研究内—外区分的呼应。更进一步,艺术自律为反思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发展提供了思路,如钱中文等即以自律/他律为切入点讨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论争中的若干理论问题,这其中涉及现代文论中文学观念之争、新诗问题、文学的意识形态化、消费化与生产化以及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既是20世纪中国文论发展的主要样态,也是彰显文学内外关系的核心问题域。其中,对文学自律观念冲击最大的当属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几乎推翻了所有内部研究范式的合理性;不过,即使在自律性文学批评走向式微的大势中,艺术自律之于中国文学研究的现代性进程仍是未完成的、至为重要的。这是因为,“从文学研究的现实语境来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长期遭受机械决定论与庸俗社会学困扰的国度,文学的审美的形式的自足性已经成为文学现代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形式美学研究无疑可以为我国文学及文学研究的现代性进程继续助一臂之力。”

有学者认为,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在西方艺术自律观念的影响下已然形成了纯文学文论范式,并将其演变历程划分为形成期(约1900—1936年)、隐没中绝期(约1942—1978年)、复兴发展期(1978—1999年)。关于形成期我们已经在前文中粗略提及,其实不宜将1936年看作现代纯艺术思潮的戛然而止,20世纪40年代仍然有这一范式的余声,如九叶派等。在此我们还是将重点放在西方思潮鱼贯而入的新时期。艺术自律相关理论观念在新时期应时代吁求而生,引起了许多讨论,其重要性正如王德胜所说的,“文艺的自律性诉求在20世纪80年代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直接配合了当时特定的重大理论论争,紧密联系了时代的文化要求,而且批判和划清了长期以来文艺领域的‘工具论’观念,试图给予文学艺术以自身独立性。”王德胜提到的理论论争,首推“文艺与政治的相互关系”之讨论。当时的文艺理论语境体现在文艺政策层面,如邓小平在1980年《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指出,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的口号,这一口号对文艺的发展利少害多。“新时期的文艺理论研究要真正实现‘回复到自身’的目的,还须确实保证这种研究不假他物、独立自足的存在地位的价值取向。”从比较成熟的理论形态与文论范式来看,新时期以来的艺术自律观念主要蕴含在三大话语空间之中:文学“向内转”及其形式美学研究;审美意识形态论;对先锋小说的自律性批评实践。

新中国成立直至改革开放时期的文学理论是在文学反映论主导下,特别是在苏联文学政治论模式的影响下,文学工具化的他律性话语构成了文学批评的理论生态。这一状况得以扭转是在新时期,一方面思想解放带来了对文学的多元化理解,另一方面西方文艺理论思潮涌入,带来了文学观念的主体性革新。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论观念更新,“其总体特点是回归文学自身,对文本进行分析,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只关注文学的社会历史内容和阶级属性,这也可以认为是对王国维以来的文学审美主义的回应。”80年代在文学中出现的“向内转”表现在文学创作与理论批评两个领域,在理论批评范式上的“向内转”即“研究文学本身的审美特点,文学内部各要素的相互联系,文学各种门类自身的结构方式和运动规律等等。”“向内转”是一个动态的范式转变,即从社会政治、历史现实、伦理道德等文学外部要素转向文学作品内部结构、文学之为文学的“文学性”、文学作为艺术的审美性(而非意识形态性)等。质言之,这一转变即由他律到自律的文学研究范式的变革。

新时期文学研究“向内转”的一大表现即形式本体论文学范式的建立,这无疑是西方形式理论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形式论主流派所建立的作品本体论、语言中心及具体批评方法,点燃了新时期文学批评家对文本批评与作品语言结构探究的极大热情,如陈晓明、李劼、黄子平都把语言作为文学批评的对象。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由于“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念太过深厚,主题学批评和社会历史的现实关联深深地积淀在中国文脉中,我们很难从根本上将传统视为“雕虫小技”的形式分析作为文学批评的主要方法。但是也不能认为新时期在形式美学领域的建树是无意义的;相反,无论是对形式范畴的多维审视和建构,还是提出并践行“通过形式阐发意义”的方法原则,都是从文学的语言艺术本性出发,尊重文学审美规律的正途。

只是,在西方文化理论的冲击之下,中国当代文论并没有停留在“向内转”之后的理论与批评版图中,而是突破了文学本身的疆域,走向了文化研究。但是文化研究并没有把文学研究引向康庄大道,反而使文学面临着自我迷失的风险。所以,当下基于语言的文学本体研究及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之间的媒介关涉论,可以看作文学研究痛定思痛的理论抉择。

