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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第一章绪论思考题「怎样理解艺术美是美学研究的重点」

时间:2023-01-20 17:57:20 来源:一天一笔记一时一感悟

大家好,美学第一章绪论思考题「怎样理解艺术美是美学研究的重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全书序论第三节艺术美的概念第一部分一些流行的艺术观念

三、艺术的目的

*艺术的目的,指的是人们在创造这种内容并且把它纳入艺术形式时(创作艺术作品的时候),他抱有怎样的旨趣或目的。

*常见的见解如下:

(一)摹仿自然说

*定义:艺术的基本目的就在摹仿,而所谓摹仿就是完全按照本来的自然形状来复写。

1、这个定义首先只提到一个纯是形式的目的,由人把原已在外在世界里存在的东西,按照其本来面貌,就他所用媒介所可能达到的程度,再复制一遍。(显然这是没有心灵加工的,与前面艺术的定义相悖,黑格尔肯定要大批特批。)

(1)这种复制可以说是多余的。(因为原来就已经存在了。)

(2)艺术在所用的媒介方面是有局限性的,它只能产生片面的幻相。

*如果艺术的形式方面的目的只在单纯的摹仿,它实际所给人的就不是真实生活情况而是生活的冒充。

*下面有一段批驳这个观点的例子,说得非常经典:

哲姆士•布鲁斯到阿比西尼亚游历的时候,拿一幅画的鱼给一个土耳其人看,那人首先大为惊讶,不久就问:“到了最后审判的日子,如果这条鱼站起来控诉你,说‘你替我造了尸体,却没有给我一个活的灵魂’,那时你准备怎样替自己辩护呢?

(这个例子其实指出的是摹仿论的根本缺陷,这样的作品是没有灵魂的,也就是说没有加入心灵的创造性的作品。)

*对一些活灵活现,甚至于可以真假难辨的写真作品,黑格尔是这样批驳的:

“这种连敛钱子、猴子也欺骗到的艺术作品值不得赞赏,而那些只会把这样庸俗的效果捧为艺术最高成就,认为这样就可以抬高艺术的人都理应受到谴责。”(记得网上曾经报道,有一位很厉害的画家,一幅肖相画,可以精细到衣服的纹理、毛衣的绒毛都能描绘得许许如生,而且作品的价格是天价,只能说对艺术作品是否伟大,真的只能是见仁见智了!无论这样的作品能不能称为艺术作品,至少我是画不出来的,[呲牙])

*黑格尔继续说:靠单纯的摹仿,艺术总不能和自然竞争,它和自然竞争,那就像一只小虫爬着去追大象。

(3)仿本既然经常比不上自然的蓝本,艺术要造出逼肖自然的东西来,那就只可供娱乐了。

*黑格尔引用康德对惟妙惟肖摹仿夜莺歌声的评价:我们对于摹仿夜莺的歌声完全逼真的人,很快地就感到腻味,因为一发现唱的是人,这种歌声马上就显得讨厌。

*黑格尔继续说:我们在那里所认识到的既不是自然的自由流露,又不是艺术作品,而只是一种巧戏法;我们绝不指望人的自由创造力就产生这样一种音乐,这种音乐,例如夜莺的歌声,只有在从莺自己的生命源泉中不在意地自然流露出来,而同时又酷似人的情感的声音时,才能使人感到兴趣。

*黑格尔认为,每一件微细的技术品的发明在价值上也要比摹仿高,因为从自己所创造的东西得到乐趣,就比较更适合于人的身份。(类似于夜莺自己本源发出来的声音,因为这是属他自己的。)

2、摹仿原则既然纯粹是形式的,如果把它看作目的,它里面就无所谓客观的美了。

*因为既以摹仿为目的,问题不在于所应摹仿的东西有怎样的性质,而在于它摹仿得是否正确。美的对象和内容就被看成毫不重要了。(这里指出了摹仿论的另一个致命缺陷,摹仿看重的是形式的复制,忽略了内容本质的反映,还是用《巴黎圣母院》来举例子,如果只看重形式,那么卡西莫多是世界上最丑陋的人,但是他的内心世界是世界上最“真善美”的心灵,如果只是简单的描绘相貌这样的外在形相,那么显然距离这样的“真美”的表达如同缘木求鱼。甚至会因为他外形的丑陋而错过这种美的人物,孔子也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感觉有点扯偏了。)

*如果按照摹仿原则,这种分别(美与丑的分别)就是一种与艺术本身无关的分别,因为对于艺术,人们只留下抽象的摹仿一个原则。

*因此,在选择对象并就对象分别美丑时,由于缺乏一个标准,可以适用于自然的无穷形式,主观趣味就成为最后的标准了,这种主观趣味的标准是既不能定为规律,又不能容许争辩的。

*那么整个自然界就无须什么挑选,就没有什么东西找不到一个爱好者。(这一大段话,其实说的是摹仿论无法界定美与丑。把书中的话翻译过来,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同样的,不同的民族的审美也存在一样的问题。(比如,非洲一些民族以长颈为美,所以脖子上面串上了N多的金属圈;还有的以宽的下嘴唇为美,于是在下嘴唇里面撑入一个大的金属环;也有的是以胖为美,也有的是以瘦为美,比如环肥燕瘦,谁又能说谁是丑的?同样我们认为美的内容,对他们来说也许就是丑陋的。)

3、黑格尔在这里对前面作出的否定,进行了一个拆衷,他认为:

我们不承认艺术有一个客观的原则……,即使从艺术本身来看,摹仿自然虽然像是一个普遍的原则而且是许多伟大权威人士拥护的原则,却至少是不能就它的这样一般的完全抽象的形式来接受的。

*他给出理由:虽然绘画、雕刻……是从自然假借来的,但是建筑、诗却都很难看作自然的摹仿。因为这两途中艺术都不限于单纯的描写。

*在建筑与诗上面运用摹仿的真实就至少要变成或然,谈到或然,我们在判定什么是或然的和什么不是或然的时候,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人们总不愿而且也不能把一切完全随意任性的、想象的虚构都从诗里面排除出去。(确实无法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样美到极点的诗,采用摹仿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因此,艺术的目的一定不在对现实的单纯的形式的摹仿,……不能产生艺术作品。

*所以尽管自然现实的外在形态也是艺术的一个基本因素,我们却仍不能把逼肖自然作为艺术的标准,也不能把外在现象的单纯摹仿作为艺术的目的。

(个人体会,这一节对摹仿论的批驳,最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这样的摹仿是没有灵魂的,抓住这一点,摹仿论就失去价值了。)

(当然,还有其他的批驳,比如摹仿论会流于纯主观的美丑价值判断,使之没有一个确定的美与丑的判断标准;比如真正的美应该是出自自我的创造,而不是摹仿其他的形式,这只是一种巧戏法;再比如,摹仿只注重了形式的再现,而忽略了本质的发现和展现,其实这一点就是失去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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