再来看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新时期文学理论建构的重要形态,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产生一方面缘于新中国成立之后文学反映论及其政治批评标准的他律语境,另一方面在于西方艺术自律观念的影响。关于审美意识形态论,中国当代文论界进行了长久而热烈的讨论。当我们再去探寻这一观念的思想资源时,需要回到提出者的最初表述情境。1984年,钱中文在《文学理论中的“意识形态本性论”》一文中提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其中说道:“审美的本性才是文学的根本特性,缺乏这种审美的本性,也就不足以言文学艺术。”1987年更是明确了“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观点,特别是指出文学“是有目的的,但又具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无目的性”。从中可以看出康德审美自律思想的影子;虽然我们可以从童庆炳等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成果中找到其受苏联“审美学派”影响的证据,但是西方艺术自律观念在中国近现代文艺思潮中既已产生影响,故而新时期审美意识形态论理应作为艺术自律观念下的理论形态,如童庆炳在阐述新时期文学审美特征论的形成时,首先提到的是康德将艺术与审美联系起来,并提到了康德的“知、情、意”三分,也就在康德审美自律思想中找到了理论根据。童庆炳认为审美意识形态与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等一样,分别作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系统存在,各系统之间虽相互联系,更相互独立。审美意识形态论者花费很大笔墨论证了文学的独立性与整体性,如果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其在论证文学自律性时的逻辑出发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论,其论证过程正是基于艺术自律观念相伴随的“美的艺术”概念,这与康德以来的艺术自律思想的建构相似。在文学理论中国话语的建构上,艺术自律观念亦具有总体性的指导意义,童庆炳即指出,“文艺学的建设着重要解决文艺的特征和自身艺术规律的问题,不能总在外部规律上面绕圈子。”

在文学批评实践中,艺术自律观念给予中国当代文学最为有效的批评方法是在先锋文学中。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中国当代先锋派小说的创作从一开始就从艺术自律性理论中获得了逻辑上的合理性启发。而这一时期‘中国语境’中那些持艺术自律论立场的理论表述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以先锋派的当代创作作为自身理论阐释的现实基础。这样在中国当代语境中就形成了一个在逻辑和现实意义上相互说明和相互支撑的艺术自律论格局。”在此,先锋文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艺术自律批评视角在中国文学版图上运用的最佳案例。换言之,这一西方观念为当代文学生态提供了一个批判视角,如学界借鉴卡林内斯库对审美现代性之典型症候——艺术自律的反思,比格尔对艺术体制的自律美学的批判,以及法兰克福学派对先锋派与形式论之政治潜能的挖掘,重新思考了中国当代先锋文学的话语蕴藉与时代效能。同时我们亦应看到,在艺术自律问题上,新时期对西方文学理论思潮与问题的接受都有一个“误读”与“比附”的问题。这其中首先是社会文化语境的问题,还有理论发明与文本对应的问题。批评界将西方美学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中的艺术自律原则应用到先锋文学批评中,无疑是一种能动的批评选择,但是批判理论所产生的发达资本主义的社会文化语境与先锋文学是完全异质的,批判理论赋予艺术形式的革命效能与乌托邦期冀,并不能完全在先锋文学中产生共鸣。不过,我们仍然认为,先锋文学批评中的自律视角之于新时期文学批评非常重要,是文艺美学审美转向在批评实践中的体现,其对审美标准与形式语言的重视,不独在新时期文学批评中,在整个中国文学批评史中都是弥足珍贵的。只是,随着文学创作与批评日趋多元化,先锋文学似乎已经成为过去时了。也有学者从艺术自律的角度提出重述“先锋”的问题,这已经不是针对文学语言的自足性来考量文学艺术是否自律了,因为在新媒介时代,文学存在方式已然发生了变化。“无论是坚持高标准的趣味还是向新时代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元素开放,重述‘先锋’的可能性在今天无疑都必须思考技术与消费相互结合的文学形态。”所以,我们在此不去缅怀艺术自律的文学传统,而要思考新的文学发展语境下,文学自我立法的依据与参照系有哪些。换言之,艺术自律观念并未远去,而是面向新的文学艺术史有新的生成。

三从艺术自律观念的接受看中国文论发展的主体意识

中国文论之于西方文艺理论并不是被动接受,包括艺术自律观念的整个西方理论在中国的“旅行”都是中国学界主体性选择的结果。这种主体性,有文学研究者的理论兴趣和学缘因素,更包括中国文论发展的现实语境这一客观因素。以艺术自律观念的主要承载——形式主义文论为例,如有学者指出,中国接受形式主义文论并不是按照其流派产生的时间顺序依次进行的,先是新批评,而后是俄国形式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国内文论介绍之所以要违背历史前后顺序,关键在于国内文论发展的现实需求。”这一需求一方面源于对既有文学观念传统的改变,另一方面则是对文学实践的呼应。

具体说来,中国当代文论在接受艺术自律观念过程中表现出的主体性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艺术自律观念在中国的接受中需要面对强大的“文以载道”传统。本文认为“文以载道”在两层意义上影响着艺术自律观念的中国化。其一,“文以载道”的根深蒂固正是艺术自律存在的根据,因为文学观念的存在应该是多元的、异质的。如有人把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纯艺术思潮比作“战鼓外的琴弦声”,微弱但弥足珍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的主流文学观念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确立的“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的批评原则,也有学者把这一文学的政治话语视为“文以载道”的当代延续,艺术自律原则可以对这一单向度的文学观念起到纠偏的作用。其二,“文以载道”观念基于儒家思想文化长存于中国历史中,必然也是从传统中走来的当代文学的一部分,只是它会有许多变体与呈现样态,而不会被艺术自律观念取代。因此,“即使是揭示文学内部规律的形式主义文论,在中国语境下,作为一种方法,可以被接受,但不能生搬硬套。中国强大的‘文以载道’传统,使文论更倾向于关注文学背后的社会意义,倾向于关注文学和现实人生的内在联系,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当然,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革命功用观或艺术介入,与古典审美传统中的人生诗意化迥然有异。只是,艺术自律之于艺术创造而言可谓立命之本,但是之于中国当代文论建设而言,它只能是新鲜的养料,势必要与“文以载道”这片土壤糅合为一体。

其次,与“文以载道”传统相关,当代文论对艺术自律的理解更为辩证,并以此重思与建构中国的现代性。中国文论对艺术自律的接受,不是将“文以载道”的文学他律传统扭转为自律的,而是以艺术自律补正长期以来他律论给文学带来的禁锢。质言之,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辩证色彩就是在处理自律与他律问题上实现的,这也是中国文学理论现代性建构的要义所在。我们以标举艺术自律的形式本体论范式为例:在追随西方形式主义文论的过程中,形式本体论研究者并没有亦步亦趋,而是一方面确认形式作为文学本体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努力跳出形式本身的框框,探索形式特性与文学活动其他规律的内在关联。这一做法从实际行动上也说明了强调艺术的自律性并非强调形式的唯一性,艺术的接受及其社会价值诉求仍然是艺术存在本身的问题,是艺术自律性的题中之义。

此外,中国学界不少学者对审美自律的表述格外排斥,故而拈出“审美特性”的说法,将之作为纠偏自律性之极端倾向的概念。如邹华指出,“审美特性并不意味着孤立绝缘状态,它要在审美与现实之间建立一种不同于古代美学模式的新的联系,显示出审美的独立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孤立性是审美封闭的结果,而独立性则是审美向人的内、外世界扩张的产物”。或者说,独立性是审美地体现现实感与历史感的艺术性表征。由此,审美特性是艺术之为艺术的立命所在,而不是艺术的唯一。童庆炳曾这样评述自己建构的审美反映论与审美意识形态论:“既超越政治工具论,又超越形式主义论,它们在文学的内部与外部找到了一个结合点和平衡点,以包容文学的多样性、复杂性、辽阔性和微妙性。”他认为中国当代文学审美论者(钱中文、王元骧和他自己)将认识价值、道德价值与政治价值内蕴于审美价值中,因而不能被看作审美主义者。事实的确如此,1995年钱中文提出重建新理性精神,从价值维度把握人与文学的关系,力图实现审美形式与人文精神的辩证统一;童庆炳非常注重文学研究的历史语境问题,认为要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开展文学批评,建构文学理论,保持文学历史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的张力。

不难看出,在新时期文学研究“向内转”的阶段,固然对形式主义文论的自律观加以接受与推崇,但是并没有出现一种极端形式主义批评范式,“因为不论从中国传统的文学价值观来看,还是从西方现代文论对形式主义本体论的超越趋向来看,新时期形式主义的文学本体论在文学理论批评中,似乎仅仅具有过渡的性质,而难得成为完整的系统理论。”的确,当代文论发展并没有停留在形式本体论阶段,而是在文化研究、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等外部研究范式的强力冲击下很快走向式微。但是我们亦应看到,艺术自律相关理论在中国当代文论中“雁过留声”,无论是当下风行的艺术语言论,还是艺术媒介论(包括文学与图像、新媒介文学研究等),抑或是一直处于显学位置的叙事学研究,都体现出艺术自律观念已经与“文以载道”观念一起,成为文艺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的潜台词。

最后,以艺术自律观念为基点,树立起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自觉意识。1980年6月,胡经之在中华美学学会成立暨第一届全国美学大会上首先提议发展文艺美学。40年来,虽然就“文艺美学”是否能够称其为一门学科的讨论并无定论,但是就其兴起的初衷来看,发现文艺事实的审美特性或探究文艺活动自身的审美规律在新时期的初始却是恰逢其时,按照王一川的说法,“该学科建立时的初心在于,让文艺或文学从‘文革’时代‘为政治服务’转而回归于其审美的本位或本体。”即从政治论范式转向美学论范式。王一川在此主要是对胡经之观点的总结;无独有偶,周来祥对文艺美学的使命界定为“研究文艺的审美特性和美学规律”。只是在之后的文艺美学发展中,学界并没有沿着文艺审美范式一路走下去,而是“左顾右盼”,湮没在文化研究与后现代的理论洪流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迷失”,依笔者看来还是受制于西方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王一川认为文艺美学正在进行中的第三次转向是语言论转向,这一转向建基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一朴素定义,其实仍是基于文学自身表意媒介的自律性逻辑。可见,中国当代文论独创的学科方向——文艺美学,正是基于艺术自律观念在新时期的接受,致力于对文学艺术审美规律的挖掘与阐释。

虽然以艺术自律观念为基点,中国当代文论的建构体现了鲜明的“为我所用”的主体性特征,但是我们不能把艺术自律观念所形成的理论范式视为一种完成时的对象性存在。换言之,我们需要发挥更大的主体性来面对包括艺术自律观念在内的西方文艺理论,加以综合创新,建构中国当代文论,而非仅仅改造西方理论。艺术自律观念在中国当代文论的范式革新中至少可以引起如下关切:艺术自律能否以及如何成为中国问题?艺术自律如何在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中实现统一?

在倡导中国文论话语体系建构过程中,学者们一直强调注重中国问题,在此我们有必要追问的是:什么问题才能算作文论中的中国问题?强调中国语境、中国传统与中国特色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有一些问题是文艺事实的基本问题,无问西东,但求其义,艺术自律即这类问题。当然,对于中国文论建构与发展而言,最大的主体性当属民族性,“中国未来文论建设的主体性应该以民族性为主要依托,以马克思主义为内在灵魂或目标归宿。”如艺术自律的形式本体维度,虽然在西方形式主义传统中形成了从“文学性”到内部研究再到屡试不爽的诸种批评方法,但是基于汉语诗性的中国文学在形式诸领域有其特殊性,如文体演变问题。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在面对西方理论时我们要努力做到“反客为主,为我所用”,即在接受西方文论时坚持一种本土立场,依据中国文学发展与文化环境选择并阐释西方文论。所以理想化的西方理论中国化,不是中西话语之间的权力博弈,而是主动权本身就应该在中国文论这里,“即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中国文论如何在新的全球化语境中参酌西方文论而实现自身的现代性转变。”文化研究在当下文学批评理论版图中已然遇冷,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中国当代文论对艺术自律观念主体性选择的结果。

艺术自律观念在具体接受中落实到具有自律特质的诸理论流派中,如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与叙事学等,均有一个从“知识对象”到“批评方法”的接受深化与提升,“表明中国文论研究者学术自主意识的显著增强和理论建构能力的明显提高,也表明通过西方文论研究方法的借鉴中国文论最终必将走上自我建构的理想之路。”

总之,从艺术自律观念在中国当代文论中的接受过程可以看出,中国的文艺理论建设,需要改变长期以来“你唱罢来我登场”的此消彼长的西方文论接受模式,以中国本土理论需求为立足点,面向中国文学发展现实,既要回到文学实践,又要在动态地把握文学自身规律的基础上观照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换言之,先要“入乎其内”,方可“出乎其外”,文学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如此,中国文论与世界文论的关系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